安之素看到活的鸡鸭鹅很新奇,她平常都只能在餐桌上看到这些家禽,极少能看到活物,早就降下车窗把头伸到外面看去了,还会拿出手机给叶澜成拍小视频,兴奋地跟个第一次来乡下的孩子,看什么都是稀奇的。
你不会从来没有来过乡下吧?木歌见她如此兴奋问道。
对啊对啊。安之素点头如捣蒜,她从小锦衣玉食,又是父母和外婆手心里的掌上明珠,吃过最大的苦就是在精神病院待了五年,哪里来过乡下。
那你继续兴奋吧,但愿你能过得惯这里的生活。木歌已经有点担心安之素过不了几天就要吵着回去了,毕竟很少有城市里的人能适应农村里的生活。
我觉得这里挺好的呀,有很多新奇的事情等着我去探索呢,你别小看我,我其实挺能吃苦的。安之素对自己自信满满。
木歌给了她一个加油的手势。
聊着开着,车子没多久就在一座农院前停了下来,这户人家和其他家一样,门口聚着个妇女,也正在忙着安之素看不懂的农活。
歌儿回来了。个妇女同时看到了下车的木歌,每个人的脸上都露出了欢喜的微笑,主家的妇女第一个放下手里的活站了起来,朝着木歌迎接过来。
歌儿。主家的妇女是个三十五岁上下的年轻女人,女人拉着木歌的手很是高兴。
嫂子。木歌一开口就是地道的本地话。
安之素都惊呆了,她虽然听不懂她们的对话,可木歌一张口就能说本地话,显然也是本地人,这难道是木歌的老家吗?
歌儿,这就是你在电话里说的朋友吗?主家的妇女和木歌说了几句话后就看向了安之素。
是的,嫂子,这是我一个很好的朋友,她叫安之素。木歌这句话是用普通话说的,接着又给安之素介绍:之素,这是我堂嫂。
安之素非常有礼貌的打招呼:嫂子好。
堂嫂会一点蹩脚的普通话,磕磕绊绊的和安之素招呼:你好,安小姐,欢迎来我们家作客。
嫂子您叫我之素就好了。安之素不好意思的说道:叨扰您了。
堂嫂很热情,一边说着不叨扰,一边把安之素请进了家。其他人看到她家来了客人,便默默地离开了,非常和谐友好,临走前还帮忙把后备箱的行李抬了下来。Χiυmъ.cοΜ
安之素随着堂嫂进了院子,院子是农家院,安之素也没有去过其他农家院,无从比较,不过堂嫂家的院子被收拾的整整齐齐的,看的出来堂嫂是个干净利落的妇人。
进了屋,屋子里更是干净整洁,但堂嫂还是怕安之素嫌弃,给她倒了水,不好意思的道:之素,家里条件不如你们城里好,你别嫌弃。
安之素连忙摆手:谢谢嫂子,我不嫌弃,嫂子你把家里收拾的真干净。
堂嫂被夸了一句,开心的笑了出来,给木歌也倒了水。
木歌喝了一口问道:嫂子,木木和姣姣呢?
他们跟着你哥去地里玩了,也快回来了。堂嫂说道。
木歌点点头:我给他们带了礼物。
说着木歌还指了指刚刚被安之素放到地上的小狗狗。
堂嫂呀了声:你真给姣姣买了一条狗啊。
木歌笑着点头。
堂嫂说道:姣姣肯定会喜欢的,你们在家里坐会,我去地里找他们。
堂嫂忙不迭的就出去了,家里只剩下木歌和安之素了,安之素才问道:木歌,这里是你老家呀?
没想到吧。木歌颔首道。
安之素诚实地道:说真的,非常震撼。
她从来没想过木歌出身于一个小农村,她一直以为木歌的出身一定很好,因为她的身上总透着一种堕落的高贵,更像一个落破千金。
木歌微笑着说道:不用太震撼,因为我的秘密不止这一个,你会看到更震撼的。
安之素:……
她捂了捂胸口:我记得阿成帮我准备了速效救心丸,我是不是得提前拿出来吃几粒?
这种药叶少都给你准备了?这下轮到木歌震撼了,真是……面面俱到啊,要不是条件不允许,她觉得叶澜成能给安之素配备一支医疗团队。
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他没有准备的。安之素给了她一个不要太大惊小怪的眼神,她觉得自己的行李箱就是哆啦a梦,什么药都能拿出来。
聊了几句堂嫂就回来了,和堂嫂一起回来的还有一双儿女,男孩七八岁的模样,女孩三四岁的样子,两个孩子长的并不像,男孩黝黑健壮,女孩白皙精致,看起来就不像亲兄妹。
安之素瞪大了眼睛看着小女孩,不是因为她和男孩长的不像,而是因为她长的太像木歌了,简直就是木歌的缩小版,吓的她心脏都快跳出来了。
这不会就是木歌说的更震撼的事情吧。
这也太震撼了,不,这已经是惊吓了,木歌居然有个这么大的女儿,吓死人啊。
安之素立马就看向了木歌,只见木歌的视线也和自己刚才一样紧盯着小女孩,目光中折射出母性的光辉,与平日里清淡地她完全不一样。
看到木歌流露出这样的眼神,安之素根本无需再向她确认了,那一定就是她的女儿无疑了。她虽然还没有当妈妈,可她对那样的眼神很熟悉,因为妈妈在世的时候,也总会那样看着她。
姑姑。七八岁的男孩看到木歌后很高兴,大声地朝木歌喊了一声。
但小女孩却不像男孩那样热情,她站在门口的地方,和木歌隔着好几米的距离对视,似乎正在确认木歌的身份,眼里透着陌生又熟悉的眼神。
安之素敏锐地觉察到了不对劲,小女孩似乎……不是一个正常的孩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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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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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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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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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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