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乐队能在格莱美第一个上场表演,其人气和地位毋庸置疑。
成名的乐队或者歌手在翻唱时,为了避免和原唱一样,几乎都会进行适当的改编,有的甚至还会大改。
必须要与原唱区分开来,有所不同,突出翻唱的特色,才更容易让人记住。如果一味地模仿原唱,充其量只能是原唱的影子,是会被歌迷不接受,甚至唾弃的。
然后,改编就成了必然。
或是炫技,或是突出天赋,或是为了不同而不同。
所以,改编会有胡编和正常改编、优秀改编的区别。
胡编就不说了,还不如模仿原唱来得好。
正常改编就是输,至多比胡编好一点点,但在歌迷眼中依旧属于将到及格线罢了。
优秀改编那不用说了,是有可能超越原唱,给歌迷更多种选择的。然而优秀改编少之又少,很难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
这是因为原唱先入为主,加上原唱本身就已经是这首歌的最优解,所以导致优秀的改编很难。
玫瑰乐队便是如此,即便这支乐队有实力,可是先入为主加上李昱用最好的方式唱这首歌,让玫瑰乐队的改编难度非常大,现场和直播间的观众并不是都喜欢。
这会儿,李昱又开口唱了。
还是清唱。
但是,音色没变,节奏带感。
熟悉的记忆又回来了。
李昱唱完副歌没继续唱,台下掌声一片。
直播间里,更是各种夸赞的话语。
有一条弹幕,点明了李昱此举的目的:“他证明了翻唱与原唱之间存在巨大的鸿沟,liyu才是这首歌真正的主人,格莱美在此事上有巨大的过失!”
李昱清唱这首歌,主要证明他是能唱的。
可是,格莱美主办方却擅自让玫瑰乐队在舞台上唱这首歌,是不是歧视,一目了然。
李昱带着讽刺口吻道:“感谢格莱美没有切断我的麦克风,给我唱歌的机会,谢谢。”
这是第二次强调,麦克风会被切断一事。
观众们再笨,此时也反应过来了。
李昱定然是受到主办方的威胁,如果他在舞台上乱说话是会被切断麦克风,让他无法说话。所以李昱才会反复提及,近乎明示的方式告诉所有人,格莱美在针对他,歧视他。
这种没有直指问题核心的说辞,最容易引起想象空间。
人们总是不吝以最大恶意猜测一个人,而格莱美主办方又是资本,本来就是观众痛恨的群体,那岂不是随意发挥想象,随意猜测,甚至随意栽赃污蔑。琇書網
话题便有了,热度上来了,自然会有人帮李昱说话的。
李昱没有说完,他还在继续:“这次来参加格莱美颁奖典礼并不愉快,我的歌曲被别人唱了,而我并不知情……”
李昱想了想,还是决定把话直接挑明。
毕竟,无论网友如何猜测,最终都需要当事人证实。
现在这个舞台,就是坐实格莱美歧视他、歧视华夏人的最好机会。
事后再在媒体上发言,可能不如现在更引起巨大轰动。
此言一出,台下一片哗然。
不等观众激动,李昱继续道:“我不明白哪里出错,也许是我这张面孔?也许是我的肤色?我不确定。但我知道,肯定不会因为我的才华。”
此话,在李昱说来,可能有些厚颜无耻。
但是,别人不知道呀,并不清楚他是文抄公。
说出来之后,反而成了一种幽默。
台下观众听到最后一句话,笑了起来。
只不过不是所有人都笑了,因为此时此刻的笑话,总是充斥着一种愤怒,有的人笑不出来。
“所以,今天之后,我应该是不会再出现在格莱美的舞台上了。”
“那么,谢谢你们,再见!”
李昱说完,先向台下鞠躬致意,又和布兰妮相拥道别。
然后在布兰妮和观众不舍的目光中,迈着坚定的步伐离开。
观众席没有了掌声,一片寂静。
光顾着愤怒了。
布兰妮也很愤怒,她在看到玫瑰乐队上台唱了《Numb》这首歌以后,就知道事情朝另外一个方向发展了。
现在,李昱走了。
不是走下舞台,而是离开格莱美颁奖典礼现场。
查理已经在通道等候了,李昱一到,两人在所有人的注目之下离开。
代尔森死死盯着两人离开的背影,对李昱更是咬牙切齿。
李昱上台之后,说的那些话,让代尔森对事态失去了掌控权,他不担心事情败露,因为李昱是东亚人,不是犹人、黑人。东亚人再怎么闹,也闹不出什么风波来的。
所以,代尔森才有恃无恐。
他愤怒的是,他的权力受到了挑战。
他愤怒的是,一个东亚人,竟然敢如此强硬,连他的话都敢不听,当众折他的面子,当众让他下不来台。
“我盯上你了,东亚人!”
代尔森的双眼里面,怒火冲天。
而这时,忽然传来布兰妮的声音:“哇哦!刚才发生了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我很难接受,会发生在格莱美的舞台上,这让我感到耻辱……格莱美,不应该这样。”
“我的工作,还会继续。但是,我要改变我的工作内容。”
“获奖的歌曲,我不打算再唱了,我唱一首新歌吧。本来这首新的歌曲,是要在唱完获奖这首歌之后唱的,我改变主意了,我要提前唱。”
“对了,忘了告诉你们,这首歌是liyu写给我的新歌!”
布兰妮说完,一招手,音乐响起来。
再一伸手,从白人女主持手里把麦克风拿过来,然后径直走向舞台的正中间。
布兰妮拿着麦克风喊道:“GodIsAGirl!!!”
【Rememberingme,Discoverandseeallovertheworld.】
【She'sknownasagirl.】
【Tothosewhoafree,】
【……】
一首C小调的快歌,经典的欧陆舞曲。
这首歌是03年发行的单曲,一经发行就登上畅销单曲榜,并开始在国际上走红。到了06年时,创造华夏海外音乐最高下载量的记录。
这首歌,不知道承载了多少人的青春与回忆。
但是,这个世界的人,是第一次听。
这动感的舞曲,在布兰妮甜美的歌声之下,迅速将现场观众的情绪点燃。
却并不是那种愉悦的,开心的情绪。
而是本来就气愤之后的盛怒。
“上帝是女孩儿?上帝什么时候是女孩儿了?”
歌曲的标题,让观众们有些疑惑,打破了他们固有的观念。
继而,引发猜想。
猜想,是要有联系的。
自然而然地把今天发生在李昱身上的事,与这首歌联系到了一起。
“他是在讽刺!!!”
老外们很快反应过来,国外讽刺小说并不少,虽然不是所有人都看过,也不是所有老外都有文化,但是基本的、浅显的东西还是可以理解的。
然而,国人有另外的,更贴切的理解……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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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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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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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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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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