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掉被褥、碗筷和木盆之后,三个大包袱就精简的只剩半包袱东西了,几件粗布衣服和一双鞋子。从贺府带出来的枕头,墨晓嫣留给三姐儿了,那块木头疙瘩则顺位给了最受宠爱的五哥儿,剩余的银钱也都留在了娘家。
最终,夫妻二人只收拾了一个包袱,各自带了一些换洗和御寒的衣服和鞋子。书也没带多少,因为科考驿有书。
文秀才很高兴,因为可以提前一天出发了。墨晓嫣也很高兴,因为可以出门旅游了,毕竟在唐朝,这是女子难得的机会。要放寻常人家,即便夫君进京赶考去了,娘子也得在家伺候公婆,每天晨昏定省,端茶倒水操持家务。不得不说,晓烟真明智!当然,这个时候的墨晓嫣还是现代脑看问题,并没有意识到赶考旅途的艰辛和赶考可能会遭遇的危险。
收拾完包袱的时候,已经落日西垂了,墨晓嫣不得不回到她的滑铁卢任务上。在文秀才的帮助下,找到了火折子存放的位置,又学会了使用方法,总算以干草为引点燃了小泥炉,烧了热水,顺便做了个饭。当然,火点着以后,墨晓嫣就将满脸诧异的文秀才撵出了小厨房,并扔出来一句“好好学习去”!m.χIùmЬ.CǒM
这是墨晓嫣穿越后做的第一顿正经饭,做的是疙瘩汤,之前在贺府被邀请做点心,结果茫然不知从哪里下手,后来就被管事婆子嫌弃的撵出了厨房,再没进过。晓烟很会做饭做点心,但是她灵魂已经远去,而墨晓嫣会做饭但很少下厨,也仅限于药不死人的水平,再加上这小厨房里又没有老抽生抽耗油鸡精,能用白面熬个疙瘩汤,已经是墨晓嫣同志超水平发挥了。
端着盆走到屋门口她犹豫了,这疙瘩汤,怎么看怎么不正经,怎么看怎么像小时候爸爸贴春联用的浆糊,只是比那个稀了点。盛之前她尝了尝,比想象的好,最起码白面做的吃食,要比娘家的面强多了。一咬牙,一跺脚,端着盆就进屋了。
她在心里盘算了一下,加上中午剩的,应该够两个人吃,要是不够,她就少吃一点,就当减肥。餐食碗筷都摆好了才召唤了沉迷学习的文秀才,等他恋恋不舍的放下手中的书,洗完手,墨晓嫣发现天黑了。正琢磨要不要搬去厨房吃——小泥炉里应该有点火星,文秀才就打开了柜子,取出来油灯和火折子。
灯点上的同时,墨晓嫣不由得拍了拍自己的头。暗叹自己真是个榆木脑袋,文秀才家里虽不富裕,但也不至于穷到灯都点不起的地步。何况,昨天刚结的婚,蜡烛也是应该有剩的,怎么就只能想到借着炉子里的火光吃饭呢!她想起以前读过的一个软文,屁股决定脑袋,环境影响格局。穷人家的人借火光吃饭,就以为所有人家都是借火光吃饭的,亏她还在灯火通明的贺府呆了那么久。
烛火映照下,晓烟皱眉抿唇,略懊恼的表情有点可爱,文秀才见状楞了下,略一思索,大概明白她定是想过要以炉火的微光吃饭,他知道她家里就是这样的环境。想明白以后,文秀才竟觉得十分有趣,而对于之前的晓烟,这种感觉,可从来没有过。
晚饭过后,文秀才又回到书桌前,点燃书桌上的两支红烛,再次认真的看起书来,墨晓嫣在外屋,借着烛光欣赏了一下文秀才认真的容颜。果然,认真的男人最帅,她想!然后,她起身收拾晚膳的残局。
疙瘩汤显然不好喝,文秀才只喝了一碗,晓烟则逼着自己把剩下的都喝了,以证明的这个疙瘩汤自己还是喜欢的。另外,不能浪费!
等墨晓嫣忙完,才发现,真正的考验才来了!
墨晓嫣洗完脸泡完脚往床上一坐,习惯性的用双手轻轻拍打着脸颊,想着作为一名夫人,是不是应该给夫君也准备热水泡泡脚,猛然意识到自己新婚燕尔,新婚之夜太累没来得及体验洞房花烛,今天是不是得补上?对于这个两辈子没谈过恋爱,连相亲都没正经相过的圣斗士来说,这辈子的进度条扯的有点太快了,她有点适应不了。胡思乱想着,她竟然觉得脸颊发热,再一抬头,正对上从书卷中抬头看她的文秀才。仿佛偷窥被发现一样,墨晓嫣的脸愈发热了,心也跳的咚咚的,她赶忙慌乱的低下头。
落针可闻的寂静持续了一盏茶的功夫,墨晓嫣准备不管三七二十一先拉开被子睡觉。
“娘子早些安歇,为夫今夜要将此本读完,明日一早归还书院。”
仿佛天降特赦令一般,墨晓嫣吐出“好的”二字就利落的钻进被窝,面朝墙来了两组深呼吸,顺手安抚了一下狂跳的心脏。
墨晓嫣是长辈口中的乖乖女,学习努力又懂事,没有早恋也没有大学的校园恋,也不是完全没有人追,只是因为从高中开始,她就喜欢上了杜铭。可是很明显,苗晨希也喜欢杜铭,不对,应该说喜欢杜铭的女生有很多,毕竟杜铭高高帅帅打球又好,属于校草价格的人物。情书收了无数,杜铭却一直单身,墨晓嫣觉得,他应该是喜欢苗晨希的。
为什么不考虑自己呢?因为墨晓嫣觉得自己没有苗晨希好看,也不会弹钢琴不会跳舞,家境也没有苗晨希好。是的,苗晨希也经常收到情书,这就使得墨晓嫣更加自卑,自卑到把这份喜欢深埋心底不敢表露半分,自卑到硬生生把杜铭处成兄弟,自卑到不遗余力的帮苗晨希准备告白仪式,最终,眼睁睁的看着他俩成了情侣,自己沦为电灯泡。估计在现代,同学们至今谈论起他们仨,都会说她墨晓嫣做了十几年电灯泡。
思绪蔓延开来,竟泛起伤感,不知道那两个人还好吗?是生是死?如果也遭遇了不测,会不会像自己一样也穿越了?如果穿越了,穿到哪个朝代?同一个地方同一时间出的事,会不会穿到同一个时代?如果穿到同一个时代,我们会不会相遇?可是容颜已改,即便相遇了,也未必能相认吧。
想了一圈,想的墨晓嫣迷迷糊糊的,在进入周公管片儿前的最后一个想法是:此题无解!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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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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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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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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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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