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下,金河谷中,数以千计的骑兵排成一支紧密而臃肿的队伍,各个手牵战马,在深可没膝的积雪里艰难跋涉着,而走在队伍最前面的人,正是突厥的夹毕特勤阿史那思摩。
却说那日颉利可汗进驻定襄,见天气恶劣,便疏于戒备,阿史那思摩劝谏无果,思及恶阳岭为朔州唐军进攻定襄的必经之路,地势险要且筑有石寨,遂自行带兵前去驻守。
孰料唐军并没有选择这一条路线,次日他一觉醒来,发现数里外的定襄城里黑烟如柱,立刻意识到自己这些人马已成一支身在失陷之地的孤军,随时都有覆灭的危险。
阿史那思摩只惶恐了片刻,就立即冷静下来,率众撤出恶阳岭,打算凭着他多年积累下来的老道经验去追寻颉利可汗。
尽管阿史那思摩的预判非常准确,可谁知那颉利可汗败得实在是太快了,以致他连续两次眼看就要赶上突厥的大部队,又只得无可奈何地继续逃亡。
当前这支队伍里,除了跟随阿史那思摩的扈从以外,还有许多先后从定襄、白道川、浑水逃散出来的溃兵,阿史那思摩利用已方对地形的熟悉,带领他们不断在山间迂回,以尽力避免途中与唐军发生接触。
不知不觉间,半天过去了,阿史那思摩及其部众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总算走出长达十数里的狭长谷地,此刻太阳已经渐渐西斜,阿史那思摩打马奔上一处高坡,举目环望四方,见到左近有一块背风向阳的山坳,当即率众前去宿营。
突厥人逐水草而居,对安营扎寨一向不大讲究,阿史那思摩在营地周边设下几个岗哨,就下令众人搭帐造饭,开始就地修整。
很快,山坳间的平地上弥漫起了烤肉的香气,阿史那思摩疲倦地坐在火堆旁,从怀中掏出一个银酒壶,一面饮酒吃肉,一面心中估算着路程。
他认为颉利可汗先后在白道川和浑水兵败之后,已然没有能力在北方找到突围口,若想从唐军的层层阻截中逃出生天,最好的办法就是重回铁山,因为只有铁山那一带才有能容纳上万人马休整的地盘。
而他现在所在之地,正位于阴山主山脉与青山的交汇处,如无意外,只要向西再走两百余里,即可抵达铁山。
“长生天在上,一定要保佑我们能与可汗顺利会师,保佑汗国能够度过这场劫难……”
阿史那思摩忧虑之下,情不自禁地放下手中的酒肉,变坐为跪,双臂向上张开,望着红艳似火的晚霞,诚心祈祷起来。
其他人的情绪似乎受到了特勤的感染,也都纷纷跪地祈告苍天。
最近几个月,突厥人已经流了太多的血,接连不断的惨烈厮杀,已使数以万计的草原男儿身死魂灭,他们并不怕死,只怕死得毫无意义,不能死得其所。
然而,越是害怕什么,就越是来什么,一声长啸突然打破了山间的宁静。
这是鸣镝的声音,余音仍在空中萦绕,阿史那思摩已经猛地站起身来,未等他发令,一名哨兵已经策马飞驰过来:“特勤,唐军来了!唐军来了!大概有……”
“啊!”
这哨兵正喊着话,突然惨叫一声,从马背上摔落下去,后颈赫然插着一支箭矢,死的不能再死。
阿史那思摩看得眼角一跳,立刻提声高呼:“准备迎敌!”
下一刻,利箭再次呼啸而至,又是几声痛呼,阿史那思摩翻身上马,偏头躲过一箭,便提槊挥鞭,率一众骑士奔向来敌。
在他们的前方,很快出现了一队头戴红缨兜鍪,身披铁铠的唐军骑兵,数量约有六七百人,虽然没有打出旗幡,但观其兵甲之优良,弓马之娴熟,显见皆是精锐之士。
几百步的距离,战马疾驰之下,转眼即至,阿史那思摩很快看清了对面一马当先者的模样,只见此人黑盔黑甲,身形纤细,却有一种不可阻挡的气势,暴露在面甲外面一双眼睛透射出无比凛冽的霸气。
“铮”
兵刃相击,火花四溅,阿史那思摩只觉双臂一麻,长槊直接从他手里飞出两丈开外,旋即又有两杆闪着寒光的铁槊朝他的身上袭来,阿史那思摩正觉性命不保,却听那黑甲骑士发出一道清亮的声音:“抓活的!”
趁着两名唐军手中兵刃停滞的那一刹那,阿史那思摩猛夹马腹,迅速与他们错身而过,同时拔出腰间宝刀进行还击。
怎知那黑甲骑士反应极快,动作更是迅疾如电,朝身后轻轻一挥长槊,登时爆发出一记清脆的声响,竟将对手的右手臂骨击断。
“啊!”
阿史那思摩刚痛呼出来,黑甲骑士伸出手臂,一把将他拽离坐骑,然后重重地扔在地上,把他摔得七晕八素,几个唐军骑兵立刻跳下马,如狼似虎地扑过去,眨眼间便将阿史那思摩捆成了一个粽子。
虽然突厥勇士们都非常英勇,人数也占据一定优势,但毕竟刚经历了一整天的雪地行军,残存的体力很难支撑这场突如其来的遭遇战,看到主心骨一开战便被唐军生擒,心中不免慌乱。
几番对冲,唐军落马者不过区区十数人,而群龙无首的突厥人却已损失上百,可谓高下立判。
黑甲骑士带队将对手们驱赶到狭谷口,突厥骑兵们打不过眼前的唐军精骑,身后又是难以骑行的雪地,一张张脸孔俱都现出绝望之色。
黑甲骑士一挥手,唐军立刻向两翼展开,排成一道严整的弧形队列,如同张开血盆大口的巨兽,时刻准备将突厥人吞噬殆尽。
黑甲骑士把长槊在地上一插,双手抱胸,声音傲然地道:“缴械下马者,可活。”
此言一出,突厥骑兵们的战意顿时烟消云散,满地都是兵械和跪倒的人。
夜幕降临,在突厥人此前扎下的营地里,黑甲骑士坐到篝火前,摘下面甲,附近那些捆作一堆的俘虏们纷纷发出了抽气之声。
任谁也没想到,这员仿若有着千钧之力的猛将,竟是一个妙龄少女,再看她那精致绝伦的眉眼五官,无疑就是大唐的护国明昭公主本尊。
李曜用小刀从火架上割了一块烤肉,狼吐虎咽地顺到胃里,才抬起沾满油渍的纤纤玉手,一指被人五花大绑的阿史那思摩,扬声唤道:“来人,把他给我带过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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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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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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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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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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