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曜和兰韶英匆匆离开了花厅,行至通往寝居的长廊,兰韶英突然停下了脚步。
李曜察觉身后有异,回过头来,就见兰韶英柳腰轻折,低头看向自己映在水中的倒影。
由于此前的雨量很大,廊檐下的水臼盛得满满当当,水面铺着金色的阳光,有如一面明镜,光可鉴人。
李曜没有打扰她,只是远远站定,静静地等待。
兰韶英凝视了好半晌,这才直起身子,轻轻摇头一叹。
李曜眸光一扫四周,没有发现其他人,遂上前低声问道:“贵主为何叹息?”
原来,此“兰韶英”乃是李曜假扮,而这开口问话的“明昭公主”才是真正的兰韶英。
假兰韶英双手捧住真兰韶英的脸颊,仔细端详了片刻,蹙眉道:“我发现自己忽略了一个最基本的事实。”
兰韶英奇道:“甚么……基本事实?”
李曜放开兰韶英的螓首,语气很认真地答道:“人的样貌是会随着年龄而改变的。”
兰韶英先是愣了愣,随即“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展颜道:“贵主说的甚么胡话,人哪有不变……”
一个“老”字尚未出口,兰韶英似乎突然想起了什么,笑容顿时僵住了,一双晶亮的眸子凝视着李曜,脸上渐渐现出了惊疑之色。
李曜感到有些不自在,忙出言打断她的观察:“你这样看我作甚?”
兰韶英沉吟了一下,疑惑地问道:“韶英有些好奇,为何贵主的样貌,会一丝一毫的变化都没有?”
听到这话,李曜心中瞿然一惊:“没那么夸张吧?”
兰韶英重重地点了点头,解释道:“因为我们住在一起,天天都能够见面,以至于习焉不察,若非仔细比较,韶英也很难确认这一点。”
“原来如此!难怪赵三郎会说‘你’变年轻了!”
李曜恍然大悟,激动得声音都有些发颤起来。
其实,李曜早就该想到,她的这具身子可能已经停止了生长。
若以复活后的身体年龄为十六来计算,那现在也该有十九岁了。
对此,李曜既感到高兴,又感到烦恼。
高兴的是,李曜迄今从未有过正常女人那种每个月都会到来一次的生理周期。
烦恼的是,她说话的本音,仍然还处于少女变声期前的状态。
若不是她擅长改变嗓音说话,否则一开口,便是令气场大打折扣的稚气声音。
而她身边的人,却都成长了不少。
鱼巧巧和张檀这两个小丫头,如今皆已是二八芳华的年纪,李曜和她俩呆在一起,常人根本分辨不出谁才是师父,连李曜当初捡回来的宋玄尘,也从一颗豆芽菜似的瘦弱女童,变成了一个温婉娴静的豆蔻佳人。
至于兰韶英的样貌,虽然看着变化不大,但毕竟二十三岁的年龄摆在那里,想要扮嫩装成青春少女亦并非一件易事。
好在李曜和兰韶英的化妆手艺高超,再经过长期的琢磨,以及不断的改进,她俩已经能够把彼此双方的口音声线、言谈风格、举止仪态都模仿到了几乎天衣无缝的境界。
另外,在文化知识上的差异,其实只要两人不故意卖弄,不自曝其短,掩盖起来也没什么难度。
为了尽量降低暴露破绽的几率,兰韶英戒掉了一口一个“阿弥陀佛”的口癖,而李曜平日里也养成了略施粉黛的习惯。
但李曜万万没想到,她和兰韶英假扮成对方的模样首次出现在熟人的面前,自己居然会在扮相方面,出了这样一个匪夷所思的纰漏。
当然,这个问题也并不完全都是“灯下黑”造成的。
事实上,李曜没有一件映照形象的优良器具,才是最大的原因。
这个时代的铜镜,远不及后世的镜子那般明亮清晰,且因人工打磨的镜面都有些轻微不平,所以映照出来的影像,难免与人的本相存在差异。
只可惜,以现有的技术条件,莫说做出镀铝、镀银的镜子,就是让她做一面诞生于十六世纪的水银玻璃镜,在时间上也已来不及了。
想到这里,李曜赶紧带着兰韶英来到寝居,重新进行化妆。
一番反复修整之后,李曜抓起一面巴掌大的菱花镜,飞快地跑到屋外明亮处,揽镜自照,只觉自己的年纪看起来又大了一些,总算有了一个二十出头女子的模样。
兰韶英走到李曜的身边,忽然问道:“贵主,我们今天是否还需要再找个人试一试呢?”
“贵主,兰姊,你们要试甚么?”
话音刚落,突然响起了一道清脆的声音,李曜和兰韶英齐刷刷地看过去,就见鱼玄微端着一盘瓜果欢快地走来。
李曜和兰韶英不约而同地碰了一个眼神,彼此心领神会,便听兰韶英用李曜的口音回应道:“我和兰姊在试新妆,你来点评点评,如何?”
…………
夜色深沉,大雨淅沥。
两个打着油伞,手提灯盏的中年道士踏着泥水,在坑坑洼洼的道路上深一脚浅一脚地行进着。
风很大,雨也急,可这两个道士丝毫没有放缓脚下的步伐。
经过一番艰难的跋涉,他们来到了宏义宫的一个偏门,其中一人上前敲响了门环,门很快应声开了,待两人收起雨伞,迅速闪身进去,门扉便咣当一声合上。
“玄龄,克明,你们二人终于来了,快些入座吧。”
翠华殿内的灯火只点了一半,昏暗的光辉,映照着李世民冷峻的面孔。
而在他的身前,长孙无忌、高士廉、房玄龄、杜如晦、尉迟敬德、秦琼、侯君集等文武僚属分坐两侧,气氛紧张而严肃。
一阵沉寂过后,李世民将白天东宫内线王晊告密的内容复述了一遍,叹息道:“骨肉相残,古今大恶,寡人祸在朝夕,但寡人欲待其发,然后再仗义讨伐他们,不知可以否?”
尉迟敬德今天平白无故蹲了半日的天牢,本就憋了一肚子的火,现在又得知齐王还想活埋他们,再乍听李世民这话,不由气急而怒声道:“有何好说,唯死战尔!按照人情常理,谁舍得去死,如今我等誓死侍奉大王,此乃天授,可眼下祸机垂发,大王却安然不以为忧,大王这般自轻,如何对得起宗庙社稷?大王若不用敬德之言,敬德将窜身草泽,不能留居大王左右,缚手引颈受戮!”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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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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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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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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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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