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入城门,热烈欢乐的曲乐声与喧嚷嘈杂的叫卖声就不绝于耳。
大街上,穿戴中原衣冠的汉人,身着竖领箭袖的突厥人,穿着翻领袍服的波斯人,身披恰达的天竺人,以及露着半肩的昆仑奴,各色人等摩肩擦踵,大车小车,穿梭来去,骏马骆驼,熙熙攘攘。
街道两边,演杂技的,摆地摊的,推小车的,为邸店拉客的,当垆卖酒的……更有甚者似乎还嫌不够挤,干脆以穹庐为帐,以毡为墙,沿街搭建帐篷,搞起了令行人深恶痛绝的占道经营,把本来就不太宽敞的街道塞得拥堵不堪。
跟着队伍艰难地行进,李曜不由暗暗咋舌,这里哪还像一座正常的城池,简直就是大号的长安西市嘛!
何潘义几乎绞尽了脑汁,耗去了大半个时辰,方才带领整个商队通过这条又堵又闹的大街,在城中心转过街角后,最终来到了一片商铺林立的区域。
何潘义打马转过头来,朝这条长长的队伍缓缓地扫视了一眼,又兀自点了点头,便以首领的身份,向商队中的所有成员下达了最后一道指令:“解散!”
话音落下,众人立刻爆发出一阵亢奋的欢呼怪叫,只一会儿的工夫,整条队伍便已然化整为零,全部四散开去。
随后,何氏兄弟与李曜等一行人,径直穿过这些林林种种的商铺,进入了一处异常豪华的七进大院。
本来何潘仁的住宅已经比长安城里绝大多数高门的府邸更加富丽堂皇,可跟他二弟何潘义的家相比,就显得寒酸得多了。
金灿灿的镶铜大门,两头高大的石驼分立两边,丈高的土墙上不惜成本地绘满了各种精美的图案,正中一座颇具波斯风格的圆顶建筑,其宏伟壮观的程度,堪比中东国王的宫殿。
身临此情此景,李曜心中忍不住一叹:有钱的胡商就是任性啊!
待到走入这座大宅,一大群胡婢便蜂拥而至,李曜还来不及仔细打量屋内情形,几个行动麻利的胡婢便七手八脚地将她围拥到一张胡床上,擦脸擦手,按肩捶背,伺候得好不舒坦。
李曜正闭眼享受,忽然感觉到了一群人的到来,睁眼一瞧,就见一位身材丰腴,五官平平,相貌不甚出众,却气度雍容的中年妇人,在十数名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各色美人前呼后拥之下,徐徐地走向了这座大宅的主人何潘义。
见到中年妇人领着众女盈盈拜下,李曜等人赶紧起身还礼,何潘义忙不迭地迈步转身,与妻子并肩而立,面向李曜等人不好意思地介绍道:“这是内子曹大娘,她幼时伤了喉咙,无法出声,若有失礼之处,还请各位见谅。”
除了何潘礼、何潘信两名何家子弟以外,其他诸位来客心里都登时一突,这何潘义会娶一个哑女为正妻,不用猜也晓得这妇人是大有来头的,于是纷纷上前温言问候,而曹大娘的性子看起来也很和善可亲,为了便于相互交流,双手不停比划着最简单易懂的哑语手势,一时间回应得不亦乐乎。
原来这位曹大娘是沙州从化曹氏族长的嫡女,从化曹氏是南北朝时期移居敦煌的昭武胡人后裔,经过上百年的繁衍生息,已然与东汉时期便居于敦煌的中原大族悬泉曹氏人口不相上下,也正因为敦煌有两个曹氏大族,所以后世的史学家们一直为归义军的后期统治者曹议金一族的血统来历而争论不休。
虽然目前从化曹氏的政治地位还远不如悬泉曹氏,但他们几乎全族皆商,在隋末唐初重商主义极为盛行的敦煌,几乎主导了整个地方上的经济发展。
而何潘义虽然做的生意都极为暴利,可若他没有与从化曹氏联姻,没有从化曹氏的鼎力扶持,却也绝无可能会在从商不到十年的时间里,变得这般富可敌国。
众人一番客套寒暄完毕,何潘义便为每人安排休息住处,给李曜配了一个单独的小院,而且还增派了十八名婢女,专门协助小茴和小萱伺候她的生活起居。
整个小院仿佛置于花园当中,四周各色花木环绕,阵阵芳香扑鼻,其环境之优美,与她那所谓的义姊妹庐陵公主的府中居住条件相比,也是不逞多让。
李曜住进来后,做的第一件事,便是与鱼巧巧在超大的浴桶中舒舒服服地洗澡。
李曜这些日子里成天泡在女人堆里面,早已习惯了与女伴们坦诚相待,她看到鱼巧巧红扑扑的稚嫩脸蛋,以及那尚未发育完全的身体,只是觉得很萌很可爱,丝毫没有产生任何企图“拔苗助长”的犯罪冲动。
当然了,因为受到男性意识的影响,她的心里还是有些迷茫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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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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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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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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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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