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安远、罗仁俊等十二保镖持缰立马于高坡上,各个翘首以盼,脸上俱都充满了焦急和期待。
这一战,远比任何人想象中的还要顺利,已方死了两人,重伤四人,轻伤数人,另外那些被吐谷浑兵捉来的女子死了五个,可是相较于他们杀死吐谷浑兵四十一人、俘虏一人的战果来看,这代价已然算是非常轻微了,轻微到他们现在回想起来,都有些恍然如梦。
刘安远摸了摸染血的肩头,环望前方,心情复杂。
刘安远现在才二十二岁,却是个打过六年仗的老兵,因为他粗中有细,脑子比一般人灵活,所以才会被当年还在窦建德麾下效力的刘黑闼选作了亲卫,但实际上他最喜欢猛打猛冲,用勇气和热血去战斗,那些年汉东军杀得敌人丢盔弃甲、狼狈不堪的场面,让他至今都难以忘怀。
可他也知道一个只会依靠勇武逞能的人,终究还是比不得那些有头脑的人。
他也曾受过几次伤,但却从来不知道原来绸缎还有这样的用法,早在长安的时候,李曜就给十二保镖每个人都发了六套丝绸亵衣裤,还要求他们必须同时穿三套在身,那时所有人都以为李曜只是想让他们穿着舒适一些,因此刘安远还为女主人的善意之举,小小的感动了一把,谁知经过此次负伤,他才算明白了女主人的用意。
他的肩伤是被吐谷浑人用马弓在远距离射伤的,虽然箭簇在伤口处进得不深,但他听说许多吐谷浑人的箭簇都带着毒,越早拔箭,中的毒才会越轻,可箭头都有倒钩,所以拔箭是件非常痛苦的事情,结果他咬着牙关,鼓了半天劲儿,却是不带起一片血肉,轻轻松松就拔出来了。
随后他就发现,丝绸亵衣也被箭簇带进了体内,正好把箭簇裹了起来,才没让箭簇上的钩刺发挥作用,而且休息了半夜,伤口也没有出现发黑发青之类的中毒现象,若是军队都把这个方法用在战场上,亦不知会少死多少人。
他有些想不通,这么好的办法,为何过去就无人用到呢?
所以,他对这个女主人越来越感到好奇了——她到底是谁?真的只是一个来自宗圣观的女道士?
不止是刘安远,在场的所有人都对李曜感到有些不可思议。
他们都见到了李曜瞬杀数人以及打得吐谷浑头领毫无还手之力的场面,尤其是李曜的雷霆一剑,他们都认为换作自己,是绝对招架不住的,可那个吐谷浑头领也不是个简单人物,出刀够快,使的也是一把不多见的宝刀,居然堪堪地接住了,只是没想到他逃得跟甚么似的,就差在后背生出一对翅膀了。
他们每个人最初见到李曜的时候,只是觉得她是一个气质有些与众不同的俊俏女冠,然而相处了一段时间之后,就会发现自己总会在无意间忘了她是一个女人。
对于她的观点或命令,他们心头甚至没有多大的抵触,仿佛本该如此一般,而经历了这一场战斗之后,这种感觉变得愈加强烈……
刘安远等人正在心中感叹着,这时远方终于传来了马蹄声,举目望去,就见一人一马从远方由远及近飞驰而来,待得看得清那人是李曜,便忙不迭地拍马上前相迎。
双方在半道上会合,也不多做停顿,随即就一起奔向土坡上的树林营地,众人见到李曜满面疲态,哈欠连天,又在她身上和坐骑上逡视了一眼,发现她竟是空手而归,一件战利品也无,全都面露尴尬之色,赶紧把各自差点脱口而出的祝贺话语给咽了回去。
游侠儿罗仁俊策马伴随在李曜的身侧,犹豫了一下,这才问道:“那忘八崽子逃掉了?”
李曜点了个头,低低地道:“贫道技不如人。”
罗仁俊干笑了一声,忙宽慰道:“道长莫要气馁,换作我等也未必能追上,蛮人本就精于骑射,且非常狡黠,道长能平安归来,便已经是我等的佳音了。”
李曜心中一暖,随即坐于鞍上,持缰抱拳一礼,用略带遗憾的语气感叹道:“多谢十五郎及各位的关心,只是没能除掉首恶,贫道心中略有不甘啊。”
刘安远从后面驱马上前,提了提精神,振振有词地道:“罗郎君说的极是,主人身为女子,不但一人一骑将那蛮兵追得落荒而逃,还能定下计策,使我等杀得那些蛮兵片甲不留,莫说甚么古往今昔,至少在奴看来,怕是当世已无第二个女子可以做到!还请主人莫要为那厮伤神,不过是一个小小的蛮兵而已。”
李曜默默点头,心头却在为自己得知这个“小小蛮兵”的身份而感到庆幸。
实际上,她才不想让人知道自己已经把那个李元昊的祖先拓跋赤辞给宰了呢。
因为这个时代的党项人有个令人格外忌惮的习俗,当他们本人被外族人伤害或族人被外族人杀死,就必须进行复仇,在没有复仇前,须得蓬头垢面赤足禁食肉,直到复仇成功或者杀死仇人,才能恢复如常,以党项人悍勇的民族个性,肯定是没完没了,不死不休了。
她杀了拓跋部唯一的继承人,若是被他们知道了,绝不是闹着玩的,恐怕在非洲大草原惹到一大群死缠烂打就是干的“平头哥”蜜獾,都没有这么麻烦。
所以,李曜才没有去管拓跋赤辞的尸身,也没有去取那把看起来非常不错的镔铁宝刀,以及那条代表拓跋部继承人身份的骨链,而且她还故意绕到很远的地方才扔下拓跋赤辞的头颅,以此来减轻自己的嫌疑。
进了林间,李曜翻身下马,眸光一扫,就见到大多数人还在呼呼大睡,看起来都累坏了,而溪边空地上随意摆放着一大堆吐谷浑兵的无头尸身,甲胄自然都被扒了下来,与收获的长刀、铁矛、弓箭等战利品分类堆放了在地上,至于吐谷浑兵中唯一的幸存者,则被人绑在尸堆旁的一颗树干上,竟然就是那个在土坡上掳走汉人少女的骑兵,此刻他正用一双几欲喷火的眼睛狠狠地瞪着李曜,似乎想出口咒骂,可嘴巴却被一块破布塞了个严严实实。
李曜缓缓走到俘虏的身前,脸上挂起淡淡的微笑,看向对方的眼神淡淡的,连语气也是淡淡的:“你是想死呢?还是想生不如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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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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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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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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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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