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曜小心翼翼地下了床,再轻手轻脚地打开了老旧的木制房门,温暖和煦的晨曦便立刻倾泻了进来,将原本灰暗的屋内照耀得一片通明。
李曜呼吸着清新怡人的空气,在房门外舒展筋骨,不多时便瞧见袁二的妻子林十娘端着一个陶盆朝自己走了过来,盆里盛着的清水正腾腾地冒着热气儿,明显是刚刚才准备好的。
林十娘一看到李曜,脸上立刻挂起一个友善的笑容,微微屈膝福了一礼,便跟着李曜进了西厢房。
林十娘先把水盆往梳妆台上一放,然后用手重重地拍了拍台面,一夜好眠难自醒的袁大娘突然听到响亮的拍打声,登时惊得从床上蹦下了来,然后母女二人便开始一起伺候李曜的洗漱梳妆。
李曜讨厌袁二,但不会连带着讨厌他的家人,相反她还特别欣赏这个叫作林十娘的女子。
林十娘不但有着徐娘半老风韵犹存的姿色,而且非常温顺勤快,若是放在后世,绝对是贤妻良母的典范,正是那种属于心智成熟的男人都会喜欢的类型。
是以在李曜的眼里,这样的女人嫁给袁二那个猥琐之徒,绝对称得上是“一朵鲜花插牛屎”,再联想到袁二干的行当,林十娘是不是袁二明媒正娶过来的妻子,其实非常难说。
洗漱完毕,便是到了袁二一家开饭的时间,虽然早在西汉之时就有了“一日三餐”之说,但唐初大多数的普通人家平日里依旧是保持着清晨吃“大食”,傍晚吃“小食”的生活习惯。
今早的主食是一种干巴巴的面条饼,叫作“寒具”,这东西是这个时代最常见的一种干粮,冬春季节贮存数月都不会变质,外观看上去有些类似后世北方常见的小吃“馓子”,口感却远没有“馓子”酥脆,味道更是寡淡,只有少许的甘咸味,就着林十娘用各种干野菜和动物肉干熬成的汤水,吃起来倒也不至于口舌太过干燥。
李曜咬一口寒具,喝一口汤,慢慢咀嚼,慢慢吞咽,唇角不带一点残渣,几乎不发出一丝声音,端的是举止淡然,吃相斯文。
想当初李曜第一次与袁二一家共同就餐的时候,林十娘特意给她分配了几乎等同于袁二全家五口的主食份量,却不料她吃下的份量居然不比袁二更多,余下全都分给了袁家三个小孩儿,让当时的袁二一脸疑惑,似乎有些不敢相信李曜与那位能一口气吞食两条巨大肥鱼的“白额大娘”会是同一只妖怪。
不过袁二哪里知道,李曜并非没有教养的人,只要不是处于那种不知多少天没有进食的极饿状态,自是细嚼慢咽和恢复正常的食量了。
而且,李曜虽不是特别挑食的人,但不代表她喜欢长期吃这些缺滋乏味的食物,她怀疑自己若是不采取行动改善一下伙食的口味,再这样下去,要不了两天,她的嘴里就会真的淡出个鸟来。
艰难地吃完了这顿索然无味的早餐,李曜决定出一次门,随即回到西厢房挎上横刀,背起弓箭,然后独自走出袁二家,径直来到了曾经被她制造出喋血场面的大院。
此时,院门大大地敞开着,经过连续数夜春雨的冲刷洗涤,院中地面上的血迹早已消散得干干净净,同样消失的还有原本躺在地上的六具尸首,以及身中数箭的大块头和断了一只手的汉子,就好像几天前那场血拼从来没有发生过。
院内到处都已人去无影,李曜扯开一张布衾,掏出絮状的被胎,便做成了一个简单的布囊,然后开始在院内各个房间大肆翻箱倒柜,只要见到中意的东西,立马就会收入囊中。
只要有人类聚居的地方,往往就会存在着贫富差距,雾谷村自然也不例外。
即使是被人抛弃和遗忘在这个院里的东西,其总价值也远远超过了袁二一家所有的家当。李曜一通扫荡下来,竟也把布囊装的满满当当,而其中真正让李曜感到高兴的,便是偶然搜得几罐调味料和上等好盐,如此一来,她便再也不用担心自己会在袁二家把嘴巴淡出鸟来了。
李曜提着这一大包东西,刚走出院门口,就瞧见林十娘正端着一个沙盘站在墙角边上,一脸的焦虑之色,显然是等待了许久。
沙盘是袁二的儿女们平常用来练字的文具,谁能想得到,在这种穷山恶水的环境下,袁二那厮长得狗模狗样的,居然还是个如此重视子女教育的好父亲,就连李曜都觉得非常难能可贵了。
纸张在这个时代属于较为昂贵的用品,袁二一家自然消耗不起,不过自从双方用上了这个沙盘,交流起来还是变得方便了许多,加之对方边写边念,这几天下来,李曜就已经掌握了接近五千个字的中古关中方言发音,进步可谓一日千里。
据林十娘所说,袁二吃过早饭之后,突然感到肚腹不适,随后从五谷轮回之所出来,就怎么也直不起腰了,现在只得趴在床上休息。
李曜听了,登时有些心虚,自是晓得这是她当初踩在袁二身上那一脚造成的暗伤,本来她数日来一直都没有出过门,正想去山林里打猎练箭,大不了顺道再采些药材回来,于是当场表示自己可以试着治好这个腰伤,并随手将胀得鼓鼓的布囊塞给了林十娘。
不料她刚一转身,却听得林十娘开口说道:“娘子请留步,奴还有话要说。”
李曜回头就见林十娘神色羞怩,张了张嘴却像是突然不知该如何开口似的,只是放下布囊不停搓摩着手腕,半天吐不出一个字来。
李曜察觉到林十娘的异样,悄然一瞥,见到她两只手腕上都有着非常难看的疤痕,似乎是烧烫所致,心中顿生怜悯,不禁关切地问道:“你这伤是怎么回事?”
林十娘怔了怔,方才用柳枝在沙盘上悄悄写道:“奴是夫君劫来的。”
李曜顿时了然,不由暗暗咬牙切齿起来:“禽兽!看来自己猜对了,这种蹩脚山贼的老窝,外面怎么可能会有女人愿意嫁进来!”
林十娘被李曜脸上突现的凶狠表情吓了一跳,急忙解释道:“这是奴自己弄的伤,况且是陈年旧事,如今儿女俱全,奴再也不愿想其他。”
李曜登时一愣,觉得这说辞怎么有点像记忆中非常熟悉的一个段子——命运就像强奸,你若反抗不了,就要学会享受。
想起这话,李曜神色一黯,觉得自己的命运又何尝不是如此,只不过是方式和境遇不同罢了。
谁知林十娘忽然又一声叹息,用夹杂着急切、幽怨、难为情、诚心诚恳的目光看向李曜,边说边写道:“娘子,奴晓得你神通广大,能否医治咱家袁郎那儿的伤啊,奴今后定当感激不尽,厚报娘子的恩德!”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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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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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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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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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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