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平平无奇大师姐>第 27 章 第二十七章
  比起雾心对黑衣男子相貌的在意,小师妹似乎更关心他本身。

  见男子回头,师妹连忙担心地道:“你受伤了!请留步,我懂一点医术,可以帮你疗伤。”

  男子伫立未动。

  师妹又继续劝说:“那是魔兽的火焰,里面有魔气,想要自愈是很难的,寻常治疗也很难好,但我的原形是蒲公英,天生有治愈能力。让我用灵气帮你,一定能好得快一些。

  “你是为了救我才会受伤的,所以,让我用帮你疗伤作为报答,可以吗?”

  师妹刚从生死关头中死里逃生,声音还有些颤抖。

  看得出她很想留下救命恩人,连语调都带着着急。

  男子漆黑的凤目静静地注视着她,仿佛正在思量。

  师妹将双手交握在胸口,忐忑不安。

  终于,男子脚尖一转,走了回来。

  师妹松了口气,露出喜悦的微笑。

  她手忙脚乱地取出随身携带的草药和各种医疗用品,打算帮男子疗伤。

  男子在她面前坐下。

  师妹围着男子转,但又有点不知该从哪里下手。

  最后,她只得轻轻地说:“那个,衣服……”

  男子的后背应该全部被火焰灼伤了才对,但说来奇怪,他的衣裳一点都没受损,大概是特殊材质做的。

  这样一来,他可能其实没受伤。而小师妹还让他留下的举动,就显得有些尴尬了。

  不过,这男子毕竟还是坐了下来,师妹忍不住担心他其实还是有受伤的,只不过在衣服的遮掩下,从外面看不出来罢了。

  男子闻言一顿,没说话,却真的脱下了上衣,露出精壮的上身。

  男子一看便是修炼之人,虽不一定就是剑修,但体魄很好。

  只是,奇怪的是,他并未完全将上衣脱下,只卸下左半边衣衽与衣袖,露出左边的臂膀和大半胸膛,留下了右臂的袖子未动。

  个人都有个人习惯,秋药见状,虽有些意外,但并未置喙,只是赶快上前治疗。

  然而,当她看到男子的后背时,却是一愣——

  男子的后背没有被妖火烧伤。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他没事。

  男子身上全是大大小小的新旧伤口,有一些伤口触目惊心,很难想象当时到底有多疼。而且,他身体上居然还有密密麻麻的伤疤,以及几处不知拖了多久没愈合的陈年旧伤。

  旧疤旧伤、新疤新伤全部混在一起,只是一望,便令人感到可怕。

  其实这段时间修仙者都在四处缉魔,逃出来的魔修又有不少强大之人,会受伤是很正常的。可是,新旧伤口多到这个程度,就绝对不正常了。

  尤其是,看着他这么多伤疤,简直难以想象他过去有过什么样的经历。

  秋药望着男子的旧伤,呆愣片刻。

  这么密集的伤口和伤疤,倒是让她想起了一个人……一个同样遍体鳞伤过的人。

  秋药微怔,目光不由瞥了眼男子被袖子严实遮掩的右臂手肘位置。

  男子始终一言不发。

  秋药见状,也体贴地安静不言,什么都没问,只是默默开始帮他治疗。

  小师妹这两年除了修剑以外,一直在学习医术。

  她不仅自己看医术,还会去附近的城镇里请教凡人大夫。有时候,师父有一些懂医术的故交来到花醉谷了,也会顺便指点她几句。

  小师妹本就有原形的能力,习医可谓事半功倍,数年下来,技术已经很不错。

  不久,小师妹已经用自己的灵气,让男子身上的伤口都开始愈合。

  没那么好的伤也都上了药,并且进行了包扎。

  治疗结束后,男子重新穿上衣服,起身要走。

  师妹问他:“你是负责在哪一块缉魔的?你的伤还需要调养,如果你不着急的话,和我们一起走吧。我明天可以帮你换药,而且三个人同行,也会安全许多。”

  男子没有回头。

  师妹又着急道:“等等,我总觉得你很眼熟,我们是不是在哪里见过?”

  男子继续往前走。

  终于,师妹忍不住加大声音,脱口道:“那个!你……是不是,小七?”

  当她说到“小七”这两个字时,那个黑衣男子步子停住,然后,他终于回头了。

  他定定地注视着秋药,漆黑的目光难以看出情绪。

  小师妹被他看得惊慌,分外不安起来。

  直到小师妹开始手足无措,男子才重新开口。

  “秋药。”

  他迟疑。

  “你……还记得我?”

  小师妹见他承认了,先是错愕,然后,又露出欣喜的笑容来。

  她惊喜道:“当然。”

  然后,她问:“你也记得我们,是不是?”

  “嗯。”

  男子并未否认。

  他语气很平淡,可话语间却带着笃定。他说:“十年前,花醉谷外,溪流边,你救过我。只要看你一眼,我就能认出来。”

   秋药微愣。

  只这一句话,立即就让记忆的长河回溯,所有时光倒流。

  谁能想到,昔日伤重孱弱的孩童,已长成今日英俊强大的男子。

  *

  接下来几日,三人结伴同行。

  虽说是结伴同行,但当小师妹与男子聊起过去的事的时候,雾心会觉得自己有点多余。

  这也不是谁的错,只是小七当年留在花醉谷的时候,雾心和他其实没有太多交集。一直在努力照顾小七的,都是小师妹。小师妹也知道更多关于小七的事。

  所以,他们两个聊天的时候,雾心就在旁边玩玩剑,不怎么插话。

  那天晚上,秋药望着如今的小七,恍惚地道:“你已经长这么大了……”

  玄衣男子凝视着小师妹。

  在他夜色般凝黑的眼眸中,倒映着小师妹如今的长相。

  小师妹也长大了,不再是当年那个总在花丛中天真无邪地跑来跑去、对着月亮跳舞的小雪团子。

  秋药如今是个少女了。

  乌亮的长发,秋水般温柔的杏眸,极有亲和力的娃娃脸。

  她的气质如草木般轻柔纯粹,又如月光般清澈皎洁。

  任谁见了,都会道一声美丽。

  他说:“……你也是。”

  秋药对他一笑。

  小师妹关心地问:“从花醉谷离开后,你去了哪里?”

  小七停顿了一下。

  然后,他说:“我当时……刚从魔宫里逃出来,太害怕了,所以才会逃走。之后,我尽力隐藏身份,一边谋生,一边找机会修炼。

  “在魔宫的时候,父亲为了弄清楚我们的资质,曾给过我们一些入门修炼的方法,也让我们进藏书库读书。我那时背下来了一些,也懂得修炼的规律,所以就一直自己学。

  “这样肯定比不上有老师教导,经常会碰壁,但好在这些年来,我偶尔也能得到一些机缘,总算还是跌跌撞撞地走到今天。”

  师妹“啊”了一声,不知该说什么才好。

  然后,她道:“不过,你现在看起来很出色了。”

  想了想,师妹又问:“刚才那么强的妖火,你是怎么做到一点都没受伤的?”

  “衣服是特殊的。”

  小七回答。

  他解释道:“这些年来,我大多数时间都徘徊在魔域附近,因此得到了一些便于抵御魔气的材料。

  “一来,那里的人相对能够习惯我的身份,在这里谋生比较容易;二来,我不能放下我过去的经历,我恨魔修,我也想找到与过去告别的方法。

  “这次其实也是因为这个,一听到缉魔的号令,我立刻就过来了。我现在是个散修,四处缉魔……算是我以我自己的方式,为我的兄长们复仇。”

  小师妹听了很是惊讶。

  雾心同样如此。

  世人畏惧魔子,是因为恐惧魔尊这个名字所象征的力量,也畏惧魔尊的孩子追寻父路、再次成魔。

  谁会想到,一个魔子,居然会为了报兄长的仇,不断除魔呢?

  尤其是,小七处境艰难,能像这样走到今日,想也不易。

  而且,以一个散修的身份来说,小七的修为实在高得出奇。

  不过,她旋即想到,小七当年是魔尊养蛊多年后活到最后的魔子,想必总要有些过人之处,天赋也很可能异乎寻常。

  如此一来,能有些与常人不同之处,也算合理。

  小师妹回过神来,温柔地笑道:“无论如何,你能顺利成长至今,真是太好了。”

  小七定定地看着她。

  他说:“我只不过是,想以我能够选择的最好的方式,活下来。”

  *

  既然已经重新碰面了,大家都没有避讳小七是魔子的问题。

  现在的小七,身上并没有魔气。

  他只和普通修仙者一般,淡淡的灵气,可以让它们自然流动,也可以收敛起来,像是普通人。

  不过,秋药帮他换药的时候,看到小七手臂上的魔印仍然在。

  其实,任谁都看得出他对这个东西很避讳,平时都极小心地藏着,尽一切可能不露出右臂上的皮肤。

  只不过,因为秋药与雾心都早已知道他的身份,他才在秋药想要帮他疗伤时,勉强愿意脱下衣袖。

  换伤药时,秋药的目光不自觉地落在他的魔印上。

  这是有史以来第一次,她将魔印看得那么清楚。

  那是一只诡异的蝴蝶,呈现飞翔的姿态,可是翅膀的图案线条扭曲奇诡,再加上魔印那异常深刻的黑色,总给人一种很不舒服的感觉。

  秋药轻轻碰了碰魔印的边缘。

  她担忧地问:“这个印记,还是没有办法消除吗?”

  小七点点头。

  他用左手捂住手臂,将魔印覆盖住,说:“这个东西,可能会伴随我一生。”

  他说:“有时候我会想,若是我一开始就知道如何遮掩魔印就好了。或许,许多事情就会有不同。”此言一出,雾心与小师妹都没有说话。

  她们心里都清楚,小七所指的“不同”,是什么意思。

  雾心还没那么有所谓,但小师妹显然是有些难过的。

  她轻轻碰了碰小七的手。

  这是几日来第一次,她在给小七治疗以外,也触碰他的身体。

  秋药说:“但是,能够和你再度重逢,对我来说,是很高兴的事。而且,你救了我,我必须要向你道谢。”

  “不必。”

  小七道。

  “你当年也救过我,我如今,只不过报恩。一命还一命,我们扯平了。”

  小师妹惊讶地问:“你救我的时候,已经认出我来了吗?”

  “是。”

  他说。

  “如果是其他人,我未必会如此着急。”

  小师妹愣了愣,好像有些失神。

  *

  与小七重逢后,奇怪的是,他们居然很少再碰到魔修了。

  这里是靠近魔界的危险区域,而且灵气充裕,特别适合魔修疗伤和修炼。

  那些魔修逃出魔界后,有不少人会往这一带跑,所以才会专门派修仙门派的弟子聚集过来,特意在这里守株待兔。

  只有雾心和小师妹的时候,这里的情况也确实如预测一般。

  过来的魔修十分之多。

  有时候,她们甚至能碰见两个魔修见面后为了争夺地盘打起来的奇景。

  这种时候,雾心会立即拉着小师妹躲起来,等着魔修们两败俱伤,她们再坐收渔翁之利。

  可是,遇到小七以后,情况突然变得十分诡异。

  他们碰到最后一个魔修,是在遇到小七的第三天后。

  那个魔修似乎也是从魔宫中逃出来的。

  不过,和之前那些小喽啰不同的是,这个魔修锦衣华服,身上披着一件黑裘衣,身旁还围聚着众多仆人,一看就知道过去身份不凡,恐怕修为也不低。

  原本,敌在明,我在暗,雾心还想再观察一下。

  但是小七一见对方,几乎没怎么考虑,就直接走了出去。

  那魔修修为不低,立即发现了他们。

  他起初乍一看雾心他们三人,便认为他们都是名不见经传的年轻仙门弟子,并不放在心上,一挥手就想让仆人动手干掉他们。

  然而就在那时,小七抬起了头。

  不知是不是雾心的错觉,在看清小七脸的刹那,那魔修登时惊恐地瞪圆了双眼,瞳孔猛缩!

  在雾心看来,那魔修的表情,简直是面临着某种深入骨髓的恐惧。

  他甚至开始颤抖,他看着小七的眼神,既畏惧又不解。

  “你、你是——”

  他似乎慌张地想要唤出武器。

  可是小七并没有给他说完一整句话的机会。

  小七的速度比他快得多,毫不犹豫地收起剑落,直接了结了他。

  小七的表情十分冷淡,好像对他根本没有兴趣。

  魔修仆从们被这变故吓到,四散而逃。

  雾心与小师妹反应略慢一步,此时才意识到发生了什么,急忙去拦截那些魔修仆从。

  好在,以雾心的修为,拦住这些小喽啰,并不需要耗费多少本领。

  等全部处理妥当,已是一刻钟之后。

  雾心急急回来,问小七道:“你刚才杀那个人之前,为什么没有用缉魔令?”

  “……缉魔令?”

  小七微妙停顿了一下。

  然后,他才回答:“对不起,我忘了。”

  缉魔令是仙界一种特殊的法器。

  修仙者修炼之后,会拥有比凡人强大的力量,只要使用术法,很多事情都会变得很方便。

  不过,人心毕竟复杂,更大的力量,也意味着更大的风险。

  为了防止恶性竞争以及恃强凌弱,仙门弟子在真正成仙——修炼拥有仙心,同时修为达到七重以上——之前,并不被允许在正常仙门比试之外随意使用攻击类术法和招式。

  到了真正有必要允许仙门弟子使用这些的时候,仙盟就会给他们颁发缉魔令。

  缉魔令相当于是一种许可证,允许他们动手杀魔。

  这个“魔”的范围,也会根据情况不同有所变化。

  有时候,是某个身份确定的魔修。

  有时候,是某个注定成魔的人。

  有时候,也有可能是犯了重大错误的仙门弟子,或者经过许多仙人长辈讨论后,一致认为应该被铲除的危险分子——比如说当年的魔子,就很有可能进入这个范围。

  雾心他们这回,都是受到允许出来缉魔的——能活捉最好,实在做不到的情况下,也可以就地诛灭。所以缉魔令的范围,是所有魔修。

  缉魔令不仅仅可以给予他们许可,还可以感知微弱的魔气、辨认对手的长相,通过种种迹象来判断对方是否是魔修,避免误杀。

  缉魔令每一块都是由八重以上修为、擅长法器制作的仙君亲自做成的,所以除非对手真的是八重修为以上、强大到可以完全掩盖自身魔气且从未被人目睹过长相的魔修,否则都不会出错,是很可靠的仙器。

  刚才小七杀掉的那个男人,虽然外表气质一看就像个魔修,但对方收敛了魔气,理论上来说,还是应该用缉魔令再确认一下再动手的,可是小七想也不想就出招了。

  有一瞬间,雾心觉得小七给人的感觉很冲动,就像他想尽快了结对手,不给对方说话机会似的。

  而小七被雾心提醒后,自己顿了顿,然后解释道:“我是魔子,而且以前在魔宫长大,我对魔修有特别的感应能力,不需要缉魔令也能判断。而且那个人很强,他可能很快就会发现我们,我想趁他没回过神来,先下手为强。”

  说着,小七走到那具被他自己斩灭的尸体身边,从袖中取出一块缉魔令,放到尸体旁边。

  缉魔令上的字,很快从黑色变成了红色,这是确定对方是魔修的信号。

  小七说:“你看,没错,他是魔修……其实我还觉得他有点眼熟,说不定他在魔界很有地位,我们以前在魔宫里见过也说不定。”

  雾心不太清楚小七作为魔子,是不是真的能识别魔修。

  但事实证明,小七的判断确实是对的。

  现在大魔修解决了,也没有人受伤,代价很小,可谓十分顺利。

  如此,雾心也没什么可抱怨的。

  她开始怀疑是不是自己太多虑了。

  不过,古怪的是,这一个,居然就是他们见到的最后一个魔修。

  从那以后,先前走几步就要遇到一个的魔修,就跟突然全都人间蒸发似的,全部消失了!m.χIùmЬ.CǒM

  四面八方一片祥和,连个魔影都见不到。

  若不是偶尔还能遇到同样过来缉魔的修士,简直会让人产生一种错觉——现在是太平盛世,而他们身处的地界,是安全的人间仙境。

  雾心先前的精神一直处在紧绷状态,现在忽然如此和平,她很不习惯,觉得哪里都不对劲。

  但对小师妹和小七来说,这倒是很好,因为他们有了很多时间来叙旧。

  两人聊了许多这十年来发生的事。

  小师妹告诉小七,她学了剑术、学了医术,时常会为当年没能帮上他而感到遗憾。还有,她告诉小七,他当年其实不必逃走的,因为包括她在内,花醉谷中的大多数人都猜到了他可能是魔子。

  得知这件事后,小七沉默了一会儿。

  但最后,他缓缓道:“过去的事,就不必再多提了。我有我自己的路,即使我留在了花醉谷,也未必会比现在来得好。”

  然后,小七也对秋药说了一些他的事。

  渐渐地,两人之间似乎又逐渐重拾当年的亲密。

  *

  有一天夜晚,雾心半夜醒来,看到小师妹与小七两人并肩坐在树下,正在看月亮。

  雾心一愣,不动声色地躲了起来,没有打扰他们。

  那晚的月色很美,皎洁的明月又圆又大,如此宁静,让人想到曾经的中秋节。

  仿佛岁月回到当年,时光不曾荏苒。

  师妹问小七:“说起来,你杀之前那个魔修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他看起来很怕你。你们之前认识吗?”

  小七说:“我不是很确定,但有可能见过。在和你们重逢之前,我已经杀了很多魔修,有一部分魔修可能已经知道了我的名字和长相,所以才会怕我。”

  师妹“咦”了一声:“你的名字会让魔修闻风丧胆吗?”

  她琢磨了一下,又问:“可是这样的话,我怎么从来没有听说过?”

  小七凝视着她,难得地浅浅笑了一下。

  “我不喜欢暴露行迹,在凡间不太使用固定的名字。而且,我其实……早就不叫小七了。

  “那个名字不太上得了台面,还和魔宫的记忆太紧密。所以我后来,在内心深处,自己给自己起了正式的名字。”

  小师妹眨了眨眼睛。

  她好奇地问:“那你现在叫什么?”

  小七一缓,慢慢地吐出了三个字——

  “柒思秋。”

  他说道。

  “我现在真正的名字,叫作柒思秋。”

  “诶?”

  听到这个名字,小师妹似乎怔了一下。

  她有些不确定是不是自己多想了,问:“是……哪几个字?”

  男子凝视着她,缓缓说道:“柒是小七的大写,上三点水带七,下木字。思是思念的思,秋……是秋天的秋。”

  然后,他拾起一根树枝,慢慢将这几个字写在地上。

  小秋药似乎看懵了,呆呆的,良久没有说话。

  她看看小七,又看看地面,然后又看看小七。

  “你……”

  她想要开口说话,但最后却红了耳尖。

  她既惶恐,又怕自己自作多情,嘴唇张开又闭,欲言又止。

  柒思秋却显得很淡定,他很清楚自己说出的每一个字代表着什么意思,而且他并不为此感到羞耻。

  “我知道我们那个时候都还小。”

  他说。

  “不过,我从未忘记过你。”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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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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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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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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