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君这么多年的心结,也可以放下来一个了。
念及此,庄月兰也明白自己为何认不出那人是谁,她跟张子尧从未见过,夫君出征岭南一年有余,回来的时候意志消沉,其后便是四处奔走。她是在对方“死”之后,才知道夫君在岭南得了这么一个挚交好友的。
秦毅长叹一口气,道:“嗯,这也算是唯一庆幸的吧。”
幸好,不必黄泉路上再相遇,实在是一桩幸事。
毕竟十三年前,他们朝夕相对,也曾一同抗敌,也曾把酒言欢,更曾一同祭奠那些死去的同袍……
秦毅才想到这里,却突然坐直了身子,低低的叫了一声。
庄月兰被他这模样吓了一跳,连忙问道:“夫君怎么了?”
秦毅却充耳不闻,只是狠狠地拍了拍自己的脑袋,低声道:“我想起来了!”
就在方才,他终于想起了自己先前的熟悉感为何而来了。
那个素不相识的小男孩宁安,与他曾经的一个下属生的简直是五六分相像!
那时岭南虽然是一个小国,可因着擅长毒物,因此十分难打,十三年前参与打仗的将士里面,但凡被岭南人抓住之后,便会将人放干血倒挂在城门之上示威,前前后后,血流成河。
而他的那个下属,也在这其中。那是姓阳,名叫阳淼,性格忠诚老实,平素常提及的便是出征之前才得了一个大胖小子,喝多了之后常提起自己的娇妻爱子,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便是等到得胜回朝,先替儿子把满月酒补上,请在座的诸位都一同前去喝酒热闹。
然而他却死在了那一场战事之中。
被悬在城门口的不止他一个,个个都令西楚的将士们愤恨不已,便是在这种情绪之下,在张子尧终于破了岭南的蛊毒瘴气,他率人攻打下岭南之后,那些将士们做了一件事。
屠城。
城门黄土鲜血未散,又覆上新的河流。
那之后,便是西楚得胜回朝,张子尧被诬陷身死,接连而来的,便是让秦毅焦头烂额的屠杀事件。
那些被悬挂在城门口的干尸被运回了京城中好生安葬,然而不过半月时日,却都被掘坟挖尸,而他们的家人,都在一夜之间被屠杀了满门!
这件事到现在都是一个悬案,朝中自始至终都没有查出来真凶是谁,但是在当时,却被归结到了张子尧的身上,就连秦毅,都被连累贬谪。
而秦毅之所以突然想起来这件事,是因为那时候,他带人清点阳淼府上的时候,并未找到阳淼心心念念的大胖儿子。
当时他疑心这孩子是不是命好被救出去,便派人多方打听,更是出了悬赏公告。可不但没有人抱着婴孩过去找他们,甚至于连一点消息都没找到过。
就像是这个孩子凭空消失了一样,既没有被屠杀,也没有被救走。
接连寻找了数月之后,秦毅终于放弃了,毕竟按照时间来算,一个不足一岁的小婴儿,这么长时间都找不到,只有一种可能。
那便是死了。
可是今日一见,这孩子只怕就是当初那个……
可如果那孩子就是阳家的孩子,那当时是张之尧将人救走的么?
这个念头一出,秦毅便不由得摇了摇头。
不,不可能。
且不说张子尧当时还在岭南,就算是真的有办法脱困,他那时中毒并不是假的,根本没有心力回到京城,更遑论是再救走一个小婴儿了。
可若非如此,当时到底是谁救走了这个孩子,他又是怎么到了张子尧身边的呢?
一连串的疑问,让秦毅的眉头锁的更紧了。
时隔十三年,这些迷雾非但没有拨云见日,反而越发的浓厚,让他困在其中,想要追寻真相,却只觉得前路险阻。
见秦毅这模样,庄月兰不由得伸出手来,抚平他的眉头道:“夫君莫要着急,凡事都有因果,若是想不通的,慢慢调查便是。”
多年夫妻,她虽然不知道秦毅遇到了什么烦心事,却也知道他此时必然处在了一个困境当中。
秦毅虽然心中被迷雾所困堵,但也知道此事并非那么容易查清楚的,再者妻子还在身边,他不愿意让妻子跟着为自己担心。
念及此,秦毅深吸一口气,笑道:“嗯,不想了,到底是一桩无头案,慢慢往下捋思绪吧。”
这话也并非全然是为了宽庄月兰的心,毕竟张子尧现在还活着,虽然化名为了张成林,可只要人还在,别的就都好说。
再者,人活着,总有拨云见日的那一天,他有这个耐心。
……
夜里的时候下了一场春雨,早起之时丫鬟推窗,秦怀玉便骤然打了个哆嗦。
这个时节,天气到底还是凉了些。
不过这一股冷风中混合着松柏的清香,倒是让她清醒了不少。
正在此时,锦诗从门外走进,轻声回禀道:“小姐,淮安王着人送来的信。”
闻言,秦怀玉一愣,诧异的问道:“淮安王?”
她一面说着,一面接过信纸,打开之时,连手指都多了几分颤抖,连自己都不知道为何会有点激动。
待得打开之后,上面苍劲有力的字体瞬间跳在眼前,寥寥数语,却是约她出去游湖。
这个时节,游湖却是有些冷了,现下河岸上的浅草还未遮住脚面,杨柳的枝丫也没染上翠绿,一看就是托词。
不过秦怀玉倒是有些好奇,想知道这人破天荒的邀请自己到底所为何事。
原本她是打算吃完饭去铺子里走一遭的,因着这件事,便临时改了行程,吃完饭之后让丫鬟收拾妥当,便去了湖面。
谁知道去了才知道,这人竟然当真是邀请自己游湖。
“春光正好,景色宜人,请你来手谈一局,却是有些唐突了。”
听得顾明渊这话,秦怀玉说不出心里是失落还是别的,面上倒是笑道:“王爷如此雅兴,臣女必然奉陪。”
闻言,顾明渊面上含笑,看着她温声道:“你喊我什么?”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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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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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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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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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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