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块神奇的土地上孕育着顽强不屈的神奇民族。创造和继承了丰富灿烂的民族文化,崇尚文明的礼仪风范、浩若烟海的口碑文学、富于哲理的曲艺。所处之地,可堪比‘五柳先生’流传世间的《桃花源》。
苗疆无疑是美丽的,地理美,人美,就连天都是淡蓝的美,如同一幅画卷勾勒出的场景,处处充满着诱惑。
在苗疆的武林盛行着两大几乎分庭抗礼的门派――巫蛊宗与五毒教。
五毒教又名五仙教,第一任教主为太白子剑神时期的五毒神君所创,地处苗疆五毒岭,是个神秘而恐怖的组织,教内成员均是用毒高手,其与巫蛊宗并称苗疆武林中的两大毒门,目前教主为百毒童子。
巫蛊宗又名药王谷,第一任教主为太白子剑神时期的笑笑君子所创,地处苗疆药王山,因门派常年不出世的缘故,在苗疆始终落后于五毒教,自独孤行埋剑归隐后,药王谷这才逐渐出山四处寻找十剑下落,一出山后,先歼灭了药王山附近数十个山寨土匪的老巢,之后又将苗疆武林的一些门派灭门,巫蛊宗这才名声大噪,现任宗主为‘芊芊君子’安平乐。
据说巫蛊宗内有一秘境尸巢,常供五毒教练虫蛊毒攻所用,因此两个门派便结为同盟,苗疆一代武林,本来因为有个五毒教就够让人头疼了,这倒好,自巫蛊宗出世后,五毒教与巫蛊宗竟然还搞起了友好建交,苗疆一代的武林门派这几年隐世的隐世,破产的破产,其他大门派甚至都想到了迁地,实在惹不起这两大毒门,总该躲得起吧。
顺其自然的,巫蛊宗与五毒教联盟便成了近些年苗疆武林的领袖。
只不过,自从五毒教黑衣使者叛变后,巫蛊宗与五毒教的关系便走到尽头。据说,黑衣使者的蛊术学自巫蛊宗,五毒教善毒,而巫蛊宗的蛊术天下无双,黑衣使者与巫蛊宗的关系自然不言而喻。
如今,叶城关道上,正遥遥走来二人。
左首虬髯大汉,腰悬一柄玉剑;右首白袍青年,神色从容,背负长剑不说,腰间还挂着两柄剑,那两柄剑彼此印照,浑然天成。
这二人正是虬髯客与齐圻。
两位当世最强的剑客,两位同样孤独的人。
但两个独孤的人走在一起,便会显得不在孤独。
这一路上,虬髯客与齐圻各跑死了两匹马,就想着可以早一些到苗疆。
他们一连走了数天,直到来到这叶城关,苗疆的官道上,心中才安心了些。
于是,二人弃马不用,一路上如同两个劳动一天的农夫回家时悠闲自在的样子,缓步前行,彼此谈论。
这数天的相处下来,虬髯客与齐圻对彼此都有了不浅的了解。
虬髯客要比齐圻大上二十几岁,不知怎地,齐圻平常少言寡语,自从认识虬髯客后,竟似被打开了话匣子般,这二人一路走来,从剑术说到各自家世,从家世说到周游经历,谈天说地,无话不说,真有些相见恨晚之感。
“我之前去华山,听说那里有一剑庐,主人名叫程巨阙。”齐圻仰天看了眼,低头继续道“我啊……一直很想去剑庐的,可惜,到了华山寻遍了整座山,也没看到剑庐。”
“程巨阙……”虬髯客仔细思索“听说这个人的剑法也相当高明,欧阳扶风做武尊榜,也将他纳入了十剑客里了。”
“可不是嘛。”齐圻顿了顿,继续道“单听他的名字就觉得不简单啊!巨阙……巨阙……一柄千斤之重剑。”
虬髯客点头道“这话倒没错,程巨阙能进剑客武尊榜,有个原因就是他手中握着被誉为‘最重之剑’的‘道天’剑。”
“道天剑?”齐圻疑惑“我初出江湖对武林中的事还不太了解。”
言下之意,便是让虬髯客说得在具体些,虬髯客瞪眼瞅了瞅他,这个青年人真的是名动天下的‘北河离歌’?
不过,话说回来。
‘北河离歌’齐圻的成名史可不是因为他如虬髯客、胡古道那般的挑战了什么了不得的人才出名的,齐圻的成名只因为他说的一句话。
“我剑之名为‘离歌’,至于‘北河’那是我曾生活过的地方。”
‘北河’在哪?印象中,别说是剑阁胡古道,即便游历天下的虬髯客都没听说过这世上还有‘北河’这样一个地方。当齐圻说出这话时,人们所喜爱的都不是那名为‘北河’却去黎阳剑冢般神秘的地方,人们喜爱的只是齐圻的说话方式,这个长相冷漠、忧郁说话也冷漠、忧郁的青年,到底勾起了多少少女思春的心?
往往忧郁的男子都充满着一股朦胧美感。
齐圻心中经常发一句牢骚“只是随便感慨一下,便招来这么多粉丝。”莫说是他本人迷惑,就连虬髯客这位四五十岁的中年大叔也迷惑,甚至迷惑的有些嫉妒。
若是他虬髯客可以一句话便招来一群粉丝……啧啧……那感觉,恐怕不是轻易能想象到的。
“道天剑啊……”虬髯客咳嗽一声,赶快转移话题“被欧阳扶风品评武尊榜称为‘天下第一重剑’的兵器,它的优点岂不说得明明白白?”
“重则缓,缓则钝,钝则迟暮。这样的一柄剑,如何杀人?”齐圻道。
这个问题正戳中了虬髯客的心,正如当初他行走江湖,人们看到他腰间悬挂玉剑般的感慨“玉剑如何杀人?”
当初他的回答不会变“玉剑当然可以杀人,而且甚至比锋利之剑杀人更快,更迅速!”
如今,他依旧淡然从容的回答了齐圻的问题“重剑当然可以杀人,而且甚至比轻盈灵便的剑杀人更猛,更利落!”
不论是什么东西,人也好,动物也好,兵器也罢。总归有他其他生物身上没有的优点,道天剑是重剑,这是它的缺陷,更是它独一无二的优势。
因此,这柄重剑的主人也仅仅可以只有一个,程巨阙是它唯一拥有者,程巨阙是唯一可以挥动它的人!
齐圻若有所思的沉默了,在与虬髯客认识的这数日中,他头一回沉默了下来,他在思考一件事,一件足以改变自己以前对很多东西看法的事。
片刻后,他眼中终于闪过了亮光,他又重新抬起了头。
“哎,你说咋们十剑客啥时候可以齐聚一次。”
“聚在一起?你要干嘛?”虬髯客笑道。
“能干嘛?大家一起喝喝酒,聊一聊各自旅游的经历,说说这天下的奇闻趣事,岂不有趣?”
“听书哇!”虬髯客想也不想,直接道“那你应该去趟醉仙楼。”
“洛阳的醉仙楼?”齐圻一怔“我去那里做什么?”
“去见一个人。”虬髯客道。
“谁?”齐圻问。
洛阳的醉仙楼其名声甚至远超濠州鸣凤阁。据说醉仙楼是个神奇的地方,那里有很多神奇的人,不同职业的人,明明是个酒楼,往来者却大都是武林名宿。
“说书人欧阳扶风。”虬髯客笑答道。
欧阳扶风,这个名字或许对很多人而言以并不陌生,但对齐圻来说却是第一回听到。
他似乎是个活在他人言语中的人,很少有人真正见过欧阳扶风,见到欧阳扶风的概率甚至远低于十剑客。
没有人知道他从哪来,没有人知道他经历过什么,但他脑中好像藏了无数的故事般,每天在醉仙楼讲故事,而每天的故事都不一样。
欧阳扶风是个五十多岁的中年人,他说了一辈子书,讲了一辈子故事。不会习武,却敢品评天下豪杰,竟敢成立武尊榜与翡翠评;一生逍遥,甚至于不近女流,却敢话说天下有情人。
他究竟活了多久?
很多在醉仙楼中见过他,听过他故事的人心中都会产生这样的想法。
欧阳扶风似乎根本不属于这个世界,他经历过太多的事,这其中有多少快乐、悲伤、痛苦与不甘,他能将这些事一件件的整合起来,形成一个个令人难忘的故事――他的故事总是说给别人听的,让人们为故事中的人开心、激动或是悲伤、难过……人们不知道的是,讲故事的人从来都很淡定从容。
――他究竟哭过多少次,才能有这样的心情?
――他究竟用如何开心的情绪去掩盖,才能看上去无比平静?
“欧阳扶风?”齐圻道“这个人……我找他做什么?”
虬髯客道“你心中所有的不解与疑惑,或许在听完他说的故事后都会迎刃而解。”
“有……这么神奇?”齐圻一怔。
“是啊!”虬髯客眯眼笑道“他就是这样神奇的一个人。”
“那你是如何认识他的?”
“这比较简单,去醉仙楼喝个酒,吃顿饭,就算认识了。”
齐圻点了点头,似乎若有所思。
原来,有时候认识一个人竟会这么简单,你只需要学会尊重他,理解他,即便你们没有说过一句话,即便你们只相视一笑,就算认识了。
你只需要听他静静的说话,听他静静的讲故事,当他的故事讲到一半或讲完,给他一个善意的微笑,便算认识了……认识一个人的前提下,是要学会懂得尊重这个人。
“我日后有机会也要去一趟醉仙楼。”
“那样你或许在思想上会有进步。”
他们二人继续向前走,进城后,先找了家小酒楼安排了住宿,吃饱喝足准备休息一天,第二日开始在南疆打探卓紫衣的下落。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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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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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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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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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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