濠州不知名的土地庙中
鹤千山已经换了一套新衣服,并且逃离了守城官兵持戟郎的职位。
为什么叫‘逃离’?
因为他杀了人,用专业术语来讲,他现在是个逃犯。
鹤千山忽然觉得,自己过了半辈子,却依旧喜欢这江湖。
他庆幸自己虽在官场上混迹半生,却从没经历过官场上的尔虞我诈,倘若自己真的一步步走上那万人敬仰的位置,恐怕早就死过不知多少回了。
还是喜欢这江湖――喜欢它的自由,喜欢它的逍遥,喜欢它的莽撞直白……
鹤千山拜了一位志同道合的人做师傅,那人有一生精绝武功,同样如他般嗜酒如命;那人是个江湖草莽;那人身上虽常常囊中羞涩,吃酒从来没给过钱;那人还是个乞丐,据说是天下第一帮丐帮的某个长老。
不过,即便有这么多头衔在,鹤千山还是只习惯他一点――爱喝酒。
志同道合的人,看重彼此的往往不是很多点,只有一点合得来便算做志同道合了。
鹤千山爱喝酒,苏三更爱喝酒,于是他们便成为了亦师亦友志同道合的朋友。
苏三看重的恰恰不是鹤千山的酒鬼性格,试想天下间拼酒能喝过醉丐的人,恐怕还没出生,苏三喝的什么?
――碧海潮生一等酒。你鹤千山呢?不过是干涸苦涩,辛辣味都比不过白水的三等酒,光是拼酒,怎么比?当然这‘辛辣比不过白水’的说法,自然是苏三的名言。
他所看重的是鹤千山的气魄。
一个人,在得知被自己好朋友背叛的那一刻会做出什么样的事来呢?
鹤千山看到了孔德的真面目,于是他抽出了手中的刀,在鸣凤阁,在众目睽睽之下,一刀砍下了孔德的人头。
管你是谁的侄子,管你后台有多硬,老子想砍便砍,哪来那么多顾虑?
随着鸣凤阁一众风月女子的惊叫,随着阁主美妇人的夺门而出,随着一众香客、跋扈子弟们的痛哭流涕,鹤千山如同个没事人般,用一块抹布平静擦干了刀上的血,平静拿起了桌上的一碗酒,一饮而尽,最后平静拿起了那坛‘碧海潮生’,大步走出了鸣凤阁。
“这一等酒你也能喝?”苏三扛起两坛碧海潮生追了出去。
“以前没喝过,感觉还不错,比那生硬的三等酒好喝的多。”鹤千山道。
他们走出了城,走了很远,到了一处隐蔽的不知名的土地庙中。
生起了柴火,就着熟牛肉,喝起了酒。
“辣不?”苏三道。
“不辣。”鹤千山很平静,他的眼神中从未像今天般释怀、平静过。
“那你喝出了什么?”苏三的脸在火光的照耀下更加的红。
“释然。”鹤千山道,他看着燃烧的火,很温暖,即便天下最大炉火烧出来的热气,都没有现在这些干柴烧出来的暖和。
“……还有自由……”鹤千山又喝了一口酒,隔了好长时间,才说出了这话。
没错!
是自由!
苏三看着他,脸上竟露出了笑容“嘿!我觉得你功夫一塌糊涂,没学过吧。”
“没有。”鹤千山摇头,顿了顿抬头看着苏三“我们喝了酒,就算认识了,你会武功吗?”
“会!当然会!苏三虽是个不敬业的酒鬼叫花子,可咱这武功在江湖上说起来,还真没几个人能打的过。”说着,竖起一根大拇指,神情颇为得意。
“那再好不过,你缺徒弟不?”鹤千山道。
“叫花子还没收过。”苏三道“叫花子很严格,拜师前得有一道考验,过了才能算是我徒弟。”
“什么考验?”
“喏,这有两坛酒,你喝了还能不醉在这土地庙走个直线的,我便算收了你这徒弟。”
鹤千山二话不说,举起两个酒坛子‘咕嘟咕嘟’一阵猛喝。别说,这碧海潮生的劲果然厉害,他喝完,脑袋便一阵昏沉,险些一头栽倒昏睡过去,鹤千山将酒坛子朝地一摔,只听‘噼啪’一声响,酒坛子立刻摔得稀烂,使劲甩了甩头,看清前面的道路,只听苏三笑道“不能走就算啦,开玩笑何必当真!”
鹤千山道“能走!爷们不仅能走直线,还能转圈走!”
说着,踉跄走出一条直线,又绕着土地庙走了一个来回,走完时,刚好形成了一圈。
“好好!”苏三大笑鼓掌,连道“你我是兄弟,不是师徒!酒逢知己千杯少,明天开始叫花子便教你武功。”
“什么武功?”鹤千山迷糊道。
“这武功在江湖上可有个好听的名字‘醉梦罗汉拳’,不过叫花子嫌它太长不好记,我起了个更简单的名字。”
“叫什么?”
“就叫它醉拳!”
西湖剑阁
剑阁临近西湖,占地方圆近百里,虽说名为阁,却有着洛阳王府五院合一的气派。
剑阁呈道家八卦图的形状而建,由内而外,向外扩散。期间有两道三潭五亭六院之分。
‘两道’即两大道场,是平常剑阁弟子练习剑术、实战、训练基本功的场所,坐落于剑阁东西两侧各一座。
‘三潭’即清月潭,漓水潭,印月潭。
‘五亭’即明溪亭,碧波亭,论剑亭(两座),冥想亭。
‘六院’囊括三潭五亭两道,并扩充其他范围之外的院落,分别为藏经轩(藏纳经书古籍武学的地方,君商王朝历史书,名人传记,小说散文等,剑阁弟子闲暇之余,可以品读一二),意境院(包括冥想亭,一半印月潭在内),道轩(包括论剑亭两座,清月潭在内),悟剑域(两座,包括漓水潭,一半印月潭,明溪亭,碧波亭在内)与酣楼。
其中‘酣楼’如其名,是诸弟子包括胡古道等人休息睡觉吃饭的地方,因此又被称为‘酒肉旅舍’。虽然这滑稽之名是诸弟子无聊时调侃取来的,但胡古道听得有趣,便任由他们去说。
此刻,剑阁清月潭。
清月潭连接西湖支流,汇聚于偌大剑阁偏西处,素有剑阁版‘三潭印月’之风,胡古道坐于清月潭凉亭中,吹着笛子,笛声悠扬婉转,情意缠绵,闭上眼仔细聆听,偶尔脑海中都会浮现出一幅画面:一女孩在庭院中荡着秋千,胡古道在她身后轻轻的推,女孩欢快笑着,让他推的在高点,庭院的墙很高,这在北凉一地,通常都是大户人家的标志,秋千一次次推到最高处,她总是尽量仰起头似是要看到院外情景,但即便秋千推得在高,最后看到的仅仅是高垒的墙壁,胡古道不敢在往上推,因为他知道,不论怎么推,也不可能看到院外情景的,到最后换来的只能是女孩娇嗔的责怪声。
胡古道红着脸,小心安慰着,他实在不愿意让她伤心,他也实在不敢反驳她。在胡古道的思想中,总认为她的话是对的,即便明知道是错了,胡古道也傻愣愣猛点头,竖起大拇指说上一声“千真万确。”
女孩笑骂他是个“木头,傻子。”胡古道也不恼,心中甚至还有些小欢喜,早听人家说,女孩子骂另一个男孩子是“呆子,傻子”的时候,那个男孩在她心中通常都有着非凡的意义。
又过几年,胡古道逐渐喜欢上了钻研剑术,他从前一个人瞎练,后来家中请了剑术师傅教他练,女孩的年纪比胡古道要大些,到了该上学的年龄,家里却不让她去私塾,只识女子的手艺,待得闲来无事,也会到隔壁邻居家,找胡古道玩,胡古道时常会兴高采烈的取出两柄木剑,一人一柄,自己学着剑术师傅的口吻,老气横秋的指导女孩练剑,女孩根本不会,经常出错,胡古道有时会用木剑轻轻拍她的脑袋,有时会假装很生气,责怪她傻,女孩总是笑嘻嘻的看着他,笑嘻嘻的听他不断念叨,最后笑嘻嘻的一扔木剑,扬长而去。只留下胡古道傻愣愣的站在原地,吹着冷风。
三年后,胡古道也到了可以上学的年纪,但他却吵嚷着无论如何都不肯上学,问他将来要做什么,胡古道手提木剑,昂首挺胸,似乎颇有豪侠之风,豪气干云的说出了自己的理想“做大侠!”
最后这话看似无坚不摧,意气风发,换来的却是爹娘的责怪与禁食一晚的惩罚。
可胡古道生性倔强,你越不让他做的事,他越要做,不让练剑,便自个偷着练,即便最后家里辞退了剑术师傅,胡古道也会时常偷偷跑出去,到师傅家中偷看其他弟子练剑。
痴谜程度属实不下书生十年苦读之功。
女孩经常与胡古道对舞剑术,也逐渐喜欢上了这门技击之术。
在后来,胡古道家道中落,迫不得已举家南迁。
那时候的他与女子都以长大懂事,胡古道不说,女子也不问,稀里糊涂的度过了幼年、少年时期。
当胡古道一家南迁的那天,女子站在冷风中,看着胡古道远去的背影,眼中泪止不住的流。
她也不知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但一想到从小玩到大的伙伴,自此不能相见,心中便一阵酸楚,只想要哭,只想尽量发泄内心消极的情绪。
胡古道似乎心有感应的扭过头,正巧看到她在偷偷擦着眼泪,心中一疼,连笑着跑过去,跑到她的面前,女子揉了揉眼睛,假意说着“风大眯眼”还责怪胡古道快些离开,不然误了去杭州的路程,胡古道搂着她,想到此后或许在无见面之日,心中顿生一股勇气,帮她擦去眼角泪花,两个不知情愫为何的小家伙,竟然就这样说出了一生的誓言“你长大了可不能急着嫁人。”
“我不想嫁人,别人都说我是疯丫头,每天就知道舞刀弄棒的,可那还不都是你教的,以后谁会喜欢我啊?”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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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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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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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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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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