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
“我听说子房的剑不但可以飞,而且杀敌快且狠。”
子房听他言语,脸上立刻露出得意神情,连笑道“哪里哪里,都是江湖朋友抬举。”
独孤行道“我有一柄剑也可以飞。”
“那准没错了。剑神之名我不与你争,我们比一比飞剑……如何?”
“怎么个比法?”相对于飞剑之术,独孤行脸上依旧平静而自信,似乎不论飞剑、剑意亦或剑诀之类,只要与剑有关的东西,他总是充满自信。这种自信是常年累月积攒起来的,任何人都不可能将之抹灭,独孤行也从不相信这世上还有人可以使他深受打击。
他脸上的平静与淡然也没有影响到子房,子房因一柄飞绝剑与百步飞剑的剑术而成名,或许在近战对抗中自己不是独孤行的对手,但若说千里外杀敌于无形,这样的手段,子房还是有自信的。
“我们约个时间。”独孤行再次开口,这句话他想了很久,早在见到子房的时候他就以思考这个问题,他心思何等缜密,子房那一口百步飞剑射来的同时,他就以猜到子房的意思。
有些事不需要做的很明白,往往一个小小举动,一个契机就是一个结果,不管那结果接受亦或不接受,它总是摆在那里,摆在真相的一侧,答案的意义往往就是掀开那道帷幕,看到真相,然后伤心难过或者欢快欣喜。
“大都之颠。”子房的回答只有寥寥四字,但这四字在独孤行听来已经足够,四个字说出的是一个名叫‘大都’的地方,大都便是君商王朝的首都,那个远在京州的大都,曾是经历了战国十六州,几乎一半王朝更迭建都的地方,如今却变成了独孤行与子房相争飞剑的地点。
当然独孤行与子房虽是第一次去大都之颠决胜负,但却并不是独孤行的最后一次,在往后的日子里,他还会有很多机会,亲身了解那名为‘大都’充满神秘诱惑力的都城,因为在子房之后的数年间,天下风云变,江湖一更迭,还有很多的剑客前来挑战独孤行,也有很多的剑客将挑战之地选在了大都之颠。
“什么时候。”独孤行暗暗记下了那个地点,当然他还需要知道挑战的时辰。
“八月十五。”子房道。
“是个好时间。”
“当然,如果幸运的话,我们在结束胜负后还可以去喝一顿酒。”
“喝酒固然可以,但我通常会加上二斤熟牛肉。”
“我要五斤。”子房笑道。
独孤行看着子房,脸上也露出了笑容。
子房仍然站在粗壮大树的最高处,只一眨眼的功夫,便消失无踪。
独孤行看着空荡荡的树梢,那枝叶还在轻微摇动“或许我也可以和你比一比轻功。”
当独孤行扭过头时,傅安泽才看清楚,独孤行的双眼以看到了他所在的树上。
他自信自己隐藏的很深,独孤行不会发现,但独孤行还是发现了。
一个杀手若不能很好的隐藏自己,就不是个合格的杀手;无疑傅安泽是个很合格的杀手,他甚至比杀手楼的绝大多数杀手都更尽职、更合格,但他依然被独孤行发现了。
不是因为他隐藏的不好,而是因为独孤行就应该发现他。
任何人都不可能逃得过独孤行的双眼,即便那人是天下第一的易容高手,即便那人师从昆仑派,学会了昆仑派引以为傲的轻功绝技《燕归来》,即便那人以是天下轻功第一也绝不会逃过独孤行的眼睛。
独孤行的双眼正如他的剑术一样犀利精明。
因此当傅安泽看到独孤行脸上露出的笑容时,他整个人先是一怔,接下来便如犯了错的小孩般低下了头,他纵身一跃,以从隐蔽的树荫间跳了下来。
“今天我这里可真热闹。”独孤行道。
傅安泽只管低着头,沉默不语。
“你是来挑战我的吗?”独孤行又道,说完这话,他的目光以看向了傅安泽手中的剑,那是一柄美丽的剑,漆黑的剑鞘与美丽的剑柄。
“你的剑很好看。”独孤行道,他说着又将目光看向了傅安泽“嘿!你长的可真奇怪。”
傅安泽长的的确很奇怪,杀手楼的每一个人长相都很奇怪。傅安泽像一头狼,一头蓄势待发,随时准备一招制敌的恶狼。
“你叫什么名字?”独孤行从不会在意任何人的到来,他甚至很期待自己这里每天都有不同的挑战者。他实在太寂寞了,他想要让自己的生活变得足够有趣,就一定要先让自己变得很有趣,
“辽东傅安泽。”这是傅安泽见到独孤行后,说的第一句话,也是让独孤行最震惊的一句话。
独孤行道“傅安泽?”他似乎努力回忆了这个人的名字“我听说辽东有一个新起的组织,叫杀手楼的。组织内部有一位剑术高手,名字叫傅安泽。你……就是他?”
傅安泽没有说话,他的沉默就是答案。
“好。”独孤行点了点头“你手中的剑应该就是‘绝命剑’。”顿了顿接着道“你是来杀我的?”
这回轮到傅安泽点头,独孤行道“奉了谁的命令?”一语言罢才觉自己失言,作为杀手又怎么会透露给对方雇主的信息?
“剑神也有犯糊涂的时候。”傅安泽当然不会回答他的疑问,反而随口说出了其他的答案。
“是啊,虽然被称为剑神,但他实实在在也是个人。只要是个人就会犯错,就有犯糊涂的时候。”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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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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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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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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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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