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过了多久,门外传来了一阵阵喝骂声。
这声音刚开始离得还很远,渐渐的离近了。时不时还有兵刃交击声传来,‘噼里啪啦’好不热闹。
这吵闹声实在太响,惊得客栈众人不禁停杯去听、去看。
黑衣人也放下了酒坛子,侧耳听去,他似乎对门外的吵闹声很感兴趣,他神情虽冷峻,身子却侧过来,更加贴近窗子。
而他的另一只手,始终触碰着刀。
雪花飘飘,寒风呼啸。
整个大地都被披上了白色的雪袄,白雪皑皑绵延万里,一望无际,似是与天际相连。
大道上正有两队人马遥遥相对。
地上横七竖八躺了很多尸体,血已经染红了此处白地。
血与雪,红与白相互交织,整个道路都在一片恐惧氛围中。
左首一路人马约摸二十多人,身着白衣,胯下黑马。
每一匹黑马都神俊非常,威风凛凛的站在雪地上,鼻中呼气,一团团白色气旋,呼出时瞬间变冷,一半蒸发,一半结成了碎冰块,掉在地上。
这队人马腰间两侧悬挂一对金银铁钩,钩身锋利,光滑,反射出来的光,都如雪一样白,但此时也有不少人的铁钩上还沾着鲜红的血。
右首一路人马约摸二十多人,身着黑衣,胯下白马。
每一匹白马都昂首挺胸,器宇轩昂的站在雪地上,鼻中呼气,一团团白色气旋在空气中逐渐透明,最后消失无踪。
这对人马身上挂满金环,走起路时,金环碰撞‘叮叮’作响,发出一连串清脆的响声。
金环也很亮,反射的光是一道圆形的金色,而此刻金环上沾了不少血红。
两队人马遥遥相望。
适才他们以经历过一场厮杀,很残酷的厮杀。
如今都很累了。
自左首人群中驭马走出一人,这人脸如明月,金银铁钩悬挂在腰间同一侧,抬头看着对面群雄,拱手道“岭南悍马帮二当家褚伯志见过诸位好汉!”
右首人马中同样走出一人,黝黑的皮肤,甚有威势,身上可见绑着十二只金环。
他一出来,身后人众便举起了金环,同时仰天吼了三声,这吼声奇特而古怪,像是一种动物的叫声,轻易学不来。
右首这人拱手道“辽东金环门二当家孙有方见过诸位英雄!”
“哈哈哈,原来是金环门的各位!”褚伯志一听他说话,便哈哈大笑起来,“不知诸位不远万里下凌州是有什么事吗?”
孙有方冷笑道“‘鬼门双钩’褚伯志!你和我还玩什么虚的?告诉你了,我金环门是来凌州截道的。”
褚伯志一听,脸上先是一惊,跟着很快便镇定下来,露出了似笑非笑的表情。
须知,辽东金环门与岭南悍马帮虽然相距甚远,但两地皆互有往来。这金环门在辽东黑道上算是一号门户,门主赫震辽也是当今辽东黑道的绿林领袖。
而这悍马帮则是岭南一代绿林的领袖。
两队人马都各据一方,彼此往来甚密,表面上看交情不错,实则暗地里勾心斗角,两方人马因为地盘利益的缘故,互砍互杀的勾当也没少干。
褚伯志道“原来如此!正巧的很,我悍马帮来凌州也是截道的。”
孙有方道“你们要截的可是一柄刀?”
褚伯志道“是刀的主人!”
孙有方道“刀的主人如何得罪了你们?”
褚伯志道“他杀人太多,江湖中人人得而诛之。”
孙有方冷笑道“人人得而诛之?呵呵!口气不小!”
褚伯志道“没错!光一人之力无法杀他,但我胜在人多!”
孙有方道“人多就能杀他?”
“人多当然可以杀他!”褚伯志脸一沉,顿了顿接着道“夺命环难道你们来这里不是为了杀人?”
这夺命环自然是孙有方的外号。
“杀人?太粗俗。我金环门可从不轻易杀人。”
褚伯志道“不轻易杀人?”他看了眼地下躺着的一个个尸体“夺命环你刚才可够狠啊!”
“彼此彼此!”孙有方也看了看地下躺着的一个个尸体“我们来这里是为了一柄刀。”
“什么刀?”这话刚一出口,褚伯志便知道了答案“多情刀!”
孙有方笑道“你们要的是人!我们要的是刀!这买卖没冲突!”
褚伯志也笑了“好极了!刀归你们,人头我们收了!”
孙有方道“你觉得要杀刀的主人,胜率多少?”
褚伯志道“我们两路人马加起来,胜率翻了一倍。”
孙有方则摇头“不不不。”
褚伯志道“怎么?”
孙有方道“岂止一倍?”说着,已朝那客栈驭马走去。
他手下也随着他一同朝客栈方向走去。
褚伯志拨转马头,跟了上去,两队人马很快连在了一起。
刚才发生的惨烈战斗,顷刻间的紧张氛围同时消失的无影无踪。
他们有了共同的目标,共同的敌人,因此自然而然的联合起来。
“你以为只有我们这两路人马看上了那一人一刀?”孙有方道。
褚伯志听着,并不回答。
他心中当然明白――人是无情人,刀是多情刀!
――无情的人会被很多人忘记,而多情的刀却更容易让更多人记住。
‘哐啷!’
客栈的门再次被无情的踢开,这门实在受了太多的委屈。
门外这回站了更多的人,密密麻麻,黑压压的一片足有四五十个。
领头的是两个人,两个装束完全不一样的人。
一个身上挂满金环。
一个腰间悬挂双钩。
两人都是一样的威武,一样的霸气。倘若不是他们身上的衣服不同,常人看来第一眼,都会当他们是同路的人。
孙有方环顾四周,眼神停在了黑衣人身上。但他只停了一会,便看到了在黑衣人左侧与身后的二人。
嘿!这二人的样貌好生熟悉!
一个粗鲁汉子。
一个美艳女子。
等等!
那美艳女子对面坐着的是谁?
那个男子背对着他,他看不清男子容貌。却可以看到男子的兵刃。
那是一柄黑色的剑,黑色的剑鞘,能反射出强烈的光。
孙有方看了很久,似乎已经看呆了,他竟忘记了往前走。
天下间,除了多情刀,还有什么样的武器能让他如此痴迷?
孙有方和褚伯志分别走了过去。
其他手下的人分散在各处,而这二人则坐在了那黑衣人的前方与右侧。
黑衣人还在那里喝着酒,他的酒很干涩。
本来就很辣,很毒,但他喝着却越来越没了味道。
小二早已躲得远远的。他知道,这情形不需要他出来迎接。因为这些人来这里根本不是吃饭的。
客人来客栈不是为了吃饭,通常有两种情况。
第一种是住店,第二种是寻仇。
他们前后一共来了四路人马,四五十人的规模,即便住店,这家小客栈也容不下那么多人,更何况,他们来这里显然不是住店的。
客栈的客人逐渐慌张离开,有些人刚吃了一两口,看到这规模便放下手中的筷子,付了账,仓促走了,毕竟他们也不想趟这浑水。
原本坐着满满的一家客栈,顷刻间空荡荡,等褚伯志、孙有方等人进来时,又顷刻间换了一批,坐满了人。
此刻留下的,都是愿意做买卖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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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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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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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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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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