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小武没有反驳的意思,我一瞬间有偃旗息鼓。声音无奈的说道:“我只是,不知道怎么和你解释这件事,太复杂了。”
上次聂羽偷尸案小武和小文都只是在幕后帮我们调查资料,没有亲眼看到郁聂狰搏斗的场面,所以至今为止他们对这一连串的神秘案件还毫不知情,为了不动摇军心,我只能暂时对警局里不知情的人闭口不言。
再者说上次小文的举动实在是诡异,我不得不为了小武的安全着想,所以才没让小武送她回家。
“小文上次聚会之后就没有按时上班吗?”我问到。
小武点点头,说到:“我觉得小文是回家的途中遭遇不测的,但是我是在搞不清楚的是她为什么会出现在西山?那个地方荒郊野岭的又没有她认识的人,她会不会是被绑架过去的?”小武皱着眉头一下子抛出好几个问题。
我一时语塞,小武摇了摇头垂头丧气的转身离开。
我看着小武背影,以前我一直觉得小武对小文的爱还没有抵达到那种非她不可的地步,可今天我却突然感觉到,小武是那么爱小文。因为只有面对所爱之人,才会产生一种自卑情绪。产生一种我不够好,配不上她的情绪。
小武走后没多少,聂狰打来电话。
“今晚几点下班?”电话那头,聂振的声音听起来轻快,看来他的心情好像还不错。
我看着桌前一堆资料,感觉脑袋疼的厉害,声音带着疲倦的回答道:“今晚我在局里加班,聂羽那个案子进展的太慢了,你和孩子们就随便吃点什么吧,早点睡觉,不用等我了。”
有时候这份工作也给我深深的愧疚,我极少好好的照顾过陪伴过我的孩子和丈夫。
说完这句话,我就将手机搁到一旁,重新投入与档案的战斗之中,看起资料来。
但是发现身边的手机的屏幕一直亮着,我原以为聂狰会自己挂断,可没想到,手机里却传出聂狰低沉的声音,他叫着我的名字。(((
那声“林夏”被他压得极低,听的我心一颤,于是赶忙将手机拿起,放在耳边,“嗯?”
“非要这么不可吗?”他的语气已经变得不开心了,我有点懵,我今天好像没犯事吧?还是因为我太忙没时间陪他,他不高兴了?
我拿着电话,有些心虚的说道:“什么非要这样不可?你怎么了,不开心吗?难道是因为聂羽的案子吗?”我现在满脑子都谁偷尸案僵尸案,做梦都想把那聂羽缉拿归案。
电话那头,聂狰却重重的叹了口气,说:“林夏,你知不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
听见聂狰叹了一口气,我脑袋仔细想了一想,难道是结婚纪念日?可是纪念日不是三月份啊,最近也没有什么节日,聂狰今天到底是怎么了?
聂狰看我吃吃不说话,只好提醒我说:“我就知道你忘了,今天是你的生日,不记得了?”
我恍然大悟,摇摇头笑自己愚钝了,工作忙得我已经连自己生日记不得了。
“今晚早点回家,别加班了。工作一时间也做不完。”聂狰语气像是命令,好像吃准我会拒绝似的,他又说:“今晚如果没有见你回家,那我就带儿子离家出走。”xǐυmь.℃òm
不等我再说,立即断了电话。
我看着慢慢熄掉的手机屏幕,有些想笑,哪有这种人呀!幼稚的可爱。
想到今天我生日,再看着桌面上堆积成山的资料,顿时也没心思看了。拿起挂在椅子上的外套,今天就回家给他们做一顿大餐吧。
出大门的时候,门卫大叔看着我匆匆忙忙的样子,于是笑着挥手向我招呼道:“林队,出去办案啊?”
我笑了笑:“没有,回家。”
听完我的话,他满脸惊讶的说道:“他在这里上了这么多年班,从来没有看过我这么早出过局里大门回家的。”
我听着一愣,心底对聂狰他们越加愧疚了,家人的陪伴总是最重要的,但是作为警察我的使命感要求我必须对人民负责。
过生日就要有寿星的样子,我把车停到地下停车场,踏入商城时。
看着人头攒动的商场,竟然有一种陌生感,周围女性都是身穿时尚靓丽的服饰,脚踩高更鞋,耳朵脖子都挂着金闪闪的珠宝。
而透过商城亮的反光的镜子,我看见了疲于工作无暇顾及形象的自己。
一身利落的西服套装,里面内搭白衬衣,没有任何首饰,只提着个黑色公文包。脸色未施粉黛,再配上有些乱糟糟的头发,显得憔悴至极。
和来来往往化着精致妆容的都市时尚女性相比,我简直无地自容,“也就你们聂狰不嫌弃你这样的。”宋无双凉凉开口。
我不服气的反驳道:“恰好,反正我只在乎聂狰他嫌不嫌弃我。”
宋无双见我没好气的样子,又是语气夹杂着担忧的口吻说:“你再这么随意下去,就说不一定了。你看,围着你们聂狰转的多少女人啊,哪个不是娇柔的,女性魅力十足?”
我刚想反驳:“聂狰就喜欢我这样的!”可是话还没有说出口,我的心底还是有些害怕,确实我这副模样自己都嫌弃自己。
我无视宋无双的话,先到了三楼的美容美发店,心里想到,今天就让你们看看我打扮起来是什么样的。
刚一进门,工作人员很热情的接待了我,给我进行了一番介绍和造型设计,先是进行了一系列的水疗、按摩、到上妆、做发型。
工作人员在我耳边惊艳的说道:“您皮肤真的很好。五官也很好的。您应该常打扮的。”我看着镜子。里面的人一头随意的大波浪卷发微微扎起,鼻梁挺直,皮肤白净,朱唇红润,加上眼妆,散发着一股慵懒却不失精致的气质。
我着镜子里的女人也有些呆了,这是我自己吗?果然女人还是要打扮一下,我可能是大大咧咧习惯了,疏于打扮自己,一心都扑在事业上,渐渐地长时间的高压工作都让我忘记自己其实是一个女人了。
愣了半响,心底雀跃,嘴角也忍不住轻轻牵起,甚至都忍不住开始幻想聂狰看见我惊讶的眼神了。
随后我又去买了一套浅色连衣裙外加一双银色高跟鞋。
裙装和高更鞋使我极不习惯。刚刚穿上时还听别扭的。
不过今天我算是从内到外焕然一新,俗话说得好‘佛靠金装,人靠衣装’,当我穿着这身新衣服推着车到商城买菜时,很多逛街的路人纷纷对我侧目。
卖肉的大姐爽快的对着我说:“姑娘,看不出来你还会做饭啊。现在年轻人,会做饭的少哟!”
我微微一愣,原来是这么回事啊。
“大姐,不是的,我已经结婚了孩子都上学了,是个家庭主妇了。”我笑着解释。
那大姐转头又说:“那你真是保养的真好,我还以为是个小姑娘呢。”
我没再说话,那是因为她没看见过我办案时三天三夜没睡,眼睛黑的跟个熊猫似的,那时我都怀疑我自己已经四五十岁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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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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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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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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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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