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重生后太子妃咸鱼了>第 146 章 番外(三)
  身为大燕朝睿文圣武孝皇帝与皇后的长子,甫一出生就被立为太子的天之骄子,尉迟大郎降世在一个平平无奇的清晨,没有满室紫光、天降神龙之类的异兆,天色还有点阴沉沉的,气候闷热,雨要下不下。

  尉迟越在沈宜秋房外焦急等候了一夜,听见“哇”一声嘹亮的婴儿啼哭,拔腿便冲了进去,倒把几个收生的女医吓得不轻,然而谁也不敢提醒天子进产室不吉利。

  房中仍萦绕着血腥气,但尉迟越什么都顾不上,三步并作两步走到床边,只见沈宜秋脸色苍白,鬓发已经被汗濡得湿透,躺在床上喘着气,显是已经精疲力竭,但她仍旧努力用手肘将自己撑起,探头去看刚出生的孩子。

  尉迟越忙攥住她的手:“躺着别动,还疼么?”

  他在外头等了一夜,不曾听见她喊一声,心中忐忑,虽然女医和宫人说皇后无恙,可直到此时亲眼见到人,他才放下心来。

  沈宜秋虚弱地摇摇头:“这里乱七八糟的,进来做什么……”

  素娥和湘娥正绞了热帕子替她擦洗,众人都在忙,尉迟越杵在床边实在是添乱,奈何他毫无自觉,从湘娥手里抢过热帕子,笨手笨脚地替沈宜秋擦头脸和脖颈上的汗。

  他不曾伺候过人,生怕自己手重弄疼细皮嫩肉的媳妇,便格外轻手轻脚,倒把沈宜秋痒得直躲。

  这时宫人们已将婴儿身上的羊水擦洗干净,乳母用洁净柔软的细布将他裹起来,抱到床边给帝后看。

  从小将尉迟越带大的钱嬷嬷笑得见牙不见眼:“小皇子与圣人生得真是一模一样!”

  孩子只在刚娩下时哭了几嗓子,这会儿已经安静下来。

  乳母把襁褓放在皇后枕边。

  尉迟越凑过头去看,只见襁褓中的小婴孩红皮皱脸,塌鼻肿眼,鼻尖上还有一粒粒白点,像是洒了几粒白芝麻。

  沈宜秋稍稍侧身,伸手轻轻抚摸孩子柔软微黄的额发,喃喃道:“我们大郎真好看……阿娘的小乖乖……”

  尉迟越疑心自己眼花没看清楚,又端详了好半晌,没看错,不管怎么看都是那么难看,哪怕是自己亲儿子,他也不能违心地夸出一句好看,只盼他长着长着能改邪归正,别辜负了他阿耶阿娘的美貌。

  沈宜秋见他一脸茫然,不由弯起嘴角:“抱抱我们的小缺呀。”

  天家讲究抱孙不抱子,尉迟越不记得父亲曾抱过自己——其实他幼时见父亲一面也难得。

  经妻子提醒,他才俯身去抱孩子,一伸手,却发现无从下手,这么小的一团,浑身上下软绵绵的,不知道怎么才能抱起来。

  钱嬷嬷笑着将襁褓抱起来,交到尉迟越手上。

  尉迟越小心翼翼地抱着孩子,胳膊和脖子别扭又僵硬,女医和宫人们见了都忍不住窃笑。

  尉迟越却是如临大敌,刚出生的婴儿小得惊人,抱在手上仿佛没有分量。

  他像是在做梦,虽然心里明白这是他和小丸的第一个孩子,但与怀中的小小人始终隔着一层,倒不如他还在母亲肚子里时熟悉。

  他学着沈宜秋的样子轻抚尉迟大郎的小脸,又蹭了蹭他塌塌的小鼻子,心说小丸那么喜欢孩子,一定狠不下心来管教孩子,他更该拿出为人父者的威严才是。

  尉迟大郎不知是不是叫他蹭痒了,浅淡稀疏的眉毛皱成一团,张开嘴连打了两个小喷嚏。

  一种难以名状的感觉随着那股小小的气流冲进他心里,他蓦地回过神来,这是他和小丸的第一个孩子啊!

  好像有人用钟槌在他的心口敲击了几下,他整个人都震了震。

  他心头忽然涌起豪情壮志,这非但是他和小丸的长子,还是大燕储君,他一定要亲自教导他,将一身文韬武略悉数教给他,他要手把手地教他诗书礼乐、骑马射箭、奇琴书画……让他青出于蓝,长成英明神武的一代雄主……

  尉迟大郎不知道有人对他寄予厚望,他只觉得自己躺的地方又僵又硬,有些硌人,不太舒服,于是扭动了两下,小嘴一咧,发出轻轻的嘤咛声。

  尉迟越顿时忘了那些宏图大志,笨拙地把襁褓轻轻晃了晃,嘬着嘴,发出可笑的“哦哦”、“喏喏”声。

  小孩的脸还是那么丑,但不知怎的顺眼了许多。

  算了算了,尉迟越心道,孩子还这么小,大一点再管教也不迟。何况他和小丸的孩子,天资根骨摆在那儿,还能长歪了不成?

  小婴儿经他这么一晃,满意了些许,纡尊降贵地嚅嚅嘴,吐了个口水泡。

  尉迟越的心化成了一团水,恨不得在孩子红彤彤皱巴巴的小脸蛋上亲几口。

  就在这时,孩子小小的五官忽然皱起来,脸涨得比原先更红。

  尉迟越不明就里,正不知所措,一股热烘烘的臭气从襁褓中透出来……

  ……

  一转眼,尉迟大郎已经三周岁了。

  身为太子,他有个经过卜算大吉大利,听起来威武雄壮,载入史册也非常体面的大名。

  不过这名字不怎么常用,乳母和宫人都管他叫“小殿下”,阿耶阿娘平日唤他“小缺”,若是他啕气叫阿娘抓了现行,阿娘会管他叫“尉迟缺德”。

  若是他从阿娘口中听到自己那体面的大名,那事情就有些棘手——若是恰好碰上阿耶在前朝处理政务,那就是在劫难逃了。

  尉迟缺德这诨名据说是他五叔给取的,那时候他两岁,五叔看见他在庭中追着日将军跑,要骑到日将军的背上去,吓得日将军满院子乱窜,他五叔趴在阑干上,懒洋洋地对他阿耶道:“阿兄,尉迟缺这名字取得贴切,这孩子是有些缺德啊。”

  他五叔俊俏的脑袋上因此多了一个鼓包,过了十来日才消下去。

  当然这些是他真正晓事后才知道的,这时候他才三岁,活得无忧无虑、纵情恣意、人憎狗嫌。

  尉迟缺德最怕的人是阿娘,最喜欢的人却是五叔——阿耶虽然耳根子软,对他百依百顺,但正因如此,叫人不怎么看得上。

  而且阿耶无趣得很,成日不是上朝就是“揍书”,不知道书有什么好揍的,书虽然不怎么样,不去搭理便是了,揍它大可不必。

  阿耶不“揍书”的时候,就上赶着要教他这个那个。

  他最喜欢手把手教他画画,画出来的老虎像狗儿,马儿像骡子,兰花像韭菜,蛐蛐像蟑螂,还把阿娘画得像头鹅。

  不过他从来憋着不说,他也说不上来为什么,只是隐隐觉得若是照实说,下回阿娘揍他的时候阿耶或许就不会护着他了。wWW.ΧìǔΜЬ.CǒΜ

  五叔就不一样了,五叔什么都会,只有五叔把他当大人,五叔会与他一起趴在地上装猫儿狗儿打架,会把他扛在肩上带他逛上元灯会,他第一次投壶、打双陆都是五叔教的。

  五叔从来不拿大人架子,也不与他掰扯那些“子曰子曰”。

  他可太喜欢五叔了,阿耶阿娘问他:“小缺,这世上你最喜欢的是谁?”

  他想也没想就说:“小缺最喜欢阿耶阿娘。”但他心里想的是五叔,长大了他也想当五叔。

  尉迟缺长到三岁上,生得越来越像沈宜秋,任谁见了都要夸漂亮。

  尉迟越总想着从明日起要拾掇起严父的尊严来好好管教儿子,奈何一见那张小脸心肠就硬不起来,明日复明日,就这么一日日地拖了下去。

  郎君不顶用,沈皇后只能捋起袖子自己上,一国太子的教养事关社稷万民,可不能轻忽。

  然而这破孩子油盐不进,在襁褓中便不安分,自打学会爬,更是无一日消停。

  沈宜秋无可奈何,忍不住抱怨:“这孩子的性子也不知随了谁。”

  一边说一边乜尉迟越:“我幼时可安静乖巧得很。”

  自小带大她的李嬷嬷听皇后这么大言不惭,赧然地避过脸去。

  尉迟越回想了一下,他小时候虽有些好动,却不像儿子这般上房揭瓦,四处捅娄子,这样蔫坏的性子,实在也不像他。

  沈宜秋埋怨道:“都怪你,将他宠得无法无天,我管他都没用,他这是有恃无恐呢。”

  尉迟越知道自己理亏,说话便没什么底气:“孩子还小嘛,慢慢来。”

  想了想,义正词严道:“怪就怪五郎,老是带坏孩子,该给他找个媳妇好好管管了。”

  沈宜秋不知不觉被他带偏到尉迟渊的王妃人选上,忘了再追究尉迟越管教不力——日子过得顺心,就爱给人保媒拉线,沈皇后也不能免俗。

  夫妻俩正商量着给尉迟五郎说个什么样的小娘子,寝殿中忽然响起一阵“哒哒”的脚步声,两人一听便知是尉迟缺小皮靴的声音。

  尉迟越站起身:“孩子睡醒了,我去瞧瞧。”

  未走几步,孩子便从寝殿中跑出来,怀中还抱着个木匣子,那匣子是黑檀的,很沉,他小小一个人,抱着有些吃力,走路跌跌撞撞的。

  沈宜秋觉得那木匣子有些眼熟,一时却想不起来是在哪里见过。

  最近尉迟小缺迷上了翻箱倒柜,沈宜秋虽然约束他,却也不想将他拘成自己小时候那样,只与他说清楚不可乱动阿耶书房中的物事,寝殿等地便随他去了。

  这几个月,他不时从犄角旮旯里寻出些“宝贝”,他们早已习以为常了。

  尉迟越从孩子手上接过匣子:“让阿耶瞧瞧,小缺又挖到了什么宝贝。”

  小缺趴在案上,手捧着白里透红的小脸蛋,长睫毛忽闪忽闪整:“阿耶开开。”

  尉迟越一口应承下来,打开匣子,小孩探头往里一瞧,里面只有一条旧帕子和一条结着玉珠的五色丝绳,就是端午时阿娘往他胳膊上系的那种。

  沈宜秋一看,怔了怔,这才想起来,这是当年宁十一退回来的帕子,还有那条不曾送出去的长命缕,她那时收在匣子里,塞在衣箱底下,过了这么多年,连她自己都忘了这件事,不想却被儿子翻了出来。

  尉迟越道:“这是什么?”

  沈宜秋轻描淡写道:“未出阁时的旧物,随便往盒子里一塞便忘了。”说罢便要把盖子合上。

  虽说她早忘了宁十一,但当年的旧物暴露在尉迟越眼前,她还是有几分不自在。

  不想尉迟越却抢在她之前将帕子取了出来,抖搂开来一看,只见角上绣着一朵紫蓝色的菖蒲花。

  这朵花有几分眼熟,他略一回想,便想起自己是在哪里见过一模一样的帕子——那一日宁彦昭来东宫看《兰亭序》,从袖中掏出的就是这样的帕子。

  他又拈起那根长命缕看了看,帕子与宁十一有关,这根长命缕是为谁编的自不必说。

  他把两件物事放回匣子中,深深地看了一眼沈宜秋,若无其事地教训儿子:“不可乱翻你阿娘的东西,去自己殿中反省反省。”说罢便叫保母将太子带出去。

  若是换了平日,尉迟缺绝对没有那么好打发,但他不知怎的从阿耶的眼神中领悟了什么,知道此时乖乖跟保母走才是上策。

  沈宜秋隐约觉察出男人的异样,不过直到他屏退宫人黄门,将她抱起放到案上,她才确知,这厮定然知道什么。

  不过这时候再解释已经来不及了,这男人连捕风捉影的飞醋都吃,遑论有真凭实据的陈年旧醋。

  沈宜秋很快便感受到了这陈醋的后劲,在巨浪滔天的醋海中颠簸沉浮了半日,她浑身的骨头就像被醋泡软了一般。

  待她能动弹,第一件事便是将那劳什子帕子和长命缕投入火盆烧了。

  不过东西是烧了,有人的醋劲却丝毫不减。

  一个多月后,尉迟越摸着儿子的脑袋道:“小缺,你要做兄长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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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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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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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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