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重生后太子妃咸鱼了>第 137 章 献俘
  有太子妃帮着批阅奏书,太子终于能躺着养伤。

  他在灵州一役中受了几处伤,最重的一处在左臂外侧,失了不少血,又在大雨中淋了一夜,伤口愈合格外慢。

  那时他既要与吐蕃议和,又要主持重建,回京以后仍旧马不停蹄地奔忙,一直没什么机会将养。

  便是此时躺在床上,他这根绷紧的弦也不敢稍有放松,皇陵献俘之期近在眼前,他要借机扳倒薛鹤年一党,有许多事需要部署。

  他召僚佐亲信来东宫议政,也不避着太子妃,甚至还时不时问问她的意见。经过灵州一战,东宫僚佐知道太子妃胸有丘壑,心怀社稷,不是一般闺阁女子,不过让后宫女子听政,心里多少有点犯嘀咕。

  然而太子摆明车马,明白无误地用行动告诉他们,太子妃就是他信重之人。而太子妃虽少言寡语,每每论及朝政,总是切中要害,胸襟见地不输男子。

  慢慢的,他们也就习惯了这个纤秀倩丽的身影。

  宁彦昭也时常出入太子的外书房,他如今已不是翰林待诏,释褐从八品左拾遗,一入仕途便是天子近臣,可谓前途无量。尉迟越对他的器重栽培之意显而易见。

  对太子的知遇之恩,宁十一心怀感激,而对他拆散自己良缘的怨愤却慢慢淡了。

  经过西北之行,他便渐渐明白,太子实在比他更了解沈七娘,而比起安于室家的官宦夫人,与太子并肩而立的她更加光彩照人。

  他或许会喜爱她,恋慕她,赏识她,但永远不可能像太子那般对待她。

  时至今日,他终于能放下心底的那一丝不甘和执念,她很好,比初见时更好,但注定不属于他。

  不久后,长安城中传出宁拾遗与卢老尚书女孙卢五娘订亲的消息。

  卢家也罢了,宁家人喜出望外,尤其是宁二夫人。

  先前看中的儿媳成了太子妃,儿子的婚事便有些尴尬。

  他是进士科状元,想结亲的人家不少,然而做母亲的总想给孩子最好的,不愿委屈了孩子,非五姓女便直接婉拒,连相看都免了。

  如今可好,卢家同为世代簪缨的五姓世家,卢老尚书又是当朝宰相,卢家小辈也上进,既有显贵门第又有实权,卢小娘子的品貌才学亦无可挑剔,只是还未及笄,要等两年才能完婚。

  真要论起来,这门亲事却比沈家的强多了——沈大郎庸懦无能,还算出息些的沈二郎被革职,沈家的小辈多是纨绔。

  当时看来是求之不得的好亲事,但宁彦昭在进士科举中一举夺魁,又前途无量,沈家这门亲事便没那么理想了。

  一时间,宁二夫人成了众人艳羡的对象,她自己也暗道“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容光焕发地周旋于高门贵妇间,连声音都高了几分。

  若说有谁比宁二夫人还高兴,那便是东宫里的太子殿下了。

  尉迟越听说宁彦昭定亲喜不自胜,当即用完好的右臂将沈宜秋抱起来转了两圈,恨不得青天白日的便要拉她敦个不伦。

  沈宜秋又羞又恼,斜乜他一眼:“殿下的伤养好了?”

  她这一眼本来没什么别的意思,但她此刻双眸水润,红唇微肿,双颊绯红,这么斜斜的一个眼风飞过来,便满是媚意。

  尉迟越的嗓音顿时哑了:“只是缺了一条胳膊而已,不妨事,我还有右手和……”

  沈宜秋怒道:“尉迟越!”

  尉迟越没再往下说,只是用指腹摩挲了一下自己的下唇。

  上回贾八奉命去平康坊找玉璜小倌,办妥了差事,带回来一个用蜡封得严严实实的木函。

  尉迟越背着人悄悄看了,里面装着几卷画轴,虽然格调不高,画工也有些俗艳,但胜在清晰写实,可比口授机宜直截了当多了。

  只可惜他第一回伺候太子妃时心里没底,将玉璜小倌口授的招数用了个遍,有点过了火,沈宜秋自此以后成了惊弓之鸟,无论他如何哄都不愿就范。

  她仍旧将床笫之事当作传宗接代的手段,眼下不能成孕,便不愿纵情享受,甚至为自己一时贪欢羞愧了好几天。

  尉迟越一时不能将她扭转过来,伤了一条胳膊也确实多有不便,只能徐徐图之。

  太子将养了半个月,第一次去向张皇后请安。

  他先前生怕嫡母看出端倪,不敢去甘露殿请安。往常前朝忙起来他也有十天半个月不去蓬莱宫的时候,再久就有些说不过去了。

  近来他靠着厚脸皮哄着媳妇喂汤喂药,倒是将面色养得红润了不少,微微凹陷下去的脸颊也养回来了一些。

  张皇后自换了药后精神旺健了不少,她暗暗怀疑太子做了什么,可他不承认,问陶奉御又问不出个所以然,她也无计可施。

  尉迟越见嫡母面容不像先前那般憔悴,心下稍安。

  虽不能彻底医治好嫡母,能延她六七年寿命,让她享几日清福,他这半碗血又算得了什么。

  他有心叫胡僧替太子妃也瞧瞧,然而那胡僧一口拒绝,用独目盯了他半晌,留下一句似是而非的话:“贫僧不能治她,也不能治你,你们不是贫僧能治的。”

  胡僧撂下这句话,便提出要回西域,尉迟越挽留不住,只得赏了他财帛马匹,又派了一队侍卫护送他出关,那胡僧没有半点出家人的清高淡泊,对太子的赏赐来者不拒。

  ……

  数日后,终于到了商定好的献俘之期。

  尉迟越提前斋戒七日,当天清早沐浴焚香,沈宜秋亲手替他换上衮冕,仔细地系好冕缨,踮脚理了理冕上垂珠,然后将他送至车前。

  尉迟越握住她的手:“放心。”

  沈宜秋点点头,今日一过,薛鹤年的好日子便到头了,他们等这一天已经等得太久。

  太子先坐车前往太极宫,与皇帝、百官一起从太极宫出发,浩浩荡荡地向郊外皇陵行去。

  皇陵依山而建,陵外建有二层墙垣,皇帝与太子一行经过皇陵南面的土阙,沿着神道上行数里,抵达内陵朱雀门。

  献俘之礼便在朱雀门内的献殿举行。

  君臣抵达皇陵献殿时,吉时还未到。

  群臣按班列在庭中站好,皇帝与太子则在殿中稍事休整。

  皇陵献俘是可以载入史册的光耀之事,且这回燕军几乎将阿史那弥真的十万大军尽数歼灭,突骑施元气大伤,恐怕一二十年难以恢复,解决了西北边疆一大隐患。皇帝意气风发,整个人似乎年轻了好几岁,竟有些盛年时的风采。

  其实真要论起来,皇帝年纪也不大,只是因为长年累月耽于声色,脸色才有些枯槁,如今满面红光、精神焕发,便如当年一般仪表堂堂。

  皇帝新得了挚爱,朝中又太平,心中畅快,看这儿子也顺眼了几分——虽说几次三番忤逆于他,到底还是替他挣脸的。

  思及此,皇帝便道:“三郎,看你脸色不好,似是气血不足,回头朕遣人送几枚紫金丹给你。”

  顿了顿道:“这紫金丹乃是玉华真人以百余种仙药炼制而成,朕服食数日,便觉身轻体健,精力充沛,你看朕的面色,是否有回春之兆?”

  尉迟越道:“阿耶春秋鼎盛,何来回春之说?”

  太子为人板正,难得说奉承话,皇帝顿时龙颜大悦,大笑着拍拍儿子肩头:“老啦,比不得你们这些年轻人龙精虎猛。”

  尉迟越不动声色道:“阿耶过奖。不过仙丹难得,不敢请圣人割爱。”

  皇帝这些年求仙问道荒怠政务,尉迟越因为父亲的缘故,对丹药深恶痛绝,哪里肯服食?

  皇帝又客套了几句,太子不愿受,他便作罢了。

  这紫金丹的确十分难得,勉强够他和何昭媛一同服食,若是匀几粒给太子,势必要从宠妾那里克扣,他也有些舍不得。

  父子俩聊了几句,皇帝张口炼丹,闭口音律,太子于此二道都没什么研究,皇帝片刻便觉索然无味,倒不如在华清宫,可与玉华真人谈玄论道,又可与何昭媛调弦弄管,琴瑟相和,那是何等自在。

  想起何昭媛,他便有些坐不住,这小娘子简直像是为他定做的一般,无论样貌才情还是脾性都那么合衬,只恨她晚生了二十年,若是年轻时遇到她,还有张氏和郭氏什么事!

  尉迟越与这满脑子平地飞升与风花雪月的阿耶也是话不投机半句多,一边有一搭没一搭地与他聊着,心里却在盘算着薛鹤年的事。

  两人都有些心不在焉,好在很快便有黄门入内通禀,道吉时快到了,请圣人与太子移驾。

  父子俩都暗暗松了一口气,一前一后步出殿外,来到殿庭中。

  皇帝升上御座,尉迟越在他身边坐定。

  献俘是大礼,先要祭告天地与列祖列宗,一套繁文缛节完毕,礼官宣布将阿史那弥真等一干要俘押上前来。

  除了敌军主将阿史那弥真之外,其余十数名俘虏也都是敌军中的重要将领,今日的献俘之礼,便要将他们就地处斩,告祭祖宗,以彰天威。

  阿史那弥真被押解上前,他身着突骑施叶护官服,戴着枷锁,蓬着一头乱发,浑身上下血迹斑斑。

  他被侍卫押着走到皇帝和太子跟前,却不愿下跪,侍卫在他膝窝里踹了一脚,又强压他肩头,他这才被迫跪倒在地,可头颅仍旧高高仰起,赤红的双目死死盯着高高在上的大燕天子。

  阿史那弥真初到长安时还是个十几岁的少年,皇帝爱他相貌姣好,态度恭顺,待他算得宠幸,金银财帛良马宅邸僮仆赐了他不少,他至今不明白他为何对自己有那么深的恨意,以至于要兴兵犯边。

  只能说这些突厥人都是养不熟的白眼狼,打一开始便包藏祸心。

  皇帝明明不觉自己理亏,可不知为何,对上这双赤红的眼睛,他背上还是直冒虚汗。

  他移开视线,不再去看那俘虏。他原本对这献俘仪式很是期待,如今只盼着早些成礼,他好回骊山,投入温柔乡,将这些不快统统忘却。

  礼官已将一篇古奥的祭文读完,刽子手扛着刀上前,锃亮的刀刃在阳光下晃得人眼花。

  刽子手将刀高高举起。

  就在这时,阿史那弥真忽然大喊:“等等!”

  那刽子手身形一顿,刀悬在半空中。

  阿史那弥真努力转过头,朝着一个穿紫色官袍的人喊道:“薛公救我!”

  薛鹤年脸色瞬间变得煞白,愣怔片刻,立即回过神来:“兀那贼子!休得胡乱攀扯!”m.xiumb.com

  阿史那弥真冷笑道:“是薛公要我帮你除掉太子,如今想置身事外?也得问问我!”

  薛鹤年浑身颤栗,目眦欲裂:“死到临头离间我大燕君臣!其心可诛!”

  指那刽子手:“你还在等什么?快行刑!”

  好好的献俘之礼陡然生变,且事涉里通外敌、谋害储君,群臣噤若寒蝉。

  皇帝脸上的红光消失不见,额头上冒出了冷汗,他努力转动僵直的脖颈,看了一眼儿子,只见太子气定神闲,事不关己地看着庭中发生的一切——他早已知道了,这一切都是他安排的。

  皇帝只觉有一盆冰水兜头浇下,刹那间冷彻心扉。

  薛鹤年跪倒在地,匍匐在地上,不住地叩首:“那贼人含血喷人,请圣人明鉴!”

  皇帝想说话,但喉咙像是上了锁一般,不等他开口,尉迟越向皇帝行了个礼,悠悠道:“阿史那弥真此言甚是荒谬,儿臣恳请圣人着刑部、大理寺调查清楚,务必还薛中书一个清白。”

  他顿了顿道:“至于阿史那弥真,他是重要人证,儿臣恳请圣人宽限数日,待查明真相后再枭首示众。”

  皇帝看了一眼那久久砍不下来的刀,刀锋映出烈日,令他眼前斑驳一片。

  他第一次真真切切感到自己老了。

  他扫了眼群臣,艰难地点了一下头:“准奏。”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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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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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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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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