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重生后太子妃咸鱼了>第 117 章 城破
  这一夜,灵州城里千门万户,不知多少人难以入眠。

  沈宜秋熄了灯烛躺在床上,望着黑黢黢的帐顶,只盼着夜长一点,再长一点。

  然而视野还是一点一点亮起,先是依稀能分辨轮廓,接着是帐幔上的折纸桃花,再接着是纱帐的青色。

  她从枕下摸出尉迟越用一块于阗白玉佩换来的小胡刀,紧紧握住。

  太阳还是如常升起了。

  清晨的微风将灵州城唤醒,金色的晨曦勾勒出城墙残破的轮廓,巍峨缄默的城池像个饱经沧桑的老人。

  军营中,守军将士们披上铠甲,戴上战盔,拿起陌刀和□□,一言不发地列起阵型,向辕门外行去,骑兵在前,步兵紧随其后,奔赴已经注定的命运。

  他们中许多人脸上还留着淡淡的红晕,血液里有昨夜的美酒与高歌,神色出奇平静,可称安祥。

  走到城墙下,城门还未开,四周乌压压一片,站满了人。

  全城的百姓都来了。

  许多人穿着白麻的孝服,其他人穿上了他们最好的衣裳,只有最盛大的节日才舍得穿的衣裳。

  周洵翻身下马,向送行的百姓施了一礼,将士们也无声地行礼,没有人说话,只有金戈铁甲萧然的声响。

  周洵正要回马上,忽然瞥见人群中的太子妃。

  他向沈宜秋走来,沈宜秋亦趋步上前。

  周洵站定,向她行了个礼。

  沈宜秋回以一礼:“将军保重。”

  周洵迟疑片刻道:“末将有个不情之请。”

  他顿了顿道:“为了社稷万民,请娘娘活下去。”

  沈宜秋不由自主握住手中的小胡刀,刀鞘上粗糙的錾花硌得她掌心发疼。

  她想了想,点点头:“好,不到万不得已,我不会轻生。”

  周洵压低声音道:“末将可安排人手,在城破时护送娘娘……”

  沈宜秋没等他说完,便摇了摇头:“我不能。”

  周洵的嘴唇动了动,到底没再说什么。

  将士们重新上马,缓缓向城门行去。

  就在这时,忽然有个着桃红衣裙的少女从人群中奔出来,追着一个骑马的士兵,边跑边喊:“三郎,三郎——”

  周洵在马上回首,看了那士兵一眼:“去吧。”

  士兵闻言,立即勒住马缰,迫不及待地跳下马,几乎没从马上摔下来。

  他三步并作两步奔到少女跟前,手脚都不知该怎么放,众将士哄笑起来。

  少女从鬓边摘下一朵火红的茶花,她的脸蛋比那花还要红。

  她红着脸,把花插在士兵的刀扣上,突然踮起脚,搂住他的脖颈,在他脸颊上轻快地吻了一下。

  将士们发出一片嘘声,有人打起了唿哨。

  不知是谁起的头,送行的人唱起歌,是一支灵州当地的小调,每个在灵州出生长大的孩子,都在襁褓中听过这支歌谣。琇書網

  慢慢的,所有人都跟着哼唱起来。

  歌声高高地盘旋,越过城墙,传到城外突骑施人的阵营中,已经若有似无。

  许多人不由自主地侧耳倾听,他们听不懂歌里唱的是什么,但是那缠绵婉转的曲调让许多人想起春日的草原。

  绿色的风把牧草吹成绿色,天空像腾格里的琉璃碗,羊群像地上的云,云像天上的羊群。

  他们想起羊毛的气味,油毡布的帐篷里弥漫着酥油和酪的气味,还有阿娜怀里的气味,他们还是婴儿时被这气味环抱,长大后却已遗忘,如今又被陌生的歌谣唤起。

  一个十六七岁的突骑施士兵放声大哭起来:“阿娜,我想回家——”

  哭声像瘟疫蔓延。

  一个红着眼眶的军官从腰间抽出弯刀,手起刀落,将瘟疫的源头一刀斩断。

  少年士兵的头颅应声而落,眼中的泪水映着绿色的风。

  他脖颈中喷溅出鲜血,染红了军官的双眼。

  现在他的眼珠也成了血红色。

  他瞪着一双血红的眼睛,将沾血的弯刀高举过头顶,声嘶力竭地喊道:“攻下这座城!丝绸和女人都是你们的!”

  “为了腾格里!为了可汗!杀!”

  刀锋映出朝阳,像火,烤干了他们眼中的泪水,烤热了他们的心脏。

  所有人都高举战刀,呐喊:“为了腾格里!”

  无数马蹄踏过那少年士兵的尸身和头颅,顷刻之间将他碾成了泥。

  城门訇然打开,守城将士冲杀出来,这是最后一役,他们再没有战术可用,只能用血肉之躯迎着敌军的刀锋。

  前面的人战死了,便成了后面同袍的盾牌。

  他们不知疲倦地挥着陌刀,不断地劈砍,看不清是人还是马,直到手臂再也抬不起来。

  一只手被弯刀砍断,五指松开,一朵赤红的山茶花落下,被马蹄踏进了血水里。

  又一堵羊马墙被推倒了,墙下的守军来不及后退,被压在墙下。

  城墙在投石车连日的猛攻下满身疮痍。

  云梯架在了城墙上,突骑施士兵爬上城墙,刚爬出几寸,守军的长矛、箭矢、落石落下,滚烫的沸水迎头浇下,无数人被砸死烫伤,从城墙上滚落下去。

  尸体堆积成山,前人的尸体成了同伴的垫脚石,每多死一批人,攀登便要容易些。

  城下的战场中,尘土和血肉都混在一处,像是山洪爆发时滚滚而下的红泥浆。

  人间成了地狱,痛苦的嚎叫声直冲九霄,似乎连太阳都不忍看,用阴云遮住了眼睛。

  天色阴沉下来。

  一众侍卫都去城墙上充当了弓.弩手。

  沈宜秋和谢刺史指挥着百姓运送弓矢和柴禾,用大锅烧煮河水,再将一锅锅沸水往云梯上浇。

  到了后来,他们索性捋起袖子,帮忙捡拾弓箭或者往火堆中添柴。

  并非人手不够,无数百姓自愿来帮忙,然而他们都需要给自己找点事做。

  用这些琐事占据自己的心神,他们才能暂时忘记时间,忘记这座城的命运,忘记一切。

  再熬一日,熬过这一日就好,沈宜秋在心中不住地默念。

  天色一点点暗下去,厚重的云层像铁灰色的毯子,覆盖着原野。

  经过一天的猛攻,突骑施人也已是强弩之末,他们坚持不了多久了。

  铁灰色的云慢慢变成旧银器的颜色,五步开外便分辨不出人的面目。

  快了,沈宜秋和谢刺史用眼神鼓舞彼此。

  最后一缕光被黑夜吞没,沈宜秋仿佛已经听到了突骑施人收兵的号令。

  然而就在这时,只听东边传来“訇”的一声巨响。

  众人循声望去,顿时大惊失色,只见昏暗的天幕中,长夏门上的门楼轰然倒塌,火光自下窜起来,烟柱直冲霄汉。

  谢刺史大骇:“他们定是将城门下挖空,纵火烧门……快保护娘娘……”

  话音未落,周洵等一众将士死守的南门也顶不住了,高举火把的突骑施骑兵如潮水般涌入城中。

  城破了。

  ……

  城墙上的弓.弩手调转箭镞的方向,向着第一批冲入城中的突骑施士兵射去,然而不过是杯水车薪。

  城门一扇扇打开,曾经固若金汤的城池门户洞开。

  一队队突骑施士兵如同火焰长蛇,从洞开的城门中游入城中,所过之处燃起一簇簇火焰。

  到处都是哭声与喊声。

  一些百姓拿起柴刀、斧头和棍棒,所有能找到的武器,保卫家园和妻儿,然而他们的抵抗在身经百战的突骑施骑兵面前便如挥舞着木刀的三岁孩童。

  更多人躲在里坊、佛寺、官衙中,然而墙垣和木门根本拦不住来势汹汹的突骑施士兵。

  富庶繁华的塞北江南令他们双眼放光,墙越高,门越厚,意味着里面的金银丝绸和漂亮女人便越多。

  不过在这城中有一样战利品,比一切财宝都更珍贵——燕国太子妃。

  死的可以换一百个奴隶和一千头羊,若是能捉到活的,可以得两百个奴隶、两千头羊和一百匹马。

  沈宜秋和谢刺史快步下了城墙,邵泽等五六个侍卫将她护在中间。

  然而他们其实无路可退。

  城中到处都是烈火和浓烟,兵刃相击之声不绝,有寥寥无几的大燕守军直到最后一刻还在殊死抵抗,更多的是突骑施人自己为了抢夺钱财打起来。

  一队突骑施骑兵发现了他们,足有上百人。

  为首之人铠甲、兵刃皆与众人不同,显是军官。

  侍卫们虽然武艺高强,对上这么多人却没有把握能胜。

  邵泽道:“走!”话音未落,手中长刀已经出鞘,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一个突骑施士兵斩下马,反手一刀,又结果了一人。

  包围圈出现了一个缺口。

  几人便即一拽缰绳,掉转马头,朝着相反的方向策马狂奔。

  沈宜秋紧紧伏在马上,紧紧抓住缰绳,手中还握着那把小胡刀,上面镶嵌的宝石深深嵌进她掌心,她却毫无知觉。

  众人策马狂奔了一阵,后面马蹄声渐远,追兵没有跟来。

  沈宜秋心头忽然一凛,往左右和身后扫了一眼:“谢使君呢?”

  谢刺史虽是一介文士,但在边塞任刺史,自然时常骑马,他的骑术不逊于那些侍卫。

  然而他却不动声色地慢慢落到后面,待太子妃一行渐远,他调转马头,对那些穷追不舍的突骑施士兵喊:“我是灵州的长官!”

  那突骑施将领勒住缰绳,打量了这笨拙微胖的中年男人一眼。

  谢刺史颤抖着手从腰间解下绯色鱼袋:“看,这是证明。”

  那将领将信将疑。

  谢刺史连说带比划:“捉住我是首功,把我带给阿史那弥真,他会奖赏你们。”

  那将领面露迟疑之色,他的目标虽是燕国太子妃,但能捉住灵州刺史,大将军定然也有重赏。

  他翻身下马,走到谢刺史跟前,伸出手,用蹩脚的大燕官话道:“鱼,给我。”

  谢刺史将绯鱼袋递给他。

  突骑施将领打开鱼袋的抽绳准备查验,谢刺史从一个突骑施士兵手里借了火把,殷勤地凑上去替他照明。

  就在那突骑施将领翻看鱼符的时候,忽然感觉脖子上一痛,不等他回过神来,鲜血已经喷溅出来。

  他这才发现那看着懦弱无用的燕国官员,手里握着一把锋利的匕首,他张了张嘴,没发出一声就倒在了地上。

  谢刺史有生以来第一次杀人,此时满身虚汗,双股打颤,几乎站不稳。

  那些突骑施骑兵立即明白过来发生了什么,高嚷着谢刺史听不懂的突厥话,纷纷拔出刀,但却没有立即砍向他,似乎拿不准该杀还是该活捉。

  谢刺史吓得闭上眼睛,几乎跌坐在地上,他扶着马,勉强撑住。

  他是大燕的朝廷命官,必须站着死。

  他迫使自己睁开双眼,举起匕首架在自己脖子上,凛然道:“大丈夫何惧一死!”

  不等突骑施士兵们商量出结果,只听裂帛般的一声响,眼前的男人已经割破了自己的喉咙。

  谢刺史在火光中看见自己的血像红绸般蒙住了他的眼,令他忆起自己第一次穿上绯红官服的那天。

  他慢慢阖上眼。

  他谢孝节不是狗官。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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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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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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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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