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光中,灵州守军与禁军相向而立,刀剑出鞘,箭在弦上,白昼还并肩作战的同袍,此刻却兵戈相向。
在场人众足有数百,四下里却是寂静无声,远处偶尔传来秃鹫和夜枭的叫声,几乎可以听得见草丛里夏虫的鸣叫,还有夜风里女人们不绝如缕的细细啜泣。
周洵亦挽弓搭箭,箭镞直指对面一个约莫二十五六岁的兵士,脖颈上的青筋若隐若现。
他咬了咬牙,沉声道:“庞四,你们这是要叛乱?”
那兵士高声嘶吼:“请谢使君出来,援军到底来不来?我们要听实话!”
他身后的众将士跟着喊起来,几百人一起吼叫,声震如雷,许多人都在连日的拼杀中喊哑了嗓子,此刻用尽全力嘶吼,犹如困兽绝望的号叫。
周洵面对突骑施的千军万马毫不畏惧,此刻面对同袍的诘问,却张口结舌,后背上虚寒涔涔而下。
是他告诉他们援军一定会到,是他给了他们虚假的希冀。
如今要他亲自将他们仅有的希望浇灭,他不知道怎么开口。
就在这时,刺史府的大门“訇”地打开,身着官袍的谢刺史迈着方步从门里走出来。
哗变的将士看见他,越发躁动起来,纷纷叫喊:“谢使君,援军到底来不来?”
“灵州是否成了弃城?”
“邠州究竟有没有发兵?”
“朝廷不管我们死活了吗?”
谢刺史擦擦额头上的冷汗,向众人团团作揖:“诸位将士请稍安勿躁,皇恩浩荡,定不会捐弃我灵州城……”
不等他将那些文绉绉的说辞说完,将士们便七嘴八舌地打断了他。
“别说这些有的没的!”
“对!一个字,援军到底来是不来?”
“他们说的是真的吗?邠州军是不是守皇宫去了?”
谢刺史一介文士,最不擅长与武夫打交道,已是汗流浃背,强自镇定:“诸位冷静,听我说……朝廷不会放弃灵州,援军一定在路上了,只是因故迟了几日……”
有人冷笑了一声:“迟了几日?兄弟们都快死光了,他们等着来给全城人收尸?”
又有人道:“早晚都是一死,与其去阵前送死,不如快活他几日!”
这提议引来声声附和。
“说得好!”
“我们去送死,这些做官的缩在府里好吃好睡!”
“都是人,凭什么?”
怒火和不平像星火燎原一般在人群中蔓延。
不知是谁喊了一声:“一不做二不休,杀了这狗官!”
“对,杀狗官!”
谢刺史瞠目结舌,如坠冰窟,他虽不如沈使君那般政绩彪炳、才华耀目,可自问在任上兢兢业业、清正廉明,不敢称爱民如子,至少无愧于天地、君主和百姓。
他的民望一直很不错,不成想今日当了一回“狗官”。
周洵将弓弦拉紧,低吼一声:“谁敢妄动?先问问我等手中刀剑!”
他身后的玄甲禁军齐齐将陌刀举高,锃亮的兵刃上有水波般的花纹,映着火光,犹如有鲜血淌过。
他治军严明,将士们不敢有二话,但个个积了一肚子怨气,他们不顾性命来援救灵州,九百多同袍所剩无几,若说委屈,谁有他们委屈?
带头哗变的押官面露沉吟之色,他们虽然人多势众,但禁军骁勇善战,以一当十,真的混战起来未必能占得便宜。
可他身后的士兵已经等不及了,纷纷叫嚷:“杀!大不了一死!”
“今日不死明日也要死!”
“先把这骗子杀了!”
形势已经不可收拾,周洵咬咬牙,便要下令禁军将士动手。
千钧一发之际,他眼角余光瞥见一个身影从门后走出来,却是个身着红衣的女子,莫名有些眼熟。
电光石火之间,他猛然明白过来,忘记了尊卑,转头吼道:“进去!”
太子妃恍若未闻,仍旧往外走,经过谢刺史身边,迤迤然下了台阶。
这时已有不少人发现了这个年轻女子。xǐυmь.℃òm
她穿着绣罗襦石榴裙,满头青丝绾作简单的圆髻,发上的金凤钗在火光中闪着光,凤口中衔的真珠串随着她莲步轻移微微颤动。
这女子不过十五六岁,容貌极美,有些人恍惚觉得自己似在哪里见过她,却想不起来。
她身形纤秀,脸色苍白,看着像是绢帛剪出来的美人,仿佛一阵风就会将她刮走。
众人一时怔住,不知道为什么这样一个女子会出现在这种地方。
不等他们回过神来,沈宜秋已经走到两队人马中间,在刀刃和箭镞的丛林中站定。
她扫了一眼众人,沉声道:“你们的手要沾上袍泽的血吗?”
她的声音像一脉冷泉贯入众人心里,被盛怒冲昏头脑的将士们猛地意识到,他们虽分属两军,却是并肩作战,一起守卫灵州城的同袍。
带头闹事的押官回头看了一眼众人,见有不少人面露犹疑和怯意,不禁恼怒,瞪着沈宜秋道:“你是谁?凭什么管老子的事?”
沈宜秋平静道:“先父姓沈,曾任灵州刺史,我亦是当朝太子妃。”
此言一出,众人哗然。
“她是沈使君的女儿……”
“太子妃怎么会在灵州?”
沈宜秋接着道:“请诸位放心,我以性命担保,太子殿下不会抛弃灵州百姓,一定会发兵来救。”
她的声音不高,嗓音清而细,与她的人一样,文文弱弱的,但却莫名令人心安。
许多人不觉放低了手中的兵刃和弓.弩。
为首的庞四郎有些着慌,嘴唇哆嗦起来,强撑着道:“你们傻吗?这女人是假的!定是狗官找人假扮的!说不定是那狗官的小妾!”
有人哄笑起来,但还是有不少人将信将疑,在灵州将士和百姓心里,“沈使君女儿”的分量或许比太子妃还重上几分。
周洵高声呵斥:“大胆!竟敢冒犯太子妃娘娘!受死吧!”
沈宜秋没等他将箭射出,轻轻抬手阻止。
她不愠不怒,只是静静地看着庞四郎,眼睛映着火光,剔透如琉璃,目光却好像能把人捅个对穿。
顷刻之间,庞四郎的布袍已经被虚汗浸透,汗流到他一道道伤口上,不知多少道伤口一起发痒,他喃喃自语:“假的,一定是假的……”
他嘴皮子飞速掀动,不知默念了多少遍,终于说服了自己,高声道:“假的!她肯定是假的!”
沈宜秋没有反驳,只是一步步向他走去,不疾不徐。
人群再次安静下来,所有人都不由自主地屏住了呼吸。
沈宜秋走到庞四郎跟前,心口距他的箭镞只有一拳的距离。
庞四郎不由自主地向后退了半步。
沈宜秋借着火光看见这年轻的将士眉弓上一道刀伤深可见骨,血染红了半边脸颊,狰狞可怖犹如鬼魅,他身后的将士也都与他一样遍体鳞伤。
沈宜秋直视着他的双眼,坚定而平静:“既然你认定我是假的,现在就可以一箭杀了我。”
庞四郎再也支撑不下去,双臂颓然地垂下,弓矢落在地上。
沈宜秋扫视了一眼众人,缓缓道:“灵州是我的故乡,我以先父先母之名起誓,与这座城池共存亡!”
庞四双膝打颤,再也忍不住,扑通一声跪倒在地。
身后的将士也都跟着放下了手中的兵刃,只听铁甲哗啦啦响成一片,顷刻之间,数百将士齐齐下拜。
沈宜秋敛衽,抚了抚裙裾,向着众将士缓缓跪下,再拜叩首。
三军将士尽皆愕然,四下里鸦雀无声。
如隔云端的当朝太子妃,在向他们叩首。
沈宜秋慢慢直起身:“谢谢诸位,替社稷,替百姓,替殿下,替我,守住灵州城。”
纤柔的声音在如水的夏夜中飘荡。
良久,将士中爆发出一声呼喊:“誓死捍卫灵州城!”
三军将士齐声高喊:“誓死捍卫灵州城!”
声音响彻云霄,犹如一道铜墙铁壁,守卫了这片从未被大河淹没的土地,守卫了数十万灵州百姓的梦乡。
尉迟越一番威逼利诱,哄着吐蕃大皇子上了自己的船,然而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集结兵力,准备粮草辎重,只用了两日,便带着两千禁卫精骑、七千河西军、两千州府兵和吐蕃大皇子的五千骑兵,浩浩荡荡向灵州进发。
急行两日,吐蕃大皇子方才回过味来,燕国太子倍道兼行,火急火燎地往灵州赶,显然是没有别的援军到。
早知如此,他便不该这么爽快地答应发兵,合该拖他几日,让他不得不让步,不过这时候再后悔已经来不及了,若是这时候翻悔,恐怕那二十万朔方军和河西军就直接拐道去吐蕃了。
尉迟越在众人面前气定神闲,只要回营帐中独处,便焦躁得无以复加。
比之别人,灵州于他而言更多了一重意义——那是小丸的故乡。
他要替社稷保住灵州,也要替他的小丸保住家。
战报一封封传来,他的脸色一日比一日沉,城内守军已是强弩之末,支撑不了几日了。
而邠州援军该至未至,城中必定人心浮动,若是乱起来,后果不堪设想。
他们行军的速度超过一百五十里,已经接近极限,但他仍嫌不够快,恨不能胁下生翼飞到灵州。
四月廿三,大军距离灵州城终于只剩三日的路程。
是夜,尉迟越与兵部侍郎等人商议到深夜,回到帐中,草草洗漱一番便躺在床上。
连日行军,他的躯体已经十分疲累,可心神仍旧静不下来。
他心中隐隐有股不安,可又说不上来是为什么。
他躺在床上辗转反侧,各种念头在他脑海中绞成了一团乱麻,也不知过了多久,他才迷迷糊糊睡过去。
梦中,他似乎又回到了上辈子死后,他正飘荡在灵堂里,看到沈宜秋跪在他棺柩前。
他隐约记得有什么事要发生,却想不起来。
就在这时,沈宜秋忽然站起身。
尉迟越心头一凛,蓦地回想起来,连忙上前阻拦:“小丸!”
然而他是个无形无迹的鬼魂,沈宜秋看不见他,也听不到他的声音。
他挡在她身前,她却径直穿过他。
尉迟越明知她听不见,还是忍不住大喊:“小丸!”
话音未落,只听“砰”一声震响,像是有人在他胸口重重捶了一下,将他的心脏击得粉碎。
他回头,视野里一片殷红。
尉迟越蓦地从床上坐起,冷汗浸透了中衣,他仍旧记得梦中那刀绞一般的痛苦,忍不住躬起身。
半晌,他才略微缓过来些,正要起身喝口茶,帐外响起侍卫的声音:“殿下,派去灵州的斥候有要事启禀。”
尉迟越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叫他进来。”说罢披衣起床。
片刻后,那斥候走入帐中,行了一礼,对尉迟越道:“启禀太子殿下,廿二夜里灵州守军哗变……”
尉迟越脸色一沉,他最担心的便是此事。
那斥候却接着道:“不过哗变很快就平息了。”
尉迟越心里微微一松,拿起茶杯抿了一口:“怎么回事?将来龙去脉告诉孤。”
斥候踌躇片刻,咬咬牙道:“回禀殿下,是太子妃娘娘出面止息的……”
话音未落,只听一声脆响,太子手中的茶杯掉落在地,裂成了两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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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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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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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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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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