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重生后太子妃咸鱼了>第 80 章 交心
  尉迟越解下长弓和箭袋放在潭边,就地往岸边如茵的绿草上一躺,双手枕在脑后,眯着眼透过树顶看太阳,整个人忽然松弛又惫懒,与平日那个一本正经的年轻储君判若两人。

  他拍了拍身侧,对着沈宜秋一笑:“小丸,你也来躺会儿。”

  他以为沈宜秋会一口拒绝,没想到她却毫不犹豫地席地坐下,在他身侧躺下。

  尉迟越自然地伸出一条胳膊给她枕着,便如两人同床共枕时一般。

  沈宜秋枕在太子胳膊上,繁茂的枝叶在头顶摇曳,斑驳的影子落在她脸上。

  尉迟越转头看她:“这里舒服么?”

  沈宜秋轻轻“嗯”了一声,看着枝叶的剪影与飘忽的流云,忽然想起小时候在灵州的事。

  那时候她常随阿耶出城去牧场玩,走累了便往草地上一躺,西北的草很高,她人又小,一躺下便如陷在厚厚的毛毯中,不一会儿便睡着了。

  有时她阿耶找不见她,便会“小丸小丸”地唤起来,一声又一声,随着风在一望无际的草原上盘旋,好像能传到天边去。

  时隔多年,她偶尔还能听见父亲当年的呼唤,总忍不住想答应一声。

  正发着怔,耳边忽然响起一阵欢快的犬吠。

  沈宜秋转头一看,只见太子带来的那条小猎犬一边叫一边扑到太子身上,前爪搭在他胸口,伸出舌头便要舔他脸。

  尉迟越忙躲开,一脸嫌弃地推开小猎犬的脑袋:“去去,自己玩去,别来闹孤。”

  小猎犬摇着尾巴,仍旧坚持不懈地凑过头来,尉迟越只能一手推它,一手从腰间摸出样黑黢黢的物事,原来是条肉脯。

  太子将肉脯在猎狐犬眼前晃了晃:“想吃么?”

  话音未落,他一甩手,将手中的肉脯扔向远处,小猎犬便即追了上去,吃完一条,尉迟越又往相反的方向抛出一条。

  小猎犬东奔西跑,忙得团团转,吃了几条肉脯,忽然发现山花丛中蜂蝶飞舞,便去扑蝴蝶,玩得不亦乐乎,浑然忘了主人。

  尉迟越拿出绢帕揩手,揩了半晌还是忍不住,去潭边浣了手,这才重新躺回去。

  两人并排躺着,一时无言。

  沈宜秋奔波半日,叫和煦暖阳一晒,不觉昏昏欲睡,就在她快要沉入梦乡的时候,忽听男人在耳边道:“这是孤第一次带人来这里。”m.χIùmЬ.CǒM

  沈宜秋不知该说什么,便只是含糊地“唔”了一声。

  尉迟越转头看了她一眼,只见她秀目微阖,长睫毛掩着眸光,星星点点的阳光在她漂亮的侧脸上跳动。

  他抿了抿唇道:“是真的,连四姊、五郎他们都不知道,这是孤一个人的秘密。”

  他两辈子都不曾带人来过这里,也没想过带谁来这里,但不知为什么,他今天没有多想,便将她带了来。

  沈宜秋随口问道:“殿下怎么发现这宝地的?”

  尉迟越沉默了好一会儿,沈宜秋几乎怀疑是不是睡过去了,转过脸一看,却对上男人沉沉的目光,他的双眼不复平日的清明,仿佛笼着层雾,让人想起阴冷潮湿的黄昏。

  他忽然启唇,嗓音微微涩然:“是孤十二岁那年冬日……”

  说完这一句,他又沉默下来,仿佛不知道从何说起,良久方道:“孤从十一岁开始上朝听政,没有朝会时便听讼,听了一年,太傅便让孤掌刑狱。”

  他解释道:“死刑经由大理寺断案,刑部审批后,尚需三次复奏,才能处以极刑,那年起阿耶不复理政,这复核的差使便落到了孤身上。”

  “孤第一次签发斩刑,便是十二岁的时候。人犯是个恶贯满盈、杀人如麻的江洋大盗,在江淮一带犯了无数血案,罪证确凿,孤翻来覆去,将刑部与大理寺的案卷看了不知多少遍,这才签了字。

  “行刑那日,太傅带着孤去观刑,那人犯蓬头垢面,一脸血痂,跪在闹市中,刽子手提起刀,那人犯忽然抬起眼看向孤,连声大叫‘冤枉’,孤心中大骇,忙问太傅,孤是不是断错了,可未等太傅回答,那刀已经斩了下去……”

  尉迟越不觉觑了觑眼:“孤不敢看,忍不住转过头去,太傅将孤的脸扳正,道‘这是殿下核准斩杀的人,殿下须得正眼看着。殿下肩头担着千千万万的性命,眼前不过一条性命都不敢看,日后如何为那千千万万条性命负责?’

  “孤便只好睁大眼睛,盯着那颗滚落的人头,那人犯圆睁的眼睛瞪视着苍天,孤心里着慌,拼命回想那些案卷上的罪证,可一个字也想不起来,急得差点哭出来……回到宫中,孤立即将那案卷翻找出来再三确认,那人犯铁证如山,孤并未断错。

  “可一到夜里,孤一阖上眼,便会看见那人的眼睛,听见他声嘶力竭喊冤的声音,吓得整晚整晚睡不着觉……

  “孤不敢叫太傅和母后知晓,生怕他们觉得孤优柔寡断,懦弱无能。后来母后见孤神思恍惚,日渐消瘦,大约是看出了端倪,便带孤来骊山散心,孤一个人骑着马跑到山上玩,便发现了这片世外桃源,孤在这里躺了半日,舒舒服服睡了一觉,回去便好起来了。这是我的福地。”

  他自嘲地笑了笑:“若不是两位兄长得疫症去了,这太子决计轮不到我。刚到甘露殿的时候,我什么都不会,什么都不懂,心中总是很惶恐,生怕自己难当大任。他们都说孤勤政,说孤贤明,其实孤只是胆小,生怕祖宗基业毁在自己手里。”

  他垂下眼帘,嘴角一扬:“若非造化弄人,孤眼下说不定比五郎还混账胡闹。”

  他素来沉默寡言,从未说过这么一大篇话,这些事更是埋在心底,从未与人说过,方才不知不觉便说了出来,也不知是什么缘故。按说他与何婉蕙更熟稔亲近,可这些话他断断不会与表妹说,这地方也断断不会带表妹来。

  连尉迟越自己也不明白,为何会与沈宜秋说这些,说完才有些不好意思。

  沈宜秋一直默不作声地听着,她认识的尉迟越一直是那副不可一世,刀枪不入的模样,却忘了他开始学着理政监国时,不过是个半大孩子。

  他当然会有迷茫的时候,会有害怕的时候。

  皇后与太傅不遗余力地教导他,将他培养成合格的储君,这本是理所当然、无可厚非的事。

  可在他惶惧迷茫的时候,没有一个人可以依赖,只能在这深山中寻一片静谧的桃源,自己疗伤。

  沈宜秋微微动容,待他说完,方才看着他的眼睛道:“殿下不必这样逼迫自己,偶尔胡闹一下也未尝不可。”

  尉迟越一怔,不想贤良淑德、母仪天下的沈皇后竟会劝他胡闹,他只觉肩上一轻,蓦地一笑:“既然太子妃这么说,孤只好从善如流了。”

  话音甫落,他忽然一翻身,便将沈宜秋压在身下:“孤要胡闹了。”

  沈宜秋目瞪口呆,这太子的脸色怎么比山里的天气还瞬息万变,方才还闷闷不乐,眨眼之间就变得涎皮赖脸,她的泪意生生被他这一出憋了回去。

  没等她回过神,太子的吻已经像雨点一样落在她脸上、颈上。

  沈宜秋脖颈敏感,很怕痒,不觉躲闪,声音里已带了恼意:“殿下!”虽是在寂无人烟的深山中,可光天化日之下做这等狎昵之事,简直已经不能算作“胡闹”范畴。

  尉迟越却道:“小可奉太子妃娘娘之命胡闹,定要闹到娘娘满意为止。”

  沈宜秋又麻又痒,不疑有诈,便即告饶:“已经满意了……”

  太子眯了眯眼:“原来娘娘喜欢这样。”

  沈宜秋欲哭无泪:“地上脏得很。”

  尉迟越道:“不怕,那池子里是热泉水,比少阳汤还舒服,一会儿小可伺候娘娘沐浴,便又是一枚香小丸。”

  沈宜秋大惊失色,让她在这山野池子里沐浴,倒不如杀了她,她忙道:“不可,不可!”

  太子本是逗她玩,见她惊慌失措,越发得趣了:“有何不可,这里又不会有人来。娘娘害羞什么,又不是第一回。”

  沈宜秋想起初至骊山那一日在少阳汤中的胡闹,不禁涨红了脸:“殿下!”

  尉迟越眼看着再逗下去她真要恼了,这才道:“好了,孤不逗你了。”说罢松开她。

  沈宜秋立即坐起身,一低头,发现衣襟已叫他扯松了,露出里头中衣,衣衫皱得不成样子,再一摸头发,也是蓬乱不堪,不由气恼,她就不该心软。

  每回只要心一软,这厮保管蹬鼻子上脸。

  尉迟越从她头发上摘下几片枯叶和草茎:“这回巾栉澡豆和换洗衣裳未备齐,沐浴是不成的了,不过来都来了,娘娘就屈尊濯一濯玉足吧。”

  说完打横抱起她往水潭边走去。

  沈宜秋正要抗议,尉迟越已经脱了她脚上的鹿皮靴,扯去雪白的足衣,露出比足衣还白的双脚,将她的脚浸入潭水中。

  沈宜秋本有些抗拒,可微烫的池水浸没脚背,一时间畅快难言,令她不由自主地打了个颤。

  她索性挽起裤腿,将修长的小腿也浸入水中。

  泡了一会儿,她拎起脚,横坐在岸边石头上,从袖中取出绢帕擦拭双足,就在这时,小猎犬注意到她,蹦蹦跳跳地扑过来,伸出舌头便去舔她足心。

  沈宜秋只觉又麻又痒,忍不住咯咯笑出声来。

  尉迟越一见,气不打一处来,赶紧上前将小猎犬拎起来,指着它的鼻子数落:“放肆!太子妃的玉足也是你能舔的?”

  日将军不服气地冲他叫:“汪!”叫完还舔舔嘴。

  尉迟越瞪着眼睛与它对视一会儿,终究败下阵来,将它放回地上,摁了摁它的脑袋:“不许再胡闹。”

  话音未落,忽听水潭对岸的草丛中簌簌作响。

  尉迟越对沈宜秋比了个“别动”的口型,蹑手蹑脚地摸过弓箭,没等他弯弓搭箭,一个灰扑扑毛茸茸的圆球从草丛中蹦出来,原来是一只小兔子。

  尉迟越放下弓,对日将军道:“狗儿,去给孤捉兔子。”

  日将军一看见活物,天性使然,便即追了上去。

  那兔子受了惊,四处逃窜,却哪里跑得过矫健的猎狐犬。

  兔子逃到水潭边,眼看着就要被小猎犬追上,忽然仰天倒下,四腿一蹬,似乎吓死过去了。

  日将军一愣,晃了晃耳朵,小步走上前去,伸出前腿,眼看着就要碰到那灰兔子,兔子却忽然猛地跳将起来。

  日将军吓了一大跳,对着兔子狂吠起来,且吠且退,一不小心,“扑通”一声失足掉进了水潭中。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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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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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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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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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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