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重生后太子妃咸鱼了>第 7 章 相看
  四月初八佛诞,天朗气清,惠风和畅。

  邵家的马车一早便到了沈府门前。

  沈老夫人虽然还是对孙女不理不睬,却派了青槐院里主事的孙嬷嬷随她同往。

  沈宜秋向车上的舅母岳氏行了礼,上了为她准备的马车。

  车帷一掀开,里面却已坐了个红衣少女。

  那少女身量高挑,面容俏丽,圆圆的鼻头微微往上翘,两颊还点缀着几颗细小的雀斑,反倒增添了她的娇俏可人,却是她表姊邵芸。

  沈宜秋不由笑起来:“阿姊也来啦!”一边说一边探身。

  邵芸把她一把拖进车里,没等她坐稳,就在她脸颊上掐了一把:“好你个没良心的,给你下了多少封帖子,总是推脱搪塞!”

  沈宜秋告罪求饶:“好阿姊,我知错了……”

  邵芸又掐又揉,把她折腾得鬓乱钗斜,总算消了气,在她鼻尖上摁了一下,埋怨道:“你家老夫人也是,一个烧火丫头,也当个金疙瘩似的藏着掖着。”

  沈宜秋拢拢头发:“阿兄呢?怎么不见他?”

  邵芸咧嘴一笑,露出尖尖的虎牙:“他呀,可别提了!上回登你们沈家的门,差点被你家老夫人生吞了,哪敢再进来,在坊门外等着呢。”

  表姊说起来轻描淡写,沈宜秋却很是过意不去。

  对那生得一表人才的邵家表兄,沈老夫人一向视若洪水猛兽。

  他们表兄妹多说一句话,老太太就一副天要塌下来的模样,生怕他们邵家把沈宜秋拐回去“亲上加亲”。

  沈老夫人见不得沈宜秋和邵家多来往,这位适龄的表兄是主因之一。

  出了坊门,表兄邵泽果然已经等着了。

  十七八岁的少年郎,手脚长得无处安放,高高坐在黑色突厥马上,英朗的眉宇间没有一丝阴霾。

  沈宜秋掀开车帷探出头去,脆生生地叫了声“表兄”。

  邵泽倒叫这声“表兄”唬了一跳,尴尬地摸摸后脑勺,愣愣笑道:“阿……阿妹……这向可好?”

  孙嬷嬷在车后走着,见状如临大敌,憋着嗓子拼命咳嗽。

  沈宜秋只当没听见,若无其事地和表兄聊了几句,待马车缓缓地行至金光-春明门大街,这才放下车帷。

  邵芸叹了口气:“如今可好了,你赶紧把亲事定下来,也省得你们老夫人防贼似地防着我们家,咱们姊妹也好多见几回……”说着说着,眼眶便红了。

  沈宜秋攒住表姊的手:“阿姊放心,往后你给我下帖子,我就是爬墙也要来赴会。”

  邵芸叫她逗得噗嗤笑出声来,倒不好意思再感伤了:“啊呀,头发都乱了,我替你梳一梳。”

  她说着便从怀里掏出把银背黄杨木梳子,替沈宜秋重新梳了发髻。

  一边道:“怎么穿得这样素净,你们老夫人也是,花一样的年纪,成日叫你穿得像个烧火丫头,十分的样貌也叫她折腾得只剩……九分半了。啊呀呀,那宁家小郎怕不是要把眼珠子掉出来!”

  沈宜秋忍不住笑起来:“那可怪不得我。”

  邵芸在她脸上轻掐了一把:“这是哪家的小女郎,好厚的脸皮!”

  姊妹俩有程子未见,见了面有说不完的话,邵芸尤其能说,叽叽喳喳说了一路,不知不觉就到了圣寿寺的门口。

  时人崇尚释道,四月初八,城中士庶几乎倾巢而出,万人空巷。街上人摩肩、车挂轊。

  城内的兴善、慈恩等大寺人山人海,别说相看,恐怕一掉进人堆就找不见了,因此两家人特地选了城南郭外十多里的圣寿寺,图的就是个清静。

  邵家和沈宜秋一行人到得圣寿寺山门外,宁家的车马刚巧也到了。

  宁老尚书毕竟是正三品,宁家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而沈宜秋的舅父邵安任从六品的户部度支员外郎,虽说在冠盖如云的京都不算什么,他却是实打实的进士科出身,前途不可限量。

  寺主不敢怠慢,一早便屏退了闲杂人等,亲自带领一队知客僧出来迎接。

  宁家人在外从来谨言慎行,加上眼下这境况,行事越发慎重。

  沈宜秋将车帷挑开一条缝朝外望。

  宁家总共也就四五辆马车,十来匹马,并十数仆役随从。

  马车罩着青油布,十分不起眼,以他们的门第而言,可以算得上朴素了。

  其中有三四个骑马的少年郎,都穿着式样差不多的白色缭绫春衫,其中一个骑青骢马的最为引人注目。

  此人眉目隽秀,肌肤白皙,且举止闲雅而洒脱,果真是君子如玉,无愧“玉郎”两字。

  美人谁都喜欢,沈宜秋也不能免俗,当即生出几分好感。对着这样一张赏心悦目的脸,吃睡大约都能香一些。

  她随即转念一想,又觉未必,好不好相处还得看性情。

  尉迟越生得不比宁十一差,单论相貌说不定还略胜一筹,但沈宜秋对着那张脸只觉糟心。

  一想到尉迟越,她顿时没了看美人的兴致,悻悻地放下车帷。

  马上的宁十一郎若有所感,不经意地望过来,只见青锦车帷一动,什么也没看真切,可惊鸿一瞥之下,他的呼吸却微微一窒。

  “如何如何?”邵芸兴奋地搓着沈宜秋的袖子,“可曾看到你将来的夫婿?”

  沈宜秋扶额:“阿姊别乱说,八字没一撇的事。”

  邵芸只不怀好意地看着她,掩嘴吃吃地笑。

  两家约好了相看,众人俱是心知肚明,但也不能直奔主题,须得按部就班。

  仆人张起行障,两家的主母下车相互见礼,叙了寒温。

  接着小辈们下车行礼,又叙过年齿,这才有说有笑地一同往寺里走去。

  圣寿寺并非什么名蓝大刹,地方不大,只有两进院落,带一个后花园,回廊两旁附建两排僧院。

  正殿五间七架,不甚轩敞。

  两家主仆和一众僧人往那儿一站,几乎就没有插脚的地方。

  众人分男女在两边站定,楚河汉界、泾渭分明,沈宜秋隔着帷帽打量宁十一,却见他目不斜视,一派正人君子的模样。

  待行香完毕,男女宾客分别在两个禅院中休息。

  一进屋,岳氏便向沈宜秋招手:“七娘快过来,给宁家二夫人见礼。”

  沈宜秋依言上前行礼。

  宁二夫人四十来岁的年纪,体态微丰,眉眼与宁十一郎十分相似,是个风韵犹存的美人。

  不等沈宜秋跪下,她便笑容可掬地扶住她的胳膊:“七娘不必多礼,我们家不讲究这些。”

  宁二夫人说话细声细气,温柔似水,对沈宜秋显是十分满意,拉着她的手絮絮地问了好些话,却注意着分寸,并不叫人心生厌烦。

  沈宜秋一一答了,宁二夫人叫婢女取了见面礼来,是一些时新的衣裳料子,并一盒子宁府的合香,这是邵芸和沈宜秋都有份的。琇書網

  此外,她又从腰间解下一枚螭虎穿花白玉佩给沈宜秋。

  只消一眼就能看出,那块玉质地温润无暇,雕工精湛,显然价值不菲。

  沈宜秋赶忙辞谢,宁二夫人坚决将玉佩塞进她手里:“这玉佩是祖上传下的,伴了我许多年。物件不值当什么,不过是个意头,你别嫌弃是旧物才好。”

  她说得诚挚恳切,沈宜秋只得收下。

  吃了杯茶,宁二夫人又对岳氏道:“园后的小径通到山麓,沿途有一片桃林,倒还可观。咱们姊妹在这里吃吃茶,说会儿话,不必把孩子们拘在这里,让他们去玩罢。”

  说罢又对婢女吩咐道:“十一郎呢?叫他陪着女公子们一起去。”

  这就是给他们制造独处的机会了。

  孙嬷嬷一看,这还得了,正要跟出去,却被岳氏叫住:“嬷嬷也去前边吃碗茶,山路崎岖,你年事高,腿脚不便,让素娥他们跟着便是了。”

  孙嬷嬷只得作罢,岳氏虽不是她主人,但毕竟尊卑有别,她在外不能叫人说沈家的奴仆没规矩。

  小辈们道了失陪,结伴往后山行去。

  宁十一奉了母亲之命,缀在后头,尽心尽责地充当护花使者。

  沈宜秋一边走一边欣赏山间的景致。

  此处的气候比城中多一分寒意,城中的桃花早谢了,这里的桃林仍旧云蒸霞蔚,落英随溪涧而下,烂漫如锦,隔岸云白峰青,层层掩映。

  虽不是什么胜景,却也悦目怡心。

  沈宜秋两世为人,不是在深宅就是在深宫。虽说禁苑也有泉石可观,但毕竟少了这分闲适悠然的心境。

  这一片无名的山野桃林,却叫她看得出了神。

  回过神时,其他人走得只剩远处的背影,只有她和宁十一郎被远远抛在后面。

  沈宜秋第一次与尉迟越之外的外男独处,虽说比别人多活了一世,也还是有些不自在,仿佛做了什么亏心事。

  她随即自嘲地一笑,光天化日,朗朗乾坤,他们男未婚女未嫁,光明正大地相看,有什么好心虚的!

  尉迟越已是上辈子的事,而这一世,不论从前、如今,还是往后,他们都不会有半点瓜葛。

  想到这里,沈宜秋不由挺了挺腰板,大大方方地伸手摘下帷帽,对宁十一郎浅浅一笑,福了一福。

  宁十一郎不由一怔。

  隔着轻纱虽也看得出沈七娘容色出众,他还是被她明艳的相貌灼了一下眼。

  他曾读过许多写美人的诗句,此时似乎都有了着落,但又都不足以描摹出这近在咫尺,又如隔云端的美。

  比之吹弹可破的肌肤,宜喜宜嗔的樱唇,灵动清澈的凤目,修长眼角浅浅的红晕,更令他纳罕的却是沈七娘那莫可名状的神情。

  她的面容出奇平静,并非强装出的镇定,也不是故作通透世故,更不是自恃身份的端庄矜持,就像这山间悄悄开、静静谢的桃花,与山风流云一般,无情而动人。

  倒也不是出尘脱俗,却与山下的滚滚红尘若即若离,似乎隔着一层薄雾。

  一个十五岁的小娘子,人生才刚刚开始,怎么会有这样一副神情呢?

  宁十一郎暗自沉吟时,沈宜秋也在大大方方地看他。

  有的美人宜远观,有的美人宜近赏,宁十一却是远近皆宜,五官姿容无可挑剔,真是好一个翩翩浊世佳公子。

  两人忙着凝神打量彼此,谁也不曾留意,一水之隔的小树林里,有一双眼睛正一瞬不瞬地盯着他们。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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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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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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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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