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重生后太子妃咸鱼了>第 3 章 花宴
  转眼到了上汜前一日。

  沈宜秋用完朝食,着人搬了张竹榻到廊下茶花丛前,歪在榻上看棋谱。

  不过半个时辰,便见婢女素娥提了个食盒过来。

  来了,沈宜秋心道,放下手中书卷:“谁送来的?”

  素娥走近了,压低声音道:“小娘子料得真准,是八娘子。”

  沈宜秋弯了弯嘴角。

  四房这个八堂妹生来缺根筋,性子又偏狭,一挑一个准。沈四娘不至于傻到自己动手,最适合的人选自然是八堂妹。

  素娥将食盒搁在小几上,掀开盒盖,沈宜秋一瞧,是一碟樱桃毕罗。

  毕罗馅儿味道又甜又重,混进少许杏仁霜也不明显。

  这樱桃毕罗是衣冠家名食,也不知用了什么秘方,煮过的樱桃馅仍旧色泽红艳,又带着鲜果的芬芳清甜,一枚便值一金。

  沈宜秋上辈子贵为皇后,也因为太过奢侈,不能敞开了吃个够。

  也就是四房有钱,坑起姊妹来也这么下血本。

  沈宜秋最好这一口,不由有些遗憾,酸溜溜地对素娥道:“啧,你倒是有口福。”

  素娥从不和她见外,得意一笑:“谢小娘子赏。”

  沈宜秋佯怒:“去去,别在我眼前吃,闹心。”

  素娥笑着去分点心,她这几日已大致猜到了沈宜秋的意图,虽然不明白自家小娘子为何不愿嫁给太子,但并不多问。

  整个贞顺院,只有她是沈宜秋从西北带来沈府的,主仆间的情分和默契非同一般。

  她知道小娘子这么做一定有她的道理。

  待素娥离开后,沈宜秋从绣囊里掏出个小纸包,打开,挑出约莫一指甲盖的杏仁霜,倒进手边茶碗里,端起碗一饮而尽。

  她自然不会碰那些下了药的樱桃毕罗,份量拿捏不好可是会死人的。

  她只是想躲开尉迟越,并不想把命搭上。

  服了杏仁霜,沈宜秋便安心躺着,吹着风等药效发作。

  到了傍晚,她的身上果然发起痒来,零星几颗红疹开始冒头。

  她一直等到用完夕食,街鼓敲了数十遍,城中坊门纷纷关闭,这才遣了个婢子去禀告祖母。

  青槐院中,沈老夫人正在灯下理账,听闻孙女生病,气得将手中算畴往案上重重一拍,眉间川字顿时又深了几分,把那传话的小婢子吓得大气不敢喘一声。

  待把来龙去脉问明白,沈老夫人冷笑一声,脸色阴沉得快要低下水来:“一个两个都不叫人省心。”

  下人们都是眼观鼻鼻观心,只有海棠大着胆子道:“不知七娘子如何了,奴婢去贞顺院看看?”

  沈老夫人又是一声冷笑,随即道:“也罢,你去看一眼吧。”

  过了会儿,海棠折返回来,向沈老夫人禀道:“七娘子脸上脖颈上都起了红疹,还发着热,身上烫得厉害。

  “偏生坊门已关了,坊内又没个医馆,只能明日一早去请大夫,花宴恐怕去不成了。”

  沈老夫人哂笑了一声:“倒是巧得很。”

  海棠接着道:“奴婢仔细打听了,七娘子这两日没吃过什么不寻常的东西。咱们这边也特意叮嘱过,这几日贞顺院的膳食都是小厨房送去的……”

  沈老夫人掀了掀眼皮:“这么说,的确是出在那碟毕罗上了?”

  海棠垂下头:“奴婢不敢胡说。”

  “你不必这么小心。他们做得出这样的事,还怕人说?”沈老夫人搁下手中的青笔,接过婢女递来的湿帕子,揩了揩手,“不过八娘可没这个心眼子。”

  海棠目光闪了闪,八娘子性子虽乖戾,但为人粗疏,在吃食里下药这种事,确实不像是她自己想出来的。

  至于是谁出的主意,她心里早有猜测,自然也瞒不过沈老夫人慧眼如炬。

  果然,沈老夫人道:“被人当刀使的固然是蠢,二房那个也不见得聪明,至于真正聪明的那一个……”

  沈老夫人讥嘲地勾了勾嘴角:“粪土之墙不可圬,有其母必有其女。我亲自教养了这些年,到底还是不成器的。她的婚事我也不插手了,让她那能吏阿舅筹谋去吧。”

  又吩咐道:“你去叫三娘来一趟。”

  海棠暗暗叹了一口气,四娘子挑唆八娘子,让她给七娘子下药,结果却是鹬蚌相争渔翁得利,让长房捡了个漏。

  都说长房的三娘子是根木头,如今看来,这位才是有大造化的。

  第二日,沈宜秋醒来,得知祖母带了长房的三姊去赴花宴,不由松了一口气。

  她这三姊满脑子的风花雪月,行事还有些不着调,按说不太适合入宫,但相对的也不容易给家里招祸。

  解决了最大一桩心事,沈宜秋顿觉一身轻松,又仗着生病,理直气壮没下床。

  她靠在床上喝了碗加足杏干的酪浆,抹抹嘴又躺回去,心满意足地睡起了回笼觉。

  曲江池,芙蓉园。

  曲江一带地势高旷,绿树成荫,池畔遍栽垂柳,又有大片杏林,此时正是杏花满枝的时节,一片片如层云,如新雪。

  楼台馆舍错落点缀于其中,仿佛笼罩着轻烟薄雾,恍然不似人间。

  沈宜秋窝在温暖的被窝里,惬意地睡着回笼觉的时候,尉迟越正在曲江池畔吹冷风。

  这一年开春晚,三月初仍旧乍暖还寒,尉迟越站在齐云楼上,凭靠着朱栏,眺望池畔穿红着绿、绮罗满身的都人士、君子女。

  齐云楼是整个曲江池芙蓉园行宫最高的地方,尉迟越算是体会到了何为高处不胜寒。

  他早晨也不知是怎么了,鬼使神差挑了这身越罗衣服来穿,紫色春衫鲜亮轻薄,当风而立确实风度翩然,只可惜新衣裳飘逸有余,厚实不足,实在不能抵御这料峭的春寒。

  一阵风吹来,尉迟越不禁打了个寒颤。

  他在这风里站了快半个时辰了,竟还不见沈宜秋露面。

  上辈子她是什么时候到的,又是随哪位长辈同来?

  尉迟越冥思苦想,却是毫无印象,只能盲目地在人群中寻找她的身影。

  今日张皇后设寻芳宴,池畔结了许多锦庐供贵家女眷休憩。

  皇后喜欢热闹,各色织锦画障把那曲江行宫装点得姹紫嫣红,好不绚烂。

  尉迟越对嫡母的眼光不好置喙,但在这种环境里找人,是极考验目力的一件差事。

  何况那些女子不是用幂篱遮着脸,就是戴着帷帽,虽说纱縠一个比个轻薄,可也进一步增添了辨认难度。

  尉迟越忽然意识到,自己虽然和沈宜秋做了十二年夫妻,目光却极少在妻子身上停驻,自表妹何婉惠进宫后,他们夫妻更是有名无实,以至于他连妻子的长短肥瘦都记不太清楚,遑论从百八十个穿着打扮差不多的年轻女郎中认出她来。

  尉迟越等得烦躁,屈起指节敲了敲阑干上的莲花柱头,想转身回阁中,又有些不甘心。

  他做梦也没想到,自己有一天竟会望眼欲穿地等沈氏。

  在他的认识中,沈氏是不用等的,从嫁给他第一天开始,她就一直在那里,如同一件司空见惯的摆设。

  他还是太子时,她总在长春院,后来他登基了,她就挪到了凤仪宫,总而言之随时待命,从没有想见却见不着的时候——当然他没事也不会想见她就是了。

  这么一想,尉迟越生出些许惭愧,这十年来,沈氏不知在等待中度过了多少个日日夜夜,又有多少次在失望中守着孤灯寒衾入眠……琇書蛧

  实在是可怜!尉迟越叹了一口气,姑且再等她一会儿吧。

  正想到此处,却见张皇后身边的内侍冯某急步向他走来,是奉皇后之命来请他去春晖殿。

  尉迟越这才回想起来,上辈子初见沈宜秋似乎就是在春晖殿。

  他一边绞尽脑汁回想上辈子他们初见时的情形,一边不自觉地加快脚步,一路分花拂柳,不一会儿便到了春晖殿。

  殿中乌压压的都是人。

  除了张皇后、尉迟越的生母郭贤妃,还有几个高位妃嫔和一群尚未婚嫁的皇子、公主,此外还有几个看着有些面善的老夫人,下首坐着七八个头戴帷帽的少女。

  本朝风气开放,男女大防只存在于腐儒的理想中,盲婚哑嫁更是罕有之事,皇子和公主也不例外。

  在座这些少女便是经过张皇后的初选,家世和人材都适合的太子妃人选了。

  尉迟越不动声色地往堂中一扫,发现其中一个身着绛红色寿字纹锦衣的老夫人生得与沈宜秋有几分相似,不由望了一眼她身边的少女。

  那少女隔着轻纱,似乎察觉到他的目光,害羞地垂下头来,虽然隔着帷帽看不清神情,但那娇怯之态显露无疑。

  尉迟越心头一跳,像是被纤纤素手拨弄了一下,泛起一阵涟漪。

  原来沈氏竟是对他一见钟情!难怪后来发展到情根深种、生死相随!

  上辈子他未曾留意,如今一看,原来处处都是蛛丝马迹!

  众目睽睽之下,他不好盯着人家一个小娘子看个不停,只能收回心神,昂首阔步地走进堂中,向张皇后、郭贤妃行了礼,在嫡母身边落座。

  张皇后笑道:“今日在座的都是亲眷。”

  说罢向他介绍,这是某家的夫人,幼时还曾抱过你,这是某家妹妹,小时候常进宫玩的……尉迟越一一见礼。

  张皇后又指着那着绛红襦衫的老夫人道:“还记得沈老夫人么?”

  尉迟越心道果然,这老夫人果然是沈氏的祖母,那她身边这个自然就是沈氏了。

  张皇后见他多看了沈家小娘子两眼,不由笑道:“论起来你该叫一声表姑祖母呢,真是一家人不认识一家人了。”

  本朝建国近两百年,世家大族就那么几个,彼此间盘根错节,认真算起来,和尉迟氏都能扯出点关系。

  沈宜秋也能算他一表三千里的表妹,只不过比起正经姨表妹何婉惠,亲疏不可同日而语。

  既然太子妃还得沈氏来做,尉迟越对待沈老夫人也比旁人更郑重些,上前揖道:“三郎见过表姑祖母。”

  沈老夫人忙避让:“这如何敢当,太子殿下折煞老身了!”

  张皇后又指沈老夫人身边的少女:“那是你沈家阿妹。”

  少女袅袅娜娜地行礼:“小女子见过太子殿下。”声音甜得起腻,像在蜜糖里浸过似的。

  尉迟越怔了怔,那声音与他记忆中的似乎有些出入。

  沈氏说话声调平板,虽然嗓音悦耳,但着实称不上婉转多情,甚至有几分生硬,听着跟朝会上奏似的。

  看来是他上辈子万事不关心,自然也没有察觉妻子的妩媚多情。

  尉迟越这么一想便释然了。

  在场众人俱都见过礼,张皇后看了一眼在场的年轻人:“你们兄弟姊妹幼时素日一起玩闹的,长大了倒生分了。”

  德妃一向唯皇后马首是瞻,立即心领神会:“阿姊说得很是,都是亲眷,合该多走动,认认亲,不然闹得自家兄弟姊妹当面不识,岂不是要闹笑话。”

  张皇后满意地颔首,沈老夫人等女眷便也从善如流,吩咐家中小辈摘下帷帽“认亲”。

  少女们毕竟脸嫩,都有些迟疑。

  尉迟越早等着这一刻,不由看向沈老夫人身边的少女。

  那少女扭扭捏捏地磨蹭了一会儿,这才慢慢摘下帷帽,露出一张羞得通红的芙蓉面。

  尉迟越一时间竟有些近乡情怯,下意识移开了目光。

  不一会儿他心头微痒,目光又飘了回来。

  偏巧沈氏也在偷眼觑他,两人目光一触,尉迟越忙又挪开了视线。

  没想到沈氏素日一本正经,也有这般小女儿娇态,对他的恋慕之情简直溢于言表!

  尉迟越握拳轻咳了一声,故作正经地板起面孔,挺直腰板。

  大庭广众的,沈氏竟公然与他眉来眼去,纵然他们是夫妻,也着实不成体统!

  虽是这么想,尉迟越的嘴角却是不由自主地往上扬。

  就在这时,耳边响起张皇后的声音:“若是我没记错,沈家三娘子是四月里生的吧?”

  沈家三娘子?尉迟越的笑意僵在嘴角,他记得沈氏似乎行七?

  他定睛一瞧,仿佛被人兜头泼了盆凉水,心里顿时一凉。

  他认错人了!那压根不是沈宜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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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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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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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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