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重生后太子妃咸鱼了>第 2 章 重生
  沈宜秋回到了十五岁。

  前一刻她还在尉迟越的灵堂上挤兑何淑妃,不防一个脚滑,额角磕在棺材角上。

  她只觉一阵剧痛袭来,两眼一黑,便回到了沈家,她出阁前的闺房。

  沈宜秋很快弄清楚自己的处境,此时是承光十一年,她尚未选为太子妃。

  沈宜秋躺在床上,怔怔地瞪着帐顶上熟悉又陌生的小团花,一口气堵在胸口,差点没把她噎死。

  她如履薄冰地熬了十年,好不容易熬出头成了太后,眼看着就能大权在握,临到头竟因为脚滑前功尽弃!

  莫不是尉迟越英年早逝不甘心,变了厉鬼来害她吧?

  沈宜暗暗思忖,随即又觉不至于,他们结发十年,虽说相看两厌,也没什么深仇大恨。

  何况他死后自己也算仁至义尽,不眠不休好几日,帮他把太子扶上了御座。

  不过是挤兑他心肝两句,尉迟越还不至于如此小心眼。

  沈宜秋思及太子,不由想到她本可以垂帘听政、坐拥江山,又是一阵胸闷气短,险些再死一次。

  正懊恼着,只听门帘一阵轻响,她的婢女素娥绕过列女屏风,走到她床前禀道:“小娘子,海棠姊姊来传话,说老夫人请你过青槐院去。”

  沈宜秋听说是祖母传唤,只得坐起身。

  素娥把帐幔撩起,婢子们鱼贯而入。打水的,端盆的、捧衣的……十来个人一排站定,很是唬人。

  正所谓百足之虫死而不僵,沈家毕竟是钟鸣鼎食的世家,虽说只剩个空架子,百年世家的排场却不能丢。

  祖母出身旧姓华族,看不惯时下浮薄风气,沈宜秋便挑了件樱桃花色方胜缬的半旧春衫,下着青碧罗裙,双鬟髻上插一对素金折股钗,别的钗钿一概全无。

  梳洗停当,沈宜秋披上素纱披帛,带着两个婢子出了门。

  青槐院是个两进院落,有两重厅堂,四面围以回廊。

  沈老夫人所居寝堂面阔五间、进深九架,庑殿顶上铺着碧绿琉璃瓦,朱柱粉壁,檐牙高啄,十分宏丽。

  此宅是沈宜秋高祖所建,据说单这几间屋便花费了二十万贯。

  即便在宫中,这样侈丽的屋宇也不多见。

  这个时辰,沈老夫人照例在西边耳室的小佛堂里诵经。

  沈宜秋一进屋,一股夹杂着些许朽木气息的沉檀香扑面而来。

  氤氲香雾中,沈老夫人一身绛紫色小团窠织锦衣裳,跪于佛龛前诵经。

  沈老夫人在她出阁六年后亡故,如今乍见久违的亲人,想起前世的种种,沈宜秋心中五味杂陈、百感交集。

  沈宜秋的父母在她四五岁上相继去世,她是在祖母膝下长大的。

  沈老夫人为人严苛,又不喜沈宜秋母亲,对她也是恨屋及乌。

  上辈子的沈宜秋不明白,总以为只要自己足够出众,祖母就会对自己刮目相看。

  然而她为沈家鞠躬尽瘁多年,到头来只换得祖母一句冷冷的“无用”。

  沈老夫人听到动静,却并不回头,半阖双目,将一卷《华严经》诵完,方才叫婢女扶她起身。

  她转过头打量了孙女眼,见她装束素淡雅洁,眉头略松:“七娘来了,坐罢。”

  祖孙俩相对而坐,沈老夫人吩咐婢女煮茶的当儿,沈宜秋则静静地打量许久未见的祖母。

  沈老夫人崔氏年逾花甲,大约是不苟言笑的缘故,显得比一般人年轻,只是内眼角下弯得越发厉害,仿佛猛禽的喙,给她冷峻的面容又添了几分刻深。

  以前对上这双眼睛,沈宜秋总是不由自主地发怵,不过今非昔比,她早已不是那仰人鼻息的小孤女,而曾经在她眼中无所不能的祖母,如今看来,也不过是个寻常老妇人罢了。

  沈老夫人见孙女气定神闲,眼里没了往日的敬畏,不禁微微蹙眉:“不日便是上汜,皇后在曲江行宫设宴,你随我同去。”

  张皇后在曲江池畔设宴,名为赏花,其实是为太子尉迟越选妃。

  上辈子她就是在宴会上被皇后相中,不久后便选为太子正妃,嫁入东宫。

  经历过一回,沈宜秋自是一清二楚。

  她出身高门世族,家族却已式微,有门望,无实权,父亲还有个为国尽忠捐躯的好名声。

  出身清贵,又没有势力,实在是上佳之选,皇后选中她一点也不奇怪。

  只不过张皇后并非尉迟越生母,母子间不甚亲厚,尉迟越对嫡母心存芥蒂,自然也不待见皇后替他选的正妃。

  重活一世,还要将老路再走一遍吗?

  沈宜秋回想那十年的种种,从心底生出股倦意来。

  太累了,真的太累了,提心吊胆地熬上十年,万一熬成太后又死了呢?

  沈宜秋不禁打了个哆嗦,还是离尉迟越远点,没准还能寿终正寝。

  她看了眼后墙的直棂窗,窗外花影摇曳,春光正好。

  她忽然生出种别样的希冀,一旦打定主意和尉迟越一别两宽,云也淡了,天也高了,阳光也更灿烂了。

  沈老夫人见孙女心不在焉,索性把话挑明:“此次赴宴的不乏都中名门贵媛,你须得谨言慎行,切勿堕了父祖的声名。”

  沈宜秋低下头:“孙女谨记祖母教诲。”嘴角却不由一撇。

  她大伯成日斗鸡走狗、放鹰游猎,二伯养了十八房小妾,舞女乐伎更是数不过来。

  余下那些叔伯堂兄弟们一个个奢侈成性、不学无术。

  沈老夫人拿这些不肖子孙没辙,却来为难她一个刚及笄的小女子,真是好生没意思。m.xiumb.com

  沈宜秋心里如此想,面上却不显,这些年她在宫中与尉迟越打交道,最擅长的就是阳奉阴违。

  沈老夫人刚愎自用,根本听不进劝,若是明火执仗地违拗她,一座孝道的大山压下来,沈宜秋便毫无招架之力。

  不过要逃避花宴,法子却有不少。

  沈老夫人见孙女仍是往日那娴静驯顺的模样,方才缓颊道:“规矩不能错,不过也无须太板正,衣饰也可略鲜亮些,总要有些少年人的鲜活气方好。”

  说罢她向婢女海棠使了个眼色,海棠转身进了内室,不一会儿捧了个金银平脱、嵌螺钿的紫檀木匣子来。

  沈老夫人把接过匣子,打开搁在身前几案上。只见大光明织锦垫子上摆着一对女仙纹金插梳,并一对缠枝石榴花树金钗。

  沈老夫人轻抚了一下匣中的钗子,眉目柔和了一瞬:“这是我当年的嫁妆,款式早已过时了,你拿去,着人重新打个时新花样,觐见中宫打扮不可太素净。”

  沈宜秋拜辞:“这是祖母心爱之物,孙女不敢受。”

  沈老夫人嗤笑声:“给你就收着罢,不过一些死物,你是沈家女儿,切莫学那些鼠目寸光的小户女子。”

  沈宜秋目光闪烁,这“鼠目寸光的小户女子”无疑是指她母亲。

  她的母亲邵氏出身寒门,沈老夫人大约是觉得自家贵族血脉叫她玷污了,三不五时就要耳提面命一番,以免孙女血脉里的穷酸气作祟。

  既然祖母如此说,沈宜秋也就不再推辞,大大方方地收了下来。

  交待完正事,沈老夫人照例有一番长篇大论的训示,要旨不外乎妇德、女则那些陈词滥调。

  沈宜秋当年将祖母的话奉为圭臬,如今听来只觉陈腐可笑,只听了两句便开始走神。

  她看着垂眉敛目,一脸歉恭,实则正饶有兴致地望着青砖地上的影子。

  影子里有一双雀儿在打架,沈宜秋暗暗替那只落了下风的鼓劲助威。

  沈老夫人滔滔不绝地说了一大篇,两只鸟也分出了胜负,沈宜秋那只果然反败为胜,她顿觉心里一阵雀跃。

  “你以为如何?”沈老夫人问道。

  沈宜秋压根没听见祖母问什么,不过此题只有一个正解。

  她深深拜下,偷偷打了个呵欠:“孙女谨遵祖母教诲。”

  沈老夫人满意地点点头:“我也乏了,你且回房去罢,别忘了我的话。”

  出了青槐院,沈宜秋伸了伸跪得酸麻的腿脚,正要左拐往自己院子走,忽然瞥见墙角有一片绣白蝶的浅葱色裙角。

  她略一回想,便想起那是二房堂姊沈四娘的裙子。

  这堂姊掐尖要强,自诩哪哪儿都出众,凡事都要和她比出个高低。

  沈宜秋眼珠子一转,立即心生一计。

  她轻咳两声,故意对婢女素娥道:“这回皇后娘娘设宴,定是打着替太子殿下选妃的主意,若是有幸选入东宫,看这府里还有谁敢刁难我。”

  素娥素来机灵,虽不明白主人用意,却也顺着附和:“是啊,往后四娘子、八娘子他们见了小娘子,还得跪下行礼呐!”

  沈宜秋得意地笑了两声,随即又道:“这几日饮食上着紧些,莫要出了岔子,你去厨房叮嘱声,我一吃杏仁便满身起疹子,见不得风,误了大事便不好了。”

  说完这番话,沈宜秋便带着素娥翩然离去。

  真是一磕睡就有人送枕头,以她对沈四娘的了解,这花宴是肯定去不成了。

  —————

  东宫长寿院书斋,尉迟越正望着窗前的丛竹发怔。

  没几日就是上巳了,上辈子他初见沈氏,就是在曲江池畔的上巳花宴。

  当时嫡母一眼相中沈宜秋,他却不喜她木讷呆板,回去后还郁闷了一场。

  若不是重生前看见沈氏为他殉情,这辈子他一定不会娶她。

  然而天意弄人,偏偏叫他看见了那一幕……

  这几日只要一闭上眼,他眼前就是刺目的鲜血,还有沈宜秋那张惨白惨白的脸,像个百折不挠的债主,时刻提醒着他背上的情债。

  尉迟越捏了捏眉心,终究还是叹了口气。

  罢了罢了,这女子为了他连命都不要,其情可悯,他姑且大度些,还是将太子妃之位给她吧,横竖上辈子也是她的,换个人倒也横生枝节。

  权当行善积德,成全她一片痴心了。

  打定了主意,压在尉迟越头的巨石总算移开了。

  他悠然呷了一口茶汤,拿起案头一卷《水经注》,无奈地摇摇头,嘴角漾起一点笑意,真是没辙,谁叫他这么重情重义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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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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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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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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