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诸界第一仙>第34章 秋闱(二)
  ……

  今天的考试,还是三科。

  律法刑制常识科目、考经据典科目、主题议论科目。

  李适会的只有最后一科。

  前两科基本随缘。

  但第三科,给了一个题目“民生”,以此为主题写一篇关于治理,以及民生方方面面的文章。

  这他可就有得写了。

  开篇四句:为天地立心,为民生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

  这本是出自张载的《横渠语录》,是极为出名的横渠四句,但这里可没有张载,李适自然而然将其当作自己的开篇。

  再自己组织语言,洋洋洒洒写下整整一大篇幅。

  这类文章,让他全文记住,不太现实,最多也就记得一些名言名句,不时插入几句记得的。

  比如: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m.xiumb.com

  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

  民惟邦本,本固邦宁。

  衣食以厚民生,礼义以养其心。

  大道理一样的话,在他笔中那是如有神助,而关于如何细致的治理,他是一字不提,最多擦擦边,治国之道,以富民始等等之类的。

  至于细节处理,他是想写也不会写,既不熟悉楚国的情况,也不熟悉当前的大环境和经济状况,光以南业论。

  虽然官员早已腐朽,但南业的乞丐是很少的,这便说明,民众富足,生活不错。

  少数被冤枉陷害的无辜民众,在几十万这个数据下,就像蜉蝣一样,引不起丝毫波澜。

  大多数人也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

  李适未出南业,对其他地方也不了解,自然不敢随意批判,胡乱猜测。

  所以,他整个文章通篇下来,都是大道理,还是极为明显拍朝廷马屁,说这不错,那也不错,皇帝不错,大楚不错。

  这叫什么?

  这叫政治正确!

  千穿万穿马屁不穿,何况李适用了大量自己记忆中的名言金句,差不多都有二三十条了。

  搞不好,主考官看之心情甚佳,给他一个高分也不是没可能。

  总而言之,当他写完这篇文章后,心里是颇为满意的。

  今日考试顺利。

  前两张几乎等同白卷,最后一张也就写了后半部分,一篇文章用了六页草纸。

  他的时间都花在这了。

  待监考员收走试卷,

  又三天后,李适迎来了最后一天的考试。

  还是依旧,前两科随便填填,最后一科是辩论题。

  还是极为经典的王霸之辩。

  李适没想多久,便把王霸两道细分成圣王、天王、凶霸、霸道四类。

  圣王主张善待民众,善待外敌,内外皆圣,用礼仪文化有教无类,包容一切。

  天王主张,内圣外王,对自己的民众圣明,对外敌铁血,讲究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凶霸主张,铁血统治,对内对外都施行严苛高压制度,规束一切,不服管教者,杀无赦。

  霸道主张,我意即天意,君王意志至高无上,一切都要服从君王的安排,王令即死,亦必遵从。

  他这么写,将其细分,可以说标新立异,与常人更有区别,更有可能得到高分。

  但也有可能被打上哗众取宠的标签,主要还是看主考官怎么看。

  他也是没得办法。

  九科中,诗词、文章、辩论都是大分题,他的常识题也就礼教和生活两科不错,历史、典故等可以说一塌糊涂。

  唯有出奇制胜,才有考上秀才的可能。

  当然,目前来看,这个可能有点低。

  但也算尝试过了,成与不成,就看天意了。

  最后一科考完,秋闱也接近尾声。

  长达九天的考试,让他习武都耽搁了,每天只能趁着深夜,打坐练习一下紫气东来真功,枪术都有些生疏了。

  技巧和真功不同,一日不练就会退步,特别对初学者来说,那是真真一天都耽搁不得。

  九天下来,他都快忘记握枪的感觉了。

  考试结束后,秋闱放榜时间定在九月中旬,本来一周左右就能放榜,但这次考试人数太多,又在府城进行,同样延迟了一周左右。

  李适抱着自己的纸墨笔砚,脏兮兮的从贡院出来。

  精气神都颓废了许多。

  这地方是真折磨人。

  快速回到新租的院子里,李适好生洗了个澡,这才回到酒楼,准备接受一下九天的收益,给自己置办几套衣服。

  “八戒,八戒!”

  程一薏从后厨出来,看见李适,有些惊喜。

  “老板,秋闱考完了?”

  “对,快,把钱拿出来,咱们算算账。”

  “好。”

  闻言,程一薏也有些兴奋,最近生意越来越好,同德酒楼之前免费帮他们宣传了一波,导致更多人知道了黄金炸鸡店。

  生意便越来越好。

  但同样的,不仅同德酒楼开始制作起炸鸡生意,其他几个出名的酒楼都先后推出这道菜品。

  时至今日,他们制作的技术也越发成熟,味道和他这个发源地也差不多了。

  或许是心理因素,人总对正宗有种执念般的追求。

  作为将炸鸡带到南业的第一家店。

  哪怕卖的比同行贵一点,人们也认为是理所当然的事,毕竟正宗的,比模仿的肯定更好吃一些。

  加之不段推出新品。

  炸鸡店的营业额又有上涨,最高时一天赚了九十两银子,正常营业一天也有六十两左右。

  林林总总算下来,扣除材料和付给前酒楼老板的分期、人工支出后。

  落到李适手里的有四百多两。

  这和他之前的家底差不多,总算又有钱了。

  李适满意的给程一薏和两个店小二,发了奖金。

  又去找到大院子的房东,分期买下了这套院子,每个月付二百两,五个月截止。

  整个大院的价格高达一千两,换算成软妹币,差不多一百万出头。

  在南业这种大城市,一套城市中心地带的大院子,这个价格其实还算便宜了。

  搞定房子的事,李适没找到顾千。

  便回到酒楼问了起来。

  程一薏倒是知道。

  “顾老头去访友了,他说你秋闱耽搁的时间有点长,便去准备一些训练你用的东西,算算时间,差不多为此回来了。”

  “这样啊。”

  李适点点头,回家睡觉!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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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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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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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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