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鸣高中的事情她早就知晓了。
上次程智过来,早已是把今年会试的前三名不住嘴地说了好半晌,羡慕的脸都红了,程木槿不听也得听。
程智还一直念叨说,那些中了的文章他都看过了,要说写的好,他觉着探花写的可不比状元差。
当时,程老爷子就问老儿子,说咋的?那为啥他不是状元啊?那就是得不着状元,咋也得给封个榜眼吧?为啥只得了个第三名?
为啥?为了年纪太小了呗。
程智就撇嘴,当时就站起来了,挥着手兴奋地跟他老爹讲这里面的门道。
这这这那那那的,好一通长篇大论。
程老爷子最爱听老儿子讲这个,听的直点头,旱烟袋都忘了抽。
程木槿就微微笑。
程智说的对。
齐鸣太年轻了。
其实,到了他们这个阶段,会试之后的殿试,就是走个过场,拼的可不单纯只是文章才华学识了。
谁是状元,谁是榜眼,谁又是探花,其实皇帝心里早有考量了。
状元一般不会选太年轻的,而偏重于老成持重,以体现社稷国是威仪慎重;探花则不同,一般要选长的好看的,跨马游街时仪容风姿让百姓小民们欢呼雀跃,彰显文章华表。
至于榜眼,呵呵,那就不用选了,剩下的那一个就是了。
当然,也不是绝对不会改变,只是,一般情况下,这就是早就定下来的事了。
若不然,自古有言:文无第一,武无第二。说的就是,写文章这件事它本来就是靠灵感才华的,所谓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就是说没有谁总是一定比谁强的,有时候要看时候运气。
齐鸣到底有没有才华她不晓得,不过,能进了前三名,那总是出众的,是以,齐鸣得探花,还真跟他年纪小长的好脱不开关联。
程木槿也着实为齐胜一家高兴。
所谓鲤鱼一跃入龙门。从此后,只要齐鸣齐大公子拿出他往日里的那些精明深沉,沉稳持重,大好的前途那就是板上钉钉的事,谁也抢不走。
连带着齐胜和他娘也能一起跟着享福。
谁不想往高处走呢?莫说权势没有用,谁都想过得越来越好啊。
就比如她自己。这眼看着没几天就过年节了,过了年节很快就开春,新的一年又开始了,她有些事情也要提前预备上了。总不能抱着那一千五百两银子过一辈子吧?
接下来,齐胜就又说了一件事。ωωω.χΙυΜЬ.Cǒ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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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因着他哥哥中了探花,他娘都高兴疯了,又加上族里那些族老们特意巴结奉承,说是光耀门楣百年不遇啥的,还撺掇着她娘大摆宴席普天同乐啥的,他娘禁不住那些人忽悠,到底就又摆了三天流水席,请不管认识不认识的过来吃酒席。
他觉得厌烦,他哥哥也不甚愿意,可到底拗不过他们娘去,是以,还是邀请了同窗们过来捧场。
他哥哥的同窗们都来了,大家伙本来也都高高兴兴的,可偏偏就有其中一个叫马文才的,就是个搅屎棍。
他刚开始一来了就阴阳怪气的,净说些怪话,虽是那些同窗们拼命拦着,可也拦不住,惹得他娘气的胸口疼,他本来想给直接拎出去撵走得了,可偏他娘他哥都不让,说是碍着大喜的日子,这人也中了进士,说不定往后也是同僚,别让人看了笑话去。
看什么笑话?
齐胜写到这里字都气得抖了,直骂那个姓马的马文才忒不是个东西,别人不爱搭理他,他还上脸了?到后来,吃酒的时候,他竟然还借酒装疯,骂骂咧咧地说上他哥哥的坏话了。
这可把他给气的,再忍不住,直接拎起人扔到门外边去了。
进士怎么了?他哥是探花!官大一级压死人!爱谁谁!
他本来还想再跟出去再给捣两拳狠的,可却被他娘死死抱住了,说啥也不让去。
他哥也是,虽没过去扶人,可也没拦着他娘,还跟着一起说什么莫要冲动。
哼,气死人了。
齐胜写到这里,墨点儿涂的到处都是,显然是气狠了。
程木槿看着却觉得好笑。
少年只顾自己一腔热血,过了手瘾完事,殊不知这里面齐鸣才是难做的那一个呢。
齐胜念书不行,心思也不花在这上面,还以为和他们平常看的做的一样呢,只要比官大比本事就行了。
他这是真不知晓文人之间争斗的狠辣啊。
文人和普通人不一样。
普通人气得很了,大不了拳脚相加,伤及身体发肤,到最后大不了是一条命的事,这是好勇斗狠,可文人们则不然,他们讲究的是以文代武,云淡风轻的嘴上功夫,可越是这样,就越是可怕,这就不是只伤及一人的事了,而是毁人前途,灭人宗族啊。
若论狠辣阴险手段,普通人不及这些人万一。
官场上,最重要的就是人脉派系,天然的,同窗同年的人脉就自然比旁人更亲近。
这样简单的道理,那个马文才难道不知晓?
不可能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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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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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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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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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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