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便是上山采蘑菇时发现了一窝蜜蜂,这个虎的不行的姑娘竟然一时昏了头,被甜甜的蜂蜜馋的忽视了蜜蜂的毒刺,大着胆子没有做好防护就拿燃烧的干草去熏蜂窝了!
结果自然是悲剧了,被密麻麻的蜜蜂给蛰了个天昏地暗!即使是这样,姑娘还是把那窝蜂蜜带了回来,可见吃货的力量是无穷的!
本来如果故事就到这里也没有什么,无非就是努力生存,好好活着,做点小生意也是可以过的不错的。
奈何,这是一个存在修仙门派的世界,凡人对于修仙者来说如同蝼蚁。
整个大陆叫做天元大陆,较为出名的有三宗四派七大门派,不出名的就更多了!此外还有妖族和魔族。三族之间的斗争从来没有断过,只不过有时声势浩大,有时则是在暗地里悄悄布局。
这个叫做萌萌的姑娘生活的地方正是人族的地方,紧挨着的正是天元大陆最为出名的太清宗!
太清宗在天元大陆顶级的七大门派里,算的是执牛耳的地位。其他的几个门派各有侧重,比如轩辕剑阁以剑修为主,全门派都透露出一种‘剑在我手,天下我有’的疯狂气质。而丹鼎门、万兽门、畅音阁、菩提佛宗和北冥器宗,一听名字就可以判断该门派主要修习何种仙术。
而太清宗一个门派就有七个峰,分别是掌门所属的乾元峰、剑峰、丹峰、器峰、以符阵为主的玄峰、神农峰以及外门弟子占据的向道峰。
可谓是一个门派就囊括了修仙所涉及的主要门类,用现代的话来形容,就是一所有名的综合性大学,文、理、工、医、艺都包含了,想学什么这里都可以提供!
凡人都以修炼仙术为荣,谁家有子弟被七大派的人看中带回宗门,一个家族都能鸡犬升天!因此每次七大门派来凡间招收弟子的时候,都有大把大把的人把孩子送到仙师面前,希望自己的孩子能被仙师看中。
此中,又以太清宗最受欢迎。
这个姑娘因为被蛰的太厉害,伤口发生了感染,姑娘实在忍不住会在几天后上山找药,恰巧遇到一个受伤的男人,然后把自己好不容易找到的灵药给了他,结果男人很快恢复了,但姑娘的容貌却毁了!
男人正是太清宗掌门看重的大师兄,也是这个姑娘此生最大的劫难!
因为他,姑娘进入了太清宗,有了修习法术的机会,可也正是因为他,姑娘卷进了一个天大的阴谋,被裹挟着成了人人喊打的魔修,被毁了金丹抽了根骨成了一个废人。最后又被女主角千灵儿一刀杀死,被她的青莲业火燃尽了最后一丝魂魄!
是的,这是一本书形成的小世界,顾萌回忆完后,所有的回忆便恢复成了一本书的模样。而且还是一本虐恋情深的小说,那个大师兄正是魔族在修真门派的一个卧底,混迹在正道,找机会在各大门派年轻的一辈人中种下魔种。
原主之所以被认定成魔修,就是因为有人意外得知太清宗中有一个举足轻重的人是魔族卧底,而刚刚跟小师妹双修过的大师兄,不小心溢出了一丝魔气。
为了避免被发现,便设计诱发了这个可怜的姑娘身上的魔种,生生暴露在了三宗四派的盛会上。
万人喊打都不足以形容姑娘的惨状!
而作为卧底的大师兄则是跟小师妹进行了相爱、背叛、后悔、破镜重圆最终和谐的故事!
至于死在这其中的众人,就得了一句‘修仙者本就逆天而为,修行途中本就会有人陨落’然后男女主就开开心心的过他们的日子了,书到了这里也就完结了。
但在这个以书为模板形成的世界中,却远远没有结束,无数惨死之人的怨气跟被主角夺走气运的人的不甘之气,在男女主渡劫完成准备带着在这个世界收集的天才地宝一同飞升的时候,一拥而上断了升天柱。男女主走不成了,这个世界的人再也没有办法飞升了!
原本被剧本滤镜蒙住心智的人,在升天株崩塌后,突然反应了过来,修真界这两个赫赫有名的大能,一个害死了三宗四派无数的新进天才,差点毁了太清宗。在发觉自己爱上太清宗小师妹后,又反水灭了魔族十六城!另一个则是仗着自己太清宗掌门私生女的身份,以灭魔之名打杀了不少弟子,大师兄暴露反水后又压下了门内所有报仇的声音,一意孤行与宗门的仇人共结连理!
就算是后面二人灭了不少的魔族,可也改变不了正道跟魔族的大战本就是他们挑起的事实!
飞升无望,门派的仇恨又被唤起,于是整个天元大陆便陷入了混战之中,男女主几乎成了所有修仙之人的仇敌,升天之路因为他俩断绝,是谁都无法抵赖的事实。
最终二人坚持战斗了五百年,却从内部瓦解了!你捅了我一剑,我给了你一掌,积年的后悔与埋怨催化二人的矛盾,这两人反目成仇,战尽了最后一丝力气后,一同离开了人世!
这就是整个世界的走向!
顾萌反复思索,很明显原主的路,她是不打算再走一遍了,现在的她又瘦又弱,满身的毒刺还没有取出来呢!现在的太清宗进不得,而原主最后能够修到金丹,说明还是有一定的资质的,三宗四派中的其他六个,据后面的结果来看,也有不少魔族潜伏在里面。这些大宗们历来也是魔族攻击的重点,所以她最好还是找一个小一点的宗门苟着。
她相信修仙修仙,入了门之后最重要的还是看自身的努力与悟性!
当前最重要的是赶紧把伤养好,顾萌坐起身忍着疼把身上的刺一个个的□□,脸和手是重灾区!谁让这姑娘当时死命的抱着蜂窝跑,那蜜蜂岂不照着手不放?
好在托上一辈子修习蛊术的缘故,顾萌的精神力格外的强,即使是没有镜子的帮助,她也能清晰的感应出那些毒刺的位置,一一拔了出来。
也幸亏没有镜子,不然顾萌看到这个满脸红肿双眼眯缝的形象,绝对会大吃一惊!
从顾萌醒来到梳理了原主的回忆,又拔完身上的毒刺,天色已经晚了下来,顾萌实在难以忍受肚中空空,翻遍了这个家,终于找到了一些米,还有原主今天进山采来的蘑菇、割来的蜂蜜。
洗净蘑菇,抹上蜂蜜和盐,再把它们穿起来,放在火堆旁开始烤制,不一会儿鲜美的味道就散发了出来,馋的顾萌直流口水,这孩子太缺油水了!
看蘑菇火候一到,就赶忙放进了嘴里,嗯,抹了蜂蜜的蘑菇格外的香甜好吃!而且不知是不是修真界的蜜蜂也不同于一般,顾萌吃完之后感觉有股热流流遍全身,连疼痛似乎都轻了不少。
顾萌一串一串,直至把所有的蘑菇烤完,又把米洗净放到砂锅里加水放到了火上慢慢煮,不一会儿,就喝到了米粥,正好填满了胃里的空隙!
吃饱喝足,顾萌躺在昏暗的房子里思考以后的计划,这座房子是婆婆留下来的,这些年没有修缮过,到了雨大的时候已经有几处漏水了,而且村子里的人也少,因为这个地方离城镇太远,年轻人基本都到镇子上找讨生活去了,有点积蓄的就把家安到了那里。
这个村子挨着山里,能种的地也少,这些年下来,剩下来的基本都是老人。房屋也空了不少,所以即使顾萌是婆婆捡来的孩子,婆婆死后也没有人来赶她走。
但是,既然这一世到了修仙世界,如果不去领略那些神奇的飞天遁地、御剑炼丹,不去见见妖魔鬼怪,不去尝试筑基金丹,不去体会雷劫升仙,那也太遗憾了!
所以,这里她是要离开的。
想着想着,顾萌慢慢陷入了沉睡,她不知道的是,隐隐的光自她身上泛起,这光柔和而内敛,顾萌身上的伤很快就在光晕中恢复了过来,光晕闪过之处红肿也慢慢的消失了。
一股夹杂着蜂蜜香甜气息的味道自顾萌的体内溢出,睡梦中的顾萌仿佛吃到了什么好东西,嘴巴动了几下,又沉沉睡了过去。
这股气息慢慢散到外边,正好被一阵风吹进了山里,原本静谧的山里,突然就悉悉卒卒的突然多出了好多动静。
一只体毛光滑的黄喉貂从树洞中跃出,伸长脖子去捕捉风中那股奇异的香味,然而,即使它在林间可以快速的跳跃,到底赶不上风的速度,不一会儿就闻不到那股气味了,只能沮丧的回到了树洞之中。
这风一路吹过,惊醒了一众爱蜂蜜的冤家,蜂鹰、蜜罐、蜜熊都被这香甜的味道吸引到,它比平常的蜂蜜更多了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味道,但是却更加诱人!
甚至就连在深山之中吸收日月精华,开了灵智的蜂后也因为空气中飘荡的这股诱人的味道而分了神,停下了修炼。作为一只修炼了千年的蜂后,她可以辨认出这股味道不仅仅是蜂蜜的气息,就像是拿药材炼制丹药,材料还是那个材料,但是成丹后它一下就升华了!自开灵智,蜂后已经多年没有食用底下蜂兵们供奉的花蜜了!倒是还挺怀念的。
第二天,顾萌一早起来就背了竹筐,拿好镰刀,打扮的一看就是采药的样子。
她决定提前把那颗灵药摘回来,可不能再便宜了那个大师兄。
循着记忆中的路线,走走停停,这处山林处在凡人聚集的地方,按理来说不应该有修仙者出现才是,也不知道那个卧底大师兄到底是怎么回事,晕倒在这里。
但这次顾萌是绝对不会出手相助的,相信凭那个人的能力,也不会发生什么事情。
逛了大半个林子后,顾萌终于在一个背阴的山坡处找到了那颗灵草。乍一看这灵草跟人参挺像,但是却比人参偏黄一些,参体也更加饱满。根据记忆中那个卧底大师兄的反应,服下这药,原本虚弱无力的人很快就恢复了灵力,带着她去了太清宗。伤者不但自己好了,还能另外再带上一人!那么据此推断,此药效果不是一般的好!不然也不会被那个大师兄接受。
但是自己今天一早醒来,就发现昨天的那些伤全好了,连红肿都消了!
再吃这药就感觉好像有点浪费,现在还是先把这药收好吧!
找到这灵草,顾萌松了一口气,又寻了一些果子,还打到了一只兔子,带着满满的收获回到了住处,把食材收拾清理的一遍,炖上,她准备吃完就趁着天还早,赶紧出发离开这里。
临走前,把好不容易弄来的蜂蜜装到一个小罐子里,随身带着,吃的也带了一些。
顾萌决定离那个疯批大师兄远点,现在自己的实力不行,都不够给别人送菜,还是赶紧找个宗门武装自己吧!
实力才是最重要的,没有实力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恐怕是寸步难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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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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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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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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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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