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恩在路边的小溪里洗了又洗,直到不再闻到这股令人作呕的臭味,换上了驮包里的备用衣服,这才有了重回人间的感觉。
不远处,妮丝坐在水边的草地上悠闲的吃着弗恩摘来的梨,端详着手里的魔杖。原本无色的宝石现在已成淡蓝色,之前悬浮在宝石里的圆点也已不见,似乎是融入了宝石。
小溪的潺潺流水声让妮丝的思绪有些飘忽,温暖的阳光晒的她睡意渐起,朦胧中又回到了十三岁那年,她的父亲把她交到突然前来拜访的白胡子法师手中,父亲伤心欲绝的神情永远刻在了妮丝的脑海里。不知不觉女孩的眼睛湿润了,泪水滴在了魔杖上。
听见草地的沙沙声越来越近,妮丝连忙擦干了眼泪。弗恩嘴里涎着长蛇草的叶茎,手里不停搓揉着一捧草药,一屁股坐在妮丝边上,麻利的从行囊里找出一件穿旧了的薄衣,一把撕成两半,将草药塞进衣服里敷在了撞伤的胸前和左手肩膀上,最后用叶茎绕着身体绑了两圈固定住。妮丝红着脸盯着前方,不敢看向弗恩。
“是不是想家了?”弗恩穿上外套,拿起一个梨啃了起来。
妮丝用手抹了抹脸颊上的泪痕,嗅了一下鼻子,“不,只是想起刚才在村子里的遭遇有些后怕。”
弗恩咽下嘴里的梨肉,缓了口气说到,“说实话我有点后悔接了这个差事,我以为将要对付的是人,没想到……”
“你可不能反悔呀,我们签了契约的,你不愿意被人们看作没信用吧,我知道你们的信用是生存的根本。”妮丝着急的看着弗恩,生怕他要毁约。
弗恩笑了起来,“我可不能白受刚才的伤,怎么也得拿到报酬。”
妮丝也笑了,“你们还真是像大家传的一样,钱是第一位的。”
“或许吧,你会了解的。”弗恩哼了一声,继续自顾自吃起梨来。
妮丝歪着头看着弗恩,抿了抿嘴。“不过我觉得你和大家说的佣兵不太一样,你让人感觉有些亲切。”
弗恩往嘴里送梨的速度慢了下来,他把嘴里的梨肉咽下肚子。“很多时候,人的内心和表面完全相反,你需要有自己的判断。”
“难道你是坏人吗?”妮丝不解的问弗恩,“哪有坏人还提醒别人要注意自己的。”
“这对你好像太难了点。”弗恩把手中的梨核扔进了河中,激起了一片水花,这使他突然想到了什么,“为什么剑对尸鬼一击即杀,匕首却毫无作用?”
妮丝惊讶的转过头来,似乎想到了什么,“是吗?你是指刚才的战斗吗?”她的目光移动到弗恩的剑上。“我能看看你的剑吗?”
“当然。”弗恩解下佩剑递给妮丝。
妮丝不置可否的端详着剑鞘,慢慢的抽出剑身。对于妮丝来说,这是把大剑,她甚至都不能举起来。思绪在法师塔众多藏书中搜寻着,忽然她想到了什么,“这难道是……不可能,你怎么得到它的?”
弗恩看出剑的来历不简单,但是也只限于什么名匠名剑罢了,“如果我说是罗德送的,你会信吗?如果不算他拿走我原来那把剑的话。”
妮丝一幅不解的神情,“一百年战争中有提及到三把剑,当时整个瓦利斯会魔法的人只是极少数,一个法师就可以翻天覆地,无人能敌,人们对魔法充满了恐惧。那时不少国家的实际统治者都是法师,国王却只是傀儡,军队成为了法师谋取利益的工具,各国之间战争不断。”ωωω.χΙυΜЬ.Cǒm
“喔,你真应该生在那个时代。”弗恩认真的听着。“然后呢?”
妮丝把剑横放在腿上,好让手臂休息会,这把剑对于她实在是太重了。“为了夺取胜利,满足自己的私欲,各种毁灭性的魔法被发明出来并被施展在了战场上,大陆上生灵涂炭。”她缓了口气继续说到,“此时一个来自夏瓦那的大法师***预见到如果继续这样无节制的使用魔法,整个瓦利斯将沉入无尽之海,没有人能够幸免。所以他联合了所有仍然清醒的法师,将他们的魔法力量注入了三把剑内,交给了瓦利斯最强的三个剑士,这样即使是不会魔法的剑士也能和法师一决高下。”
“然后这三个剑士把操纵战争的法师都打败了是吗?”弗恩不以为然。
“没错,当然是在***和他同僚的帮助下,这场旷日持久的战争持续了一百年之久,最初的剑士和法师都已死去,由他们选出的后人继承他们的遗志。他们把每个王国都从法师的手中夺了回来,还给了国王。随后为了避免再次发生同样的悲剧,***的后人们在他的故乡夏瓦那建造了法师塔,接受有天赋的人们学习魔法,以此打破先前只有极少数法师的垄断局面。”
弗恩点了点头。“那三把剑呢?”
妮丝举起羊皮水囊,润了下嗓子,“瓦利斯会使用魔法的人越来越多,相互形成了足够的牵制,这样那三把注入魔法的剑就不再是必须的了。在它们最后一代主人离世前,这三位剑士把它们带到瓦利斯三个不同的地方,分别插入三块巨石中,将它们封印了起来,所以后人称这三把剑为石中剑。”
弗恩从妮丝手里拿回剑,重新插入剑鞘,看着剑柄上的宝石说到,“你认为这是三把石中剑之一?”
“没错,尸鬼也是魔法的产物,当然会怕石中剑,不过我也只是猜测,石中剑的行踪早已失传,怎么会为在一个酒馆老板手里?”妮丝不解的问弗恩。
弗恩摇了摇头,心里却在想着回去一定要把罗德的所有秘密都挖出来。“那么这徵记是什么?”他指着剑柄上的宝石问到。
妮丝仔细的端详着宝石,徵记的图案非常抽象,完全辨识不出是什么东西。“书里记载最初的三个被选中的剑士分别来自崔顿,加尼梅德与奥伯伦,所以我猜这徵记可能是其中一个王国的纹章。”妮丝看着眼前的这个徵记,无奈的摇了摇头。“但是这三个古代王国早已不存在了,而且这图案实在是太抽象了,我也认不出是什么。”
“你知道还真不少。”弗恩看着妮丝认真的样子,不觉笑了出来。
“在法师塔的日子里,除了研习魔法,就是终日与这些书为伴……”妮丝的脸上浮现出落寞的神情。
“看来你最美好的时光都献身于魔法了。”弗恩抬起头看着天空的云彩,不禁有点同情起妮丝来。“你父母为什么会送你去学魔法?”
“我也不知道……”妮丝的眼睛红了。“父亲告诉我,我的母亲在生我时就过世了,是他独自把我养大的,父亲待我很好,我一直无忧无虑的生活着。”妮丝嗅了嗅鼻子。“直到有一天,一个大法师来找我父亲,他们在父亲的书房里谈论了整整一个晚上,最后,父亲把我交给了他,他带着我来到了法师塔。”说到这,女孩再也控制不住,开始轻轻的抽泣起来。
弗恩想安慰妮丝,却又不知该从何说起,只好静静的坐在她身边。
午后的阳光温暖而柔和,微风轻轻的吹过脸庞,冉冉的溪水从两人身旁不知疲倦的流向未知的远方。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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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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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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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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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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