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传宗当场有些发晕,野猪是半夜和大清早活动,白天睡觉?
他记得以前邻居家养的猪明明是白天哼哼,怎么就变成晚上了?
“同志,听您这话,就是还有野猪对吧?”
易传宗不死心的继续问着,虽说这一趟花的钱不算多,来回也就是两毛钱,但是筹划了一晚上精心准备,强忍着颠了一路子才到了门头沟,还在车上憋了一个小时的尿,要是没有一点收获,那也太惨了点!
中年男人直接点点头,苦笑道:“我们组织猎杀过两次,可惜效果不太好,只有两次成功了,打死了五六头野猪,还有一些比较小的野猪给跑掉了。”
“但是我们这边又有水源,又有山脉,有好几个野猪群落在这里,就算是今年捕猎成功的那个群落,明年恐怕也不小了,我们这些年一直受到野猪的侵害也无法彻底根除……”
有野猪就行!还有希望。
易传宗心里嘀咕着,面上也不好表现出喜悦,只能皱着眉头问道:“那它们都是栖息在永定河以南,九龙山以北的这片区域对吧?”
“差不多吧,之前我们就是在那里猎杀的一群,其实不只是南边,镇子北边也有,这两块地丛林都比较茂密,水源又是蜿蜒曲折……”
中年男人脸色不太好看,永定河的根本不是直的,从地图上面看就是好几个mw的,拿着绳子的一头随便一甩,绳子落地的形状就和永定河差不多。
在这般地理位置,受到的自然侵害就比较多,尤其是野猪这种一窝就七八个,多的能到十多个的大胃王,一活动就是一个晚上,一头成年野猪一晚上糟蹋长出近千斤的田地,一年能糟蹋几十万斤粮食。
这般破坏之下,就算是有人守夜,村子里面的产值也很低,整体效益不好,一个工分能够换的钱就越少。
像是易传宗的向阳村,这两年闹饥荒十个工分一毛二三,多了可能到一毛五,而门头沟镇这一片的村民,十个工分连一毛都不到。
一年三百六十五天,累死多干一些,一天才一毛钱,买棒子面才买一斤半,女人挣的工分更少,两口子干一天买白面才买一斤,这可是上有老下有小一大家子人吃!
“同志,谢谢你了,我这次就去南边看看!”
易传宗说着就要走,反正来了都来了,他怎么也得过去看看,万一找到了呢?那就不虚此行了。
中年男人见他这就要走,连忙说道:“小同志,注意点,大队巡山的时候曾经有人见过豹子。”
“知道了,谢谢您了!”
易传宗随意地朝着后面摆摆手,豹子?不就是大猫吗?
他对于野猪不了解,对于豹子还是比较了解的,毕竟外形比较威风,这种大猫速度很快,但是胆子很小。
要是放在前世,他肯定是野猪、豹子哪个都怕,但是现在他的体型和力量比豹子还大,手里还有武器,哪个他都不怕!
一直看着易传宗的身影消失,中年男子忍不住摇摇头,“放假进山打野猪,这城里人!”
而此时的易传宗已经小跑起来了,整个门头沟镇四面环山,城镇的形状跟随水源呈U型,他现在还处于门头沟镇的正中央,也就是U型的中间位置,算是距离山脉最近的地方,但是这个近也是按照公里来算,差不多得有两公里他才能到地方。
现在已经十点钟了,他最晚也要赶在六点之前回来,要是错过了最后一班车,那就只能连夜走回去了,三十公里路他得走近六个小时,问题是这路不是直线,迷路的可能性很大!他必须尽快行动!
……
在易传宗朝着南方奔跑的时候,还有一些人也行动起来了,本来长达七十公里的包围圈开始缓缓收缩,因为他们得到了支援。
从早上天还没有亮的时候就开始前进的队伍,在经过两个小时的翻山越岭之后和大部队会和。
并且作为后面过来支援的人员,他们相比较已经一天一夜没有合眼的战友来说精力更加充沛,此次收缩包围圈作为先锋在沿着山脉不断前进。
“已经达到预设时间了!”
宗烈看了看手表,随后喃喃低语一声。
抬头看了一眼高耸的山峰,宗烈的双眼不由眯起来,如果敌人隐藏的话也只剩下前面这最后一座山了,他抬起胳膊做了几个手势,然后猛然挥下。
霎时间,周围的响起了密密麻麻的簌簌声,一道道绿光以星射状朝着前面的山峰辐射,声音越来越小,而宗烈也小心的前进起来。
……
丑儿岭,这是靠近妙峰山镇琉璃居村的一个山坡,其实以前这个山坡不叫丑儿岭,而是叫求儿岭。
早年有一个商贾妻妾如云,可是他年到五十都没有孩子,有一次路过琉璃居村,在道观衍显道长的劝说下,他祭拜了一下半山腰道观里面五位娘娘,其中一位就是送子娘娘。
商贾回家没过多久他的妾室就有了身孕,他再次上门感谢,这座山坡才有了求儿岭这个名字,后面又改成了丑儿岭。
此时这座求儿岭的半山腰上,在破壁残垣的道观门口正发生了一场对峙,一方是在破败道观里面的六只野猪,而道观外面则是一名身高八尺的威猛大汉。
他手持一柄长达两米的长枪,说是长枪其实有些像是长戟,因为在直径五厘米的树干前方,枪头并非是一个单纯的枪尖,两侧还有两根银白色的倒刺。xǐυmь.℃òm
易传宗此时表情怪异极了,他没有想到自己运气竟然这么好,仅仅搜寻了一个小时的时间,因为好奇到这破道观里面看看,就幸运地碰到了一个家族的野猪。
其中体型比较大的野猪有两头,剩下的四个都是半大的猪崽子。
虽然敌人的数量有点多,而他是形影单只的一个人,但是他一点都不畏惧。
一寸长,一寸强,他手里这根长枪可是长达两米,加上自己的胳膊那就是三米多!
再说这木头可是刚砍的楸树!BJ郊区多地就是这种树木,造枪杆子也是用的这种木头,其结实程度可以想象。
易传宗尝试性地抡了几下,贼好使!
他还是有自知之明的,要是用枪刺的不好使,他就要改为抡了,一吨多重的大钢盘掉落他都能砸偏了,现在这新鲜的树干也很顺手!威力也很是不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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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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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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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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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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