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反派男二求放过>第12章我要撒个谎
  金钱开路,第二天的仪式格外顺利,神婆们说尽了好话,保证王方恢复正常。

  两名仙师高高在上,打着紫霄宫的名义施展了一番符法道术,大致跟白磷酒精有关。

  乡民们看的瞠目结舌,何家人只能痛痛快快付钱。

  家中的老老少少,表情不太美好,只有王方的母亲抱着王方乐呵呵的傻笑。

  事后王方偶然知道,这场仪式总共花费了十五贯,大致一万五千余钱。

  重金之下,所有人都觉得王方好了,哪怕没好,他们也会表现出一副你好,你很好,你将来会更好的状态。

  理由非常简单,害怕再次花钱。

  王方理所应当的表现出机灵的一面,归功于紫霄宫的道法,这一次无人发现。

  入秋之后,生活逐渐步入正途,三哥跟着大哥去县里学堂读书,二哥跟着二伯打磨木料。

  家中的小六小七还是尿裤子的年龄,唯有小四小五整日在山间胡闹。

  挖了一种不认识的块茎植物,放在火上烧烤,吃起来有种土豆的感觉,却带着淡淡的苦涩。

  旁边放着豁嘴的陶碗,里面放着耳菇材料。

  “来,四哥再试试,这一次保证不会有事。”

  烧开的陶碗里放着满满的耳菇,蒸腾的热气散发出诱人香味。

  心有余悸的望了陶碗一眼,四哥开口道:“小五,你保证这是最后一次。”

  “我保证,绝对没问题!

  这是最后一次,我算你十文利钱。”

  王方的语气就像前世的推销员:“这样一来,你就有了五十文的利钱,加上本金足足六十五文。”

  小四是个精明的人,当初借给王方十五文后,还知道计算利钱。

  王方干脆破罐子破摔,用不还钱当砝码,邀请四哥试毒。

  小四痛快答应,没办法,谁让欠钱的是大爷。Χiυmъ.cοΜ

  一次次尝试过后,王方已经寻找到合适的比例,这一次过后,应该就能贩卖,唯一可惜的是另一条发财妙计宣告破灭,蚯蚓的养殖并没有那么简单。

  原因在于蚯蚓需要冬眠,入秋以后,活动量明显减少,除此之外,还有最重要的一点,蚯蚓砍成两段后,可以变成两条,却不会变成两只,唯有有头的一段才可以正常存活,剩下的一段几天后会逐渐死去。

  “坑爹的穿越小说!”

  王方感觉自己备受打击,养蚯蚓的事只能放到来年开春尝试。

  眼看着四哥将一碗耳菇吞下,王方心中盘算着发财大计。

  四哥脸上带着犹疑,局促道:“小五,你卖钱是打算上私塾吗?”

  “为什么会这么问?”

  王方心下奇怪,关于耳菇的事情,他早已告诉小四,毕竟是自己的嫡亲兄弟,王方并没有隐瞒,假如赚钱的话,必定会分他一些,在这个宗族社会中,唯有自己的亲人才值得信任。

  面前的四哥继续道:“能不能,借我一些……”

  说话间,泪珠涌下:“我也想上私塾!

  我爹是个憨的,我哥是个傻的,我三姐就要嫁人了,我也想像大伯那样,在县城当掌柜,在县城买房子,我不想跟我爹似得,整天下地苦干。”

  小四目光茫然,带着奇怪的色彩,王方吓得半死:“毒蘑菇起幻觉了!”

  有些毒蘑菇食用之后,会产生幻觉,王方不确定四哥是不是傻了,也不敢随意乱动,继续听他道:

  “我已经七岁了,再过两年就要下田干活,再过五年就要议亲定亲,我不想像我爹那样,连个媳妇都守不住,我娘回娘家了,原因是我爹没钱……。”

  狗蛋的情绪激动,王方一片默然。

  他这个时候才想起,现在不是后世的现代,娃娃们十几岁了还在没心没肺胡闹的年代。

  现在是五百年前的古代,七八岁的小孩就要帮着干活,十几岁就要下田生产,十一二岁的时候,逐渐议亲定亲相看人家,等到十五六岁,女方十四五岁的时候,两者就要结婚生娃,有些结婚早的,十五六岁已经是孩子父亲,担负着养家重任。

  这是一个极其成熟的年代,普通人的寿命在四十岁左右,草原上的平均年龄更是不超过三十岁,一个族群想要繁衍,只能提前他的生育周期。

  作为一个将传宗接代作为首要责任的宗族社会,八九岁的小娃娃已经知道,自己马上要相媳妇了。

  后世婚恋的观念,导致王方一直没能回转过来,据称县城的大哥已经有了孩子,自家的爷爷已经是老太爷的存在。

  “我呢,过完年六岁,四哥七岁。”

  心头一片默然,这个时候王方才真切发现,在这个庞大的家族里,二十余口人当中,始终没能见到二伯娘的身影,干脆连听都没能听过,应该是被休弃了,其中肯定发生过难以想象的污秽。

  勤劳寡言的二伯何守义,痴傻愚钝饭量极大的二哥何永春,整日里极少说话,只是闷头做工,却又即将出嫁的三姐荷花。

  对于狗蛋来说,没了母亲,整个二房的未来全都压在他的身上。

  假如他将来只是一个普通的农人,父兄的养老难以承受,就算姐姐出嫁后受到欺辱也无法反抗,这就是他的生活,又或者命运。

  王方不知道四哥真是毒蘑菇中毒了,还是仅仅只是一时的心有所感,只是仍听他絮絮叨叨的说:

  “我想我娘了……”

  “她送我上私塾……”

  “她坐在地上骂……”

  “她说她没了活路……”

  明朝中后期的江南,文风鼎盛。

  经过数千年儒家文化的熏陶,所有人都知道书中有黄金屋,书中有颜如玉,书中有车马,书中有钟粟。

  所有人都知道,且深信,读书才是唯一的出路。

  或许眼前的何狗蛋还不太明白读书是什么,也不知道读书怎么就能读出车马,钟粟,和颜如玉。

  但他知道,他娘想让他读书。

  很早的时候王方就知道四哥上过半年私塾,本以为是因为调皮捣蛋才会不上,没想到另有隐情。

  长叹一声,将他抻开放好,四哥昏了过去,不知道是不是毒蘑菇的原因,王方只能回家叫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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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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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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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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