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堡的夜幕落下的时候,朝阳就高高挂起,给护城河的河水染上一层瑰丽的金红,静谧流淌。
当朝霞洒下第一缕光辉,李斯特站在城堡的最高处,这是第一代格林子爵专门建造的一个平台,从这里环顾四周,可以看到大部分的领地情况,和大多数城堡一样,整个白堡是坐北朝南,建在一座小山丘上。
从白堡向东穿过东面的塞尼河,有一片非常广阔的高原牧场,这也是南方为数不多的高原牧场,面积有大约相当200亩地,一个天安门广场大小,在以前这是兽族部落的地盘。
后来霍比斯王国开国北扩,第一代格林子爵因开国大功被封于此,再步行几百米就是常年有迷雾笼罩的一大片森林,它位于白堡领和罗塔领之间,面积有300亩,大约是半个白堡领的面积,向西就是一片300亩地的平原,那里生活着白堡领一大半的人口,90%的农夫,也是通向外界的重要商路,有几条主干道通向月落镇,那里也是柯林斯重要的商品集散地。Χiυmъ.cοΜ
向北就是一片崇山峻岭,有100亩地是白堡领的,也是属于柯林斯大森林的一部分,白堡领出产的皮毛几乎都来源于此,向南还有100亩地的丘陵地带,虽然只有一条主干道,交通不便,但紧挨着柯林斯领,也就是整个柯林斯丘陵的中心地带,其中心就是索罗侯爵所在的柯林斯城。
当李斯特穿上老管家为他准备的天蚕甲,银白色的盔甲里好像有金色的纹路在游走,乍一看和普通的板甲没什么不同,但穿上去却感觉什么十分轻便,要知道罗尔斯那身铠甲是用百炼钢和千斤锤打制而成,足足有一百斤重,而这身天蚕甲加起来不过三斤。
没错,这幅铠甲是用这个世界的神兽天蚕吐的丝织成一套衣裤,再用秘银覆盖连接组成的甲胄,据说第一代格林子爵,李斯特爷爷的爷爷正是穿着这身宝甲才能在战场上大杀四方,秘银的魔抗属性和天蚕丝坚硬的特性使得这身甲的主人连大多数巫师的魔法都能免疫。
李斯特现在就感觉自己像是缩进了乌龟壳,安全感拉满,手上拿的剑也不是凡品,这把剑全身呈黄铜色,薄背钝锋,看上去并不锋利且普通,但它是用秘银和黄铜制成的剑身和用精灵树枝丫铸成的剑柄,在上面的剑纹其实五属性的魔法符文。
无论执剑的是骑士还是魔法师,都能发挥这把剑的威力,除非像是李斯特这样的普通人只能当作一把锋利的宝剑。
不得不说,李斯特怎么也没想到这个鸟不拉屎的偏远山村竟然有这样的宝贝,结合原主那为数不多的见识都知道自己这身行头加起来完全可以还清拖欠索罗侯爵的债务,或者能在王都二环买一套小庭院呢。
“有这样的宝贝在手,还担心啥负债?”李斯特表示已经不想努力了。
“男爵大人,护卫队的精锐骑士已经在城堡外集合完毕了,剩下的骑士和士兵,包括已经休假的,我已经命令他们在领地内实施警戒,即使我们离开了也能保证在领地危急时候有足够的时间回援。”
罗尔斯对这次行动十分上心,一大早就召集人手,忙不迭地赶来白堡向李斯特汇报情况了,表现出了不同以往的好战和激动,毕竟常年在这山卡拉地区驻守,很少遇到危机,自然混不到战功,也不利于激发自己的潜能。
已经三十而立的他还不是青铜骑士,在很多同时期成为格林家臣的同僚面前已经算是丢人的了,所以他就打算在这次战斗中寻找机会晋升青铜,顺便一雪前耻。
不过当他兴冲冲进入城堡,第一眼就被穿着一身豪华装备,嘴里啃着面包、手里抓着鸡腿的男爵给惊艳到了,虽然他见过世面,但还是被这诡异的画风惊呆了。
没错,不是因为装备,毕竟以前他还见过更豪华的,不过是远远地看到过,主要是李斯特表现的太接地气了,让他心中的“贵族纨绔子弟”形象受到了冲击。
两人看着对方,好像都刷新了对对方的认识。
李斯特:“原来你这个大叔看起来刚毅稳重,其实也是个热血少年啊,打个妖兽那么激动。”
罗尔斯:“哦,原来你是那么个领主,吃没吃相啊。”
“咳咳,罗尔斯队长,我们先出去见见我的勇士们吧。”刚咽下面包、喝了口水的李斯特很自然的转移了话题,避免了被看到胡吃海喝的尴尬。
“好的,大人。”双方都很有默契地忘记刚才的事情。
刚走出门,李斯特就看到14个精神小伙以两人为首站在城堡外的平地上,四周的空气好像停止流动了,一股压迫感迎面而来,他知道这就是两名中级骑士和12名初级骑士凝聚的气场,虽然在高级骑士看来这不算什么,但对李斯特这个普通人来说还是很有震撼力的。
这也与罗尔斯平常习惯收敛气息有关,不然李斯特也就不惊讶了,因为一般的初中高级骑士只能算是二流骑士,还不能很好的收敛气息,这在一些战斗中是很吃亏的,而对手就能轻易察觉到你的情况,而作为离青铜只有临门一脚的罗尔斯才能像一流骑士一样不让自己的气息外放。
一旁的罗尔斯也开始向男爵一一介绍,那两位中级骑士一个是麦克.韦恩,一个是艾文.洛克,李斯特也时不时点头、微笑,反正就是要彰显领导的风范。
“勇士们,感谢你们这么些年为白堡领做的贡献,现在我们的领地正面临着威胁,它很有可能会危及到我们保护下的领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作为白堡领的继承者的我——李斯特.兰斯.格林将带领你们守护我们的家园,绝不言弃!准备战斗吧,勇士们,领地需要你们,我也需要你们!”
“誓死效忠男爵大人”,当听完李斯特热血的讲话后,一群人半跪着向自己的领主表达着忠心,喊声如雷。
“出发。”
随着李斯特一声令下,一行人骑着战马往东部的迷雾森林飞奔而去。
城堡二楼的阳台,老管家静静地看着,低着头呢喃着什么,像是在祈祷、在追念。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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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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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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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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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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