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宋小宇的妖孽人生>第167章 风行云司马家事
  风行云的表情一变再变极其为微妙,就好像是酒徒喝醉后的自然反应,他再度踉跄起身,然后毫无意外的没站稳,不过这一次倒是没再倒在座位上,而是艰难的扶着桌子,皱着眉头凝重的盯着司马小艺。

  “你来干什么?宁大哥,过来扶我回家,麻烦了。”

  就连宁风都能看出风行云这话的言不由衷,风行云最开始看到司马小艺那惊喜的目光绝对是做不了假的,他虽然是在皱眉凝视着司马小艺,询问的眼神却甚是躲闪,看得出风行云底气并不足。

  宁风一时间左右为难起来,也猜不透风行云到底是个什么想法,倒是司马小艺一句话不说,就上前扶住风行云,不过只扶住左手边,眼神示意宁风过去帮忙,宁风也上前扶住风行云,心中却也对这个女子的细腻心思感到佩服,她身着甲胄,怕是担心伤到了风行云,所以只是很小心的扶住了风行云半边身子。www.xiumb.com

  风行云顺势将大半边身子搭在宁风身上,宁风和司马小艺二人一左一右扶着风行云出了酒楼,到外面一看,宁风就看到几十名神色肃穆的披甲骑兵在马下牵着马握着长枪站在两旁,周围的百姓们都远远望过来,根本就不敢上前半步,能在皇城王都这么披坚执锐的军队,除了二皇子的亲兵,能够在皇城王都这般的怕也只有司马家了,毕竟,司马家一直就是皇家扶持起来制衡风家的亲皇派代表。

  司马小艺左手扶着风行云,右手朝着两列随从摆了摆手,领头的偏将点头,面无表情的带着其他人离去。司马家也算是家门不幸,如今身体一日不如一日的司马城老爷子已经百岁有余,膝下原本有三个儿子一个女儿。

  女儿成了先皇的嫔妃,在后宫中也举步维艰,先皇驾崩后,老爷子的这个女儿也像是丢了魂,也就在他百岁大寿那年回来看过老爷子一次。司马城老爷子也知道,女儿这是心里委屈,一直觉得自己棒打鸳鸯,没让她嫁给那个他一直念念不忘的男人,反而作为家族的牺牲品,嫁到了皇家,度过了十多年冷暖自知的凄苦生活。

  好在,先皇虽然身边的女人不少,但顾忌到她司马家独女的身份,也不曾亏待了她,只是后宫的水确实太深,日子过得倒也就浑浑噩噩,好不容易对先皇动了感情,结果先皇就驾崩了,皇帝的女人想要改嫁,谁敢娶?何况,她也受够了那种在权力核心如履薄冰的日子。

  司马城老爷子的小儿子从小体弱多病,饶是偌大的一个司马家,求遍了天风各处的名医,也没能让这个短命儿子活过二十岁,白发人送黑发人,这是何等悲哀的一件事,也正是因为小儿子的夭折,才让老当益壮的司马老爷子大病了一场落下了病根,这件事过去了这么多年,司马老爷子也不能释怀,与其说是伤病,倒不如说是心病。

  老爷子的二儿子却是的名副其实的纨绔,一点也不像是将门之后,当年司马老爷子威震六合之地的时候,声名甚至都不落下风继忠父亲丝毫,没想到二儿子却是个大草包,比起三儿子的夭折,二儿子的死其实司马城老爷子一点都不觉得难过和伤心,至少表面上老爷子没有什么大喜大悲,但万万没想到,二儿子的死却让老爷子的妻子直接晕厥,而且再也没有醒过来。

  其实很多事,都是冥冥之中自有天意,老爷子很清楚,二儿子之所以会变成这样,便是妻子的溺爱,可这能怪她吗?老爷子自问是不能的,小儿子夭折,大儿子常年不在家,夫人自然对二儿子纵容了些,二儿子到底还是给人当了枪使,尸体抬回来说是外出狩猎坐下的马失了蹄,坠马而死,老爷子自然不可能相信,他的儿子再是草包,会连匹普通的马都驾驭不了?那他当年教他们的骑乘之术是假的?

  果然,事情没过多久,风继忠的父亲就发生了意外,风继忠据说也差点当场身死,这些看似没有丝毫联系的事情,总是在蛛丝马迹之间透露着古怪,司马老爷子也只是冷笑,哪有这么多意外,二儿子的死他也不求甚解,就算清楚了来龙去脉也只能揣着明白装糊涂,风继忠父子的事情,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皇家在背后搞鬼,联想到二儿子的死,老爷子就知道这是皇家在警告自己,不听皇家的号令,风继忠父子就是榜样。

  老爷子夫人因为前后两个儿子的夭折和意外身死,哀莫大于心死,也一病不起随着两个儿子而去,老爷子饶是个铁人,也经不起这般的打击,晚来得子却不幸夭折,落得个白发人送黑发人,送走了两个儿子又送走陪了自己大半生的老伴,其中的痛苦岂是一般人承受得了的。

  大儿子说起来倒是不错,待人处物都名声颇佳,可这种没有棱角的性格却不太适合司马家这种靠战功打拼出来的世家,叫他管理家族事务倒还尚可可要掌管这整个司马家倒有些难为他了,他这种好好先生的谦和性子,是万万没办法让司马家在皇城王都立足的。

  大儿子膝下两儿一女,两个哥哥倒是战场厮杀的悍将,披尖执锐冲锋陷阵也算一把好手,可都是些有勇无谋的憨货,简单点说就是脑子少根筋,小孙女司马小艺自幼聪颖过人,深得老爷子喜爱,也是司马家一家子人的宝贝疙瘩,而司马小艺也没让老爷子失望,小小年纪入了军中也拼出了个女修罗的凶名风头比起风行军也不惩多让。

  只是唯一让老爷子一直遗憾不已的就是,司马小艺到底是个女儿身,难道自己入土之后,偌大的一个家族就只有一个小孙女能担起来?这是何等让人无奈的事实,而且,孙女早晚都要嫁入,那岂不是祖辈打拼出的基业就替他人做了嫁妆?

  老爷子一直觉得一家子人对不住小丫头,很多事也就听之任之,却没想到闹出了风行云这挡子事,老爷子觉得司马家和风家就好像是前世的冤家,也不知道到底上辈子造了什么孽,女儿爱上了风家的男人,孙女也给风家的小崽子给睡了。

  当初司马家风雨飘渺之际,为了稳固家族基业,为了让偌大一个司马家在皇城王都继续存在,司马家硬是棒打鸳鸯,拆散了原本情投意合的两个年轻人,也就是风继忠和司马老爷子的宝贝女儿。这件事,也是老爷子心中一辈子的不痛快,可要是叫他重新选,怕是依旧得这么干!毁了一个女儿的幸福,却能换整个司马家上千口人的性命,老爷子这个恶人不想当也不行。

  很多事,都是身不由己,哪怕是位极人臣的风家老爷子,风继忠当年尚未离世的老父亲,也只能默默地领了皇家的君命。

  两位老爷子又不是瞎子,会看不到两个年轻人你情我意的那些心思?可皇命难违,好好的一桩门当户对郎才女貌的天作之合,最后是个什么结局?

  皇家直接下皇命选妃,并且指名道姓要司马老爷子的宝贝女儿,可能也是怕风继忠狗急跳墙,将他早早就调到了边关镇守风之城,当风继忠得知这些事的时候,什么都晚了,木已成舟,生米都熬成了稀粥。

  却没过多久,风继忠的老父亲突然暴毙,死因不明,风继忠当时就不敢相信,父亲身体一直硬朗,怎么会突然就暴毙呢。他招来一直伺候老父亲的医师,威逼利诱各种手段使尽,医师就一口咬定确实是正常死亡,原因很可能是因为常年征战积劳成疾,加上最近可能精神有些受了刺激,所以才会突然猝死。

  风继忠自然不信,但也拿医师无可奈何,他特意找来仵作检查老父亲的尸体,虽然这是大不敬,可老父亲如果真的被奸人所害,九泉之下怕也死不瞑目。最后的结果和医师的说法如出一辙,风继忠彻底沉默了。

  当时正值天毒帝国犯境,风老爷子突然撒手人寰,让整个风家军一瞬间就没了主心骨,士气低落,风家军中,大致有两派,一部分自然是拥护风继忠,另一部分则自觉劳苦功高,认为风继忠才入军行伍多少年?哪能和他们这些成名将领相提并论,当中的代表就是老将军穆隆升和北辰二人。

  皇家先皇当时春秋鼎盛,又和风继忠是过命的交情,至少说风继忠不止一次替他挡过箭,救过他的命,或许也觉得自己做法委实不耻了些,便赐婚给了风继忠,将他的宝贝妹妹嫁给了风继忠,风继忠也是念及旧情和大局,答应下了亲事,还用铁血手腕重整了军心,打退了天毒犯军,穆隆升等老将军都将这一切看在了眼里,自然也不会再发什么牢骚有什么不满。

  其实说到底,以穆隆升还有北辰为代表的老一辈将领,之所以会质疑风继忠,还是为了风家军,他们这些军人,大半辈子都在军中度过,风家军就是他们的家,士兵们就是他们的亲人,他们能眼睁睁看着一个心态消极情绪低落的人统领三军?正所谓一将无能,累死三军,他们这些老将也是为风家军的兄弟们考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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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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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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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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