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哈……哈哈哈……想不到啊,万万没有想到,老娘我在万恶的古代,也有了自己的山头儿,有了自己的地盘了。
哈哈哈……
以后请叫我山大王……
嗯,那座山从今往后,就叫“锦绣恒山”了。
对,没错,就是这个名字……锦绣恒山!
苏金秀在宋元清宠溺的眼神瞩目下,笑得很癫狂,大有一夜暴富的兴奋劲儿。
“至于吗?”程亦治很是不解苏金秀的这份狂喜的心情,像是看二傻子似的问她,“不就是一座破荒山吗?
上面除了石头,就是石头,连草都不乐意在那上面扎根,你当它是宝山呢?看把你笑得,真是没看见过大世面的村妇啊。”
苏金秀现在心情好,不跟这位嘴毒的程家小纨绔一般见识,道,“这座荒山虽然不大,嗯……才一平方千米,也就是一千五百亩地。
这个对你这高门大户来说是不算什么,但是对于我们乡下人看,就是巨幅财产了。哦,对了,说到荒山,我还想请程三公子帮我一个忙才好。”
“哦?什么忙你说。”程亦治手捏着那张白玉豆腐的方子,紧了紧,还是跟慷慨大方地道。
苏金秀没注意到程亦治那握紧方子的手,出卖了他的小心思,笑道,“这座山地处永安县郊外十公里处,具体是个什么样子,我得先去看看,这就麻烦您能否派个知情的人,跟我去一趟。”
程亦治觉得苏金秀说得有理,这东西买到手了,哪能不看看呢?
只是,还没等他说话呢,宋元清就抢过话头道,“永安县是本公子的治下,那里什么情况,本公子不说是了如指掌,可也差不多。
程老三的这块荒山,就在郊外十公里处,那里土质很贫瘠,若不改建,怕是寸草不生。这么地吧,我派几个人过去帮你先打理一番,等初步完成了改造之后,你再过去瞅瞅也不迟。”
最好是离程老三远点儿。
本公子现在看见他就不顺眼,也不顺气儿。
苏金秀一听,当下更加高兴了,“好啊,如此一来,我就彻底放心了。这么着,咱们呢,赶早不赶晚,宋公子你派两个人,带着孟老大和赵老三两家人去就好。”
宋元清被苏金秀这么信任,从心里美滋滋的,点头道,“好,我这就叫常明和常安亲自去,多攒那里有了成果,他们再回来也不可。”
苏金秀想了想,道,“这开垦荒山,可不是一家两家人就能办成的。宋公子,您看这样好不好?
您让常明和常安两个人在当地招揽一些能出力,又勤快,老实忠厚,吃苦耐劳的庄户人。
做长工也行,做短工也可,只要是一切行动能听指挥,多招揽一些人没问题。当然,钱财不成问题。
我手头资金短缺,您可先替我垫付上。我呢,就用我那一垧地的给您做抵押。若是我能换您现钱,就本金和利息一块算给您。
若是还不上,那这一垧地的玉米,就归了您,您看怎么样?您要知道,这玉米现在是旷世珍宝粮种,抵给您,您就赚大发了。”
苏金秀看似是诚意十足,实则是将看不见的隐患给转移到了宋元清这边。
给宋元清招祸,她是一点心里负担都没有,更没有所谓的不好意思。
因为宋元清是永安县的主子,这里的一草一木,都是他的,所以,玉米这东西一问世,肯定会招来各方云动的窥视,这样的话,她一个乡下妇人,怎么可能以一己之力,对抗那么多的士族阀门的虎视眈眈呢?
如果在大铭朝,是她自己一个人生存,那么,凭着她的能力,凭着金手指,谁能奈何得了她?
可现实是,她身边有要护着的四个孩子。
这四个孩子就是他的软肋,所以,如果为了那点玉米,将来铺天盖地来的各种势力强压,她是无法招架的。
就是想到了不久将来的麻烦,苏金秀将宋元清给拉下水,是一点都没觉得有什么不妥。
那么,苏金秀又是怎么知道宋元清是本县一县之主呢?
原来是前几天,常明和常安,也就是赶马车的车夫,两个人本就是宋元清的侍卫,在苏氏田庄一处喝酒,不巧,被苏金秀给碰上了。
当时两个人都喝得有点舌头大,话也多,就你一言,我一语地说起了顺义侯府的事儿,当然也说到了他们的主子宋元清这个侯府大公子,所以,躲在暗处的苏金秀就晓得了她家邻居,原来身份这般贵重。
这次宋元清提出自己要帮着苏金秀去开垦荒山,改造荒山,苏金秀就顺势,将自己耕种的玉米,转移到了他的名下。
而改造开垦荒山不是一笔小数目的费用,这就正好有了转移玉米的借口。
将稀世珍品粮种推出去,将来再全镇,全县,乃至全国推广开来,既利慧大众,又能不让自己置身于众矢之的,而且还会赚取更大的利益,这才是苏金秀想要的呢。
宋元清抬眼看着小狐狸一般的苏金秀,笑了笑,没有揭穿她的那点小算计,而是点头答应了,“好,既是如此,那本公子答应你便是。”
三日之后,苏金秀亲自草图了一张规划改造荒山的设计图纸。
图纸上简单地表明了要用木栅栏将荒山四周围起来,然后选择一处平坦无忧的地方建造房屋,待所有人稳定安居之后,再进行开垦劳作。
荒山虽然不算很大,但是要开凿,也是一项耗时耗力地巨大的工程。
她将这张开垦荒山,改造荒山的图纸,交给了宋元清的两个亲随常明和常安,许下诺言,“若是荒山初步改建完成后,我必重谢二位。”wWW.ΧìǔΜЬ.CǒΜ
常明和常安本来是不愿意接受这样的任务的,可自家大公子一声令下,他们也不敢违抗,便拧着鼻子应承了。
这会儿苏金秀福礼道谢,并且许下重诺,他们也不好再说个不字,只能是带着孟老大一家,赵老三一家,浩浩荡荡地出发了。
那孟玲见赵梅和卓雅几个被留在了下涯村,她也不愿意去永安县做苦力,就又要闹幺蛾子,结果,苏金秀上去啪啪几个大嘴巴下去,她肿着一张惨不忍睹的猪头脸,不敢再闹了。
苏金秀当着孟老大两口子的面交代常明和常安,“谁敢在开垦荒山的时候闹事儿,你们俩就做主将其发卖牙行,换多少银子无所谓,本老娘不会怪你们就是。”
常明和常安瞄了一眼孟老大,心里为他有这么个能折腾的闺女感到头疼,当下就领命,并且保证,“苏娘子请放心,谁敢闹事儿,我们哥俩绝对让她吃不了兜着走。”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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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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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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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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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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