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准备可不是参与战斗,他是准备随时跑路。
他整个家当也没什么,就只有曹昂送的那些书,十斤黄金,还有一张地契。这张地契正是许都城内的一所院子,发明撒网的奖励。
收拾停当,却见百夫长段刚过来召集大家集合。
“造饭造饭!赶紧造饭!”
“今日为何提前造饭?”有人提出质疑。
“司空下令,今日提早。”
听到这个,张天志知道妥了。
很快,全军吃完晚餐,张天志他们就收到了新的调令。
“全军调离军营,火头营单独留在军营中,需要保持每个军帐中火把亮起,篝火不灭!”
听到这个调令,其他人没有反应,反正就是听令行事就行。
张天志却大吃一惊。
这是什么情况?成了诱饵?曹操是把正规军调出去,让火头营在军帐中假装正规军?
“nm要不要这么不要脸?我给你送信,提醒,你把我往死里坑?这生存难度这么大吗?”
“要不要跑呢?”
张天志实在纠结了,跑的话自己成了曹营的逃兵,以后就是个笑话。
不跑很大几率会死!
不过就在他难以决定之时,典韦来了。
“救命的典韦,真是及时雨!”
果然,典韦特意把张天志叫出去,把他叫到了自己的营帐。
“今晚有大事发生,我将你提供的情况禀报了司空。司空说了,你观察入微,心思细腻,此次大功,回去论功行赏!”
典韦郑重的说着,也许是猜测今晚有大战,所以有些紧张。
“那你还去赴约吗?胡车儿的酒宴。”
“去!自然是要去的,不过若是去了却有危险,某也不好带上兵器。天志!你与我一起去赴约,我的双戟便交于你,一旦事发,某护你周全!”
张天志心里一万个不乐意,但嘴上也不好说。这就成了典韦的兵器郎,像一个傻大个捧着兵器,站在后面看着人家喝酒。
两边的军营相隔也不过两三百米,天色入黑,典韦就带着张天志去赴宴。
张天志特意找他讨要了一把长剑,自己身体素质虽然差了,但战斗意识毕竟还在,有一把剑在手也心里有底。
“等老子身体稍微恢复点,我也去杀个七进七出!”
张天志郁闷的想着。
胡车儿是一个西北大汉,看上去威猛雄壮,酒量貌似也不错。
还有几个陪酒的,都是西凉军出身,喝了几个小时,张天志脚都站麻了。
半夜,忽然外面一阵鼓响,随后喊杀震天,典韦之前看上去微醺的脸色立刻恢复了清明。
胡车儿将手中的酒盏一丢,大喝一声道:“西凉的儿郎们,杀了典韦大功一件!”
这事也太突然了,虽然有所准备,但张天志觉得这些原始人也太假了吧?
前一刻还在推杯换盏,有说有笑,外面一响立刻翻脸。
典韦站起转身,从张天志手中提过双戟,大喝一声道:“早知你等不怀好意,某早有准备!”
七八个大汉围过来,典韦将张天志护在身后,张天志也抽出长剑。
“杀!”
胡车儿一声令下,七八个大汉顿时长枪长刀攻了过来。
典韦双手一伦,挡住了攻击,再单手一撩,一戳,戳死一个。
有人见着张天志好像并没有危险,并直接朝张天志砍过来。
张天志心中一冷:“以为我是泥捏的?老子虽然实力不在,但毕竟剑意大成,那就先拿你开刀!”m.χIùmЬ.CǒM
没有了剑意,但是三级剑法还是有的,挽个剑花,撩开对方的长刀,对方还没看清楚,长剑已经入腹。
“计算能力还在,不过差了许多,心有余而力不足啊!”
要是他的灵魂力量恢复,七八个大汉哪里会是他的对手。
就是这时他也能单挑三五个没问题。
后面有人倒下,典韦和胡车儿都是一愣。
“也是个高手!”
张天志的剑法自然比他们强远了,只是体能不够而已。
瞬杀了一人,张天志不退反进,长剑挥舞的滴水不漏,挡开两人的攻击,再次击杀一人。
回身一看,典韦杀了四个。
胡车儿全身如坠冰窖,外面又冲进来十多个,但张天志找到了感觉,与典韦二人虽然被围在中间,但丝毫没有任何胆怯。
“哈哈哈哈!天志!没想到你也刀剑娴熟啊!”
笑着,典韦直接砍翻三人。
“我本文人,自然习得六艺。”
张天志说着也刺死两个。
胡车儿见不妙,自己提了长刀亲自下场。
“先杀典韦!”
他还是觉得典韦威胁更大。
典韦哈哈大笑,与胡车儿战在一处,两人斗了十余回合,胡车儿被典韦巨力砍退,撞翻了一张桌椅。
便是这时,帐篷外喊杀声越来越近。
胡车儿大笑道:“哈哈哈哈,典韦小儿,今日必是你的死期,张将军已经杀了曹贼。”
仿佛是为了回应胡车儿,门外传来一声大吼:“张绣已死,其他人降者不杀!”
张天志太认得这个声音了,这是曹昂。
“亲爱的,曹昂!终于来了!”
胡车儿大惊,弃了典韦,夺门而出,果见一匹高头大马,其上一个少年手提长刀,一刀向他斩来。
“叮!”
金铁交鸣,胡车儿在马下哪里是马上曹昂的对手,居高临下就算是同等力量的人,优势也要高出两三倍。
胡车儿被斩退,典韦冲上去,一戟戳入他后背。
帐篷中剩下的四五个西凉汉子见着胡车儿被杀,竟然也不投降,反而更是凶狠。
张天志奋起力气,又杀两人,典韦回身将剩下的三人直接砍死。
“妥了!”
大事已定,张天志这时才发现自己竟然脱力了。
他一屁股坐在地上,此刻双手剧烈颤抖,连长剑都拿不住了。
曹昂下马进来,片刻之后,外面又传来众多马蹄声。
张天志大松一口气,开局还算不错,自己现在可以回到许都去经营自己的印刷厂了。
这次事件,应该还可以拿点奖励,以曹操的智商,随便想想也能算出,如果这次不是自己提供情况,他有大概率会死在这里。
这救命之恩,应该换不少东西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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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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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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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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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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