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叶又去了一趟南岭镇,签订了合作协议。
从这一天开始,每天下午5点半,顺风的货车会来到农场,把已经打包好的快递带走。
过了几天,贝衣露去北山镇上买东西,路过快递站的时候,负责人奇怪地问她这两天怎么没来发快递。
贝衣露微微一笑道:“哦,是这样,我们店现在每天销量两三百件,预售还有好几千件。”
“什么?这么多?怎么可能!”快递员失声叫道。
“以你的目光看来是不太可能。”贝衣露矜持地点点头。
“我们老板考虑到这个工作量对你们来说有些太大了,为了你们的身心健康,就不麻烦你们了,顺风上门取货还是挺方便的。”
负责人瞪着眼睛说不出话来,他身后的快递员,脸色也像吃屎了一样难看。
“大老板生意兴隆!白白!”
贝衣露对他们含笑点头致意。
“哈哈哈哈!”走了20米,贝衣露忍不住放声狂笑。
一雪前耻的感觉真爽!
每天早上,贝衣露打开鸡舍把小鸡仔放出来,几百只毛茸茸的小可爱叽叽喳喳地到处跑。
一边在地上啄食碎菜叶和碎米,一边四处游荡。
堂哥附送了几只母鸡,有母鸡带领,小鸡仔会也不会乱跑。
不过乱跑也不怕,农场够大不担心跑丢,就是怕他们掉到土坑水坑里,没注意到的话很容易死。
它们饮水的水槽里,李叶时不时地给它们掺一点灵液。
明显看出,小鸡仔长得更加快了,所有的都健健康康的。
野鸡仔是同样的待遇,不过被尼龙网隔开,它们的活动区域在山坡上。
它们天黑时有的回鸡舍,有的不回,就找个草窝子一苟。
能看出野鸡就是野鸡,即便是小的时候也更加生猛,有些野鸡仔都跑到了小北山上。
照顾小鸡的活计就交给了细心的贝衣露。
这天早上,李叶正洗脸,就接到贝衣露的电话,心想在农场里还打什么电话?wWW.ΧìǔΜЬ.CǒΜ
一接通,贝衣露就焦急地叫道:“老板你快过来看,小鸡仔被咬死了,死了好几个!”
李叶大惊,飞奔过去。
果然,靠西边的一间鸡舍里一片狼藉,地上好几处鲜血,上面粘着羽毛。
几只小鸡仔脖子被咬断,或者鸡头被咬掉,惨不忍睹。
贝衣露在旁边看着,眼眶含泪。
“这是黄鼠狼干的。”三叔观察了一下四周道。
外围的地上有一些不同于小鸡的爪印。
黑黑在四周走来走去的一阵嗅,还朝山上汪汪叫了几声。
“昨晚狗没有反应吗?”三叔不满地看着在草丛里乱窜的米米。
“我想起来了,昨晚黑黑半夜挠门了,但我睡得太死,没有理它。”李叶懊恼道。
“死掉几只?”
“六只。”
“小鹅有没有事?”李叶忽然想起。
贝衣露脸色突变,转身就跑。
鱼塘边的鹅舍里,贝衣露钻过去看了一圈,没发现异常,然后12345地数开了。
李叶观察了一遍,没发现异常,有警惕性极高的大鹅在,那些小贼应该是不敢过来的。
“没少,正好100。”贝衣露松了口气。
贝衣露打扫了鸡舍,又用水冲了一遍。
那几个被咬死的,她拿到乱石地拐角埋了,看样子很难过。
“今晚我把黑黑和米米留在鸡舍旁边。”李叶想了一下道。
“如果黄鼠狼还来,把它们吓走就行了,最好不要打死。”三叔道。
“为什么?三叔你还信那些么?”李叶笑道。
“倒不是信什么,黄鼠狼会记仇,打死之后会有更多的找来,到时闹得不得安稳。”
“而且那畜生吃田鼠,农场也少不了它们。”三叔解释道。
“我知道了,黑黑它们应该不会咬死的。”李叶点点头。
晚饭之后,李叶带着黑黑和米米来到鸡舍。
“你们晚上就在这里待着,有东西来偷鸡,给我狠狠地咬,一个不能放过,听到没有?”
李叶蹲下来,严肃地对两狗道。
黑黑转头朝山上汪汪叫了两声,它嗅到黄鼠狼的气味,已经锁定了对手,
米米东张西望,也不知道有没有听懂。
李叶站起来走,黑黑跟着走了两步,又转身到鸡舍旁的小草堆坐下了。
而米米跟在李叶的脚后面,颠颠儿地跑,一边还二不拉几地回头看黑黑。
“你跟过来干什么?”李叶皱眉转身。
“去那边守着!今晚的任务必须完成,不然明天没有骨头吃!”
李叶冷着脸指向鸡舍。
米米抬起前腿往李叶身扒拉,想让李叶带它玩,李叶不为所动。
米米又小步绕着李叶跑,各种搞怪讨好。
李叶知道米米就是个二货,但总不能一直二,农村里养狗是要干活的。
“去,来了贼过来叫我!”
米米看到主人一直不理它,只好怏怏不乐地走了。
一边走一边回头,结果一脚踩空,差点掉田埂下面去。
知道自己丢狗了,米米飞快地爬起来,飞快地跑走了。
那贱兮兮的样子,差点把李叶气死。
晚上,李叶早早就床上躺倒了。
威信上,两个以前在南方时关系不错的朋友都在问他哪儿去了。
在听说他回乡种田之后,却没有鄙视,而是感叹他能放得下,自己也想去种田。
原本准备听到对方哎呀你个211毕业的业务精英怎么沦落去种田了之类的废话。
却没想到竟然听到他们这么说,自己竟成了他们的羡慕对象,现在职场这么难混么?
不过,想一想,自己目前的生活确实还可以。
拜生存树所赐,兜里有钱,出门见山,有规划,有希望。
只不过要做的事情还很多,还要挣更多的钱。
想着想着睡着了。
不知过了多久,门外汪汪汪地有狗在叫,边叫边挠门。
是米米!
李叶翻身跳下床,抓起床头的手电筒就开门跑了出去。
米米见到李叶,汪汪叫了两声,转身飞快地跑着带路。
李叶深一脚浅一脚地跑,手电的光乱晃。
还没到鸡舍,便听到一阵呀呀的尖利叫声。
手电照过去,黑黑左右走动,死死盯着对面一只小小的黄毛动物。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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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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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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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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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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