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野草丛中,惊起几行飞鸟,扑愣着翅膀飞去了。
一队人沿着大河走来,洋洋得意地大声说笑。
“这里看上去倒是个不错的地方!”
“是啊,应该是有部落的,估计还得是个有油水的!”
“大部落才好啊!不然咱们吃什么喝什么?”
“是啊,自己打猎,哪有使唤奴隶省心啊?”
“万一这边的部落很厉害呢?”
“哈!再厉害还能比得上咱们天狼部落?”
“诶,那倒是,除了……天人部落之外,咱们天狼还没有过对手呢!”Χiυmъ.cοΜ
“何况,有咱们骑的这些宝贝马儿,就算一时打不过,那不是还能跑么?咱们摸清了敌人的实力,白天不成就夜里上,夜里不成就偷摸着杀他们落单的……青色草原上那么些部落,还不是最后都一个个折在咱们手里?”
“那倒是哈哈哈哈……”
这五个粗壮的大汉笑得肆意,就连他们骑的座骑,都有些被感染了似的激动地小跑起来……
跑出去几里地,行在最头的大汉突然咦了一声。
他指着远处整齐的青草地,纳闷地问,“这是什么草?怎么会这么平整?”
不光是这些草长得都一般高,就是它们的间距,都跟用手量过了一样,恰恰好好!
“不认得,大概是这地方的草就长这个样儿吧?”
“诶!诶!大黑!你别跑啊!他娘的!再跑老子吃了你!”
五名大汉还没讨论出这个奇怪的草是什么玩意儿,他们座下的马匹就先骚动起来,不听指挥地奔进草地里,张开马嘴大啃特啃……
马儿饿了要吃草,这些男人们当然都知道了,可是来之前,这些马儿都是由奴隶割了鲜草喂过的,这才走了多远的工夫啊?
然而看着这些马儿,咔嚓咔嚓地吃着,青草汁四溅,那叫一个香甜啊!
“这是什么草啊,这些家伙吃得这么美?”
“我也来尝尝它是什么味道吧……”
一个好奇的伸手揪了截草杆子,扔进了嘴巴里,旁边的四个都去看他,“啥味道啊?”
那人呸地吐出了草沫子,“有那么点甜味儿,可再好吃还能有肉好吃吗?”
他们几个打头的,还是得赶快探明这平原上有没有部落,都在什么地方?
他已经有好些天没有享受过奴隶恭恭敬敬地送上的烤肉,没有搂着女奴逍遥快活了!
这都怪族里那些人做事不悠着点,也不看看族里根本没多少奴隶了,还在那儿不知所谓地随意打杀……
要不是看在那些武器都掌握在那几个人手里,他们这些辛苦干活的人早就跟他们翻脸了!
早晚有一天!
“呀!看,那是什么?是人!”
百步开外,一个小个子的家伙本来正朝着他们这个方向走来,然而一跟他们对视,脸色瞬间大变,掉头就跑……
“嘿哟!这可是真是运气不坏啊!才来就碰上了个小家伙!”
“瞧瞧这小矮个!估计我一根手指头就能弄死俩!”
“行了,废话少说,还不快把这个人给抓住!”
五个人呼啸着就催马追过去……
那小个子跑得虽然快,可却比不上青色草原速度最出色的幽马,小个子回头一望,更是吓白了脸,拼命地加快自己的速度,两条腿儿几乎快跑出了残影……然而,他跟身后骑上马上的那几个人还是越来越近了!
这些一定就是狐族人曾经说过的那些专门打劫为生的强盗部落了!
不行!他不能被他们捉住,他还得赶紧跑回去报信呢!
四条腿儿的当然远远胜过两条腿啊……骑马追在后面的大汉们一开始都没有尽全力,而是略带点猫捉老鼠的玩弄心态来逗弄这小个子。
就让他跑,再跑远一点,就能轻松地知道他的部落在什么地方了!
然后他们就可以大功告成,回去向首领交差领功……等打下这个部落时,就可以多分几个奴隶和战利品了!
然而他们就看到小个子身子向前一栽,似乎是被什么绊了下,摔倒在草丛里了。
这一摔就再没起来!
“快!过去看看怎么回事?”
不会吧,他们就这么追了几下,就把这人给吓得摔死了?
这什么部落啊,这实力也太菜了吧?
可跑到跟前才发现,小个子凭空消失了!
就在这五个大汉跳下马来,骂骂咧咧地上前查看的时候,在百步外的树丛中,爬出了那个小个子,四脚并用,速度灵活,眼瞅着那些敌人并没有发现自己,撒开双腿就朝部落狂奔。
“不好啦!不好啦!有强盗!强盗,部落的人……来啦!”
小个子跑得上气不接下气,眼瞅着正在田地边上手拿武器正在巡逻的捕猎队,顿时如同找到了主心骨,扯起嗓门大叫起来。
“啥?啥强盗!小毛你还不快说清楚?”
捕猎队一共十个人,自打前年田地大丰收以后,他们虽然名字还叫捕猎队,可每天的工作大不一样了!
首先是分成了十来个队,每个小队都有一块负责的地盘,主要是巡逻放哨,救助在附近干活的族人,当然了,收获季农忙时也会下田帮忙的。
头两年收获季的时候,他们可忙惨了……好些不长眼的大小野兽,都跟闻着味儿了似地也想来捡个便宜,想得可美!他们部落辛辛苦苦地开垦田地,春种浇水施肥除草的难道就是为了给它们捡便宜的么?做梦都没有!
对付这些不劳而获的野兽飞禽,他们每个小队可是大展身手,射箭抛网,长矛钩枪,样样都使了出来……每年的收获季,不光收获了粮食,也收获了不少野味!给族人们打打牙祭……
不知道是不是杀的多了,那些家伙们也学了乖,来得少多了,他们倒也是能腾出手来帮忙收割……但说心里话,对于他们这些勇士来说,还是打猎比做农活有趣得多啊!
之前都听狐族人说过,大家也知道当年青色草原上,大小十来个部落都被强盗部落给灭了可怕故事,但那毕竟只是传说,大伙不都没见过么!好多勇士就不服气啊,心想什么恐怖可怕,还能有我们部落厉害么?他们那么牛,怎么还在到处抢劫为生,不知道占一块好地盘,安安生生地过活?
看咱部落,光是种下的粮食蔬菜就足够吃的了,方圆百里的野兽都不敢来造次,族里的房子修建得跟那叫一个结实,就是来上一群犀角兽使劲撞都撞不烂……这样的石头院子足足修了三所,族人们就连刚结下对子的年青人都能分到宽敞的一间!
除此之外,族里还养着雪原羊,大鹌鹑,长毛鼠……
雪原羊是部落的吉祥物,当然是不能吃的,不过羊毛羊绒羊奶都是好东西,部落里的雪原羊已经有近百头……有了它们,部落里的小娃娃就算是生下来没有奶水或者是体弱多病,用羊奶喂就能长得壮,每个人冬天都能穿上一身羊毛衣裤,若是一年里干活得到奖励,也能得到奖品羊绒围巾或是汗衫。
而大鹌鹑这个品种吧,族长就一直惦记着,只不过大河平原上早就快绝了种,就没成功……后来还是兔族跟羊族合并之后,兔族人拿出了不少独门的东西,里头就有这个大鹌鹑,不过这大鹌鹑当时也只有五六只,光下蛋没有小鹌鹑出生。
还是族长想出了用火烧热灶,把蛋给孵化出小鹌鹑,大伙才恍然大悟,哦,原来大鹌鹑是从这些蛋里来的!
大鹌鹑能养活起来,而且一窝窝的长大,没半年就有了几百只……大鹌鹑的肉能烤能炖,鲜嫩可口,毛也能收集起来做成冬天的被子,鹌鹑蛋更是每天不能少,蒸煮炒,诶!那味道也是美滋滋,族里的娃娃们天天吃这个,个头眼看着都比他们小的时候高不少……三十岁以上的老人们还能跟他们这些壮年人一样有力气,就是超过四十的唐首领,奇首领,大巫他们,身板看着也结实得很!就是奇首领,刚并族那会儿,这小老头一嘴牙就只剩了六七颗,瘦小干巴,看着就没多少天了似的,结果呢,这小老头一顿能吃一碗小米饭加五个鹌鹑蛋!还能天天拎着大桶的食料去喂大鹌鹑呢!
至于长毛鼠的饲养,那更是两族合并的福利了。
兔族人搬过来跟羊族合并之后,看到雪原羊和大鹌鹑都养得那么好,就想起了长毛鼠这种小东西,这小东西也在地穴里生活,常常打个小洞偷兔族人的粮食,不过有时候被逮着以后就会剥皮烤肉,味道还挺不错的,就是这小东西机灵不好抓。
唐族长知道了以后就让人捉来了几窝,造了石头笼子关着,观察了段时间也发现了规律,就能养活大量的长毛鼠了,自从养了长毛鼠,部落里的毛皮衣服完全不缺了,那些肉的用处也很多,不光能当日常口粮,还能用来做捕兽诱饵……
现在的生活,不管原先是哪一族的,那都是觉得跟做梦一样,他们是生活在了传说中的仙境仙土!
而现在那些可恶的强盗部落敢来窥探?想破坏咱的好日子?
打!必须得打死!
拉着来报信的小毛问明白了情况,小队长脸色也郑重起来。
“他们是骑在兽身上?那兽是啥样子的?”
“看着有点像是鹿,可比鹿还大点,黑乎乎的,蹄子很大,跑得跟风一样……我吓坏了,没敢细看就赶紧从地道跑了!”
说起来,虽然羊族人有那么多的好东西,好点子,可他们兔族人也是有功劳的,今天要不是碰上强盗部落的是他,而部落又在最外沿的田地附近都修了地穴,说不准就被那伙强盗给抓起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小天使a唐雪15926214194,居小呆投来的地雷,摸摸哒。。。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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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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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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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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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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