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台下,渐渐地聚拢起了人群。
“呀,这是哪个歌星吧?”
“这个嗓子绝了……”
这就是水晶般的嗓音吧?
如果是普通小歌手,没听说过没见,再加上长得也就那样,来来往往的人流多半是懒得抬头看一眼的,但现在么,大伙都睁大眼睛,看那台上的年轻姑娘。
唱得这么好,怕不是主办方大出血,请来了真歌星助阵哟!
不过横看竖看,台上的年轻姑娘身材高挑,眉眼秀丽,长发飘飘,一袭长裙,特别的文艺风,一开口,那声音动听悦耳,沁人心脾,可确确实实不是哪位有点名气的歌星。
那歌曲还是一首从来没听过的,本来都有自己事情的路人也舍不得走开,等着台上的歌手唱完,又接着鼓掌,“再来一个!再来一个!”
热烈的现场气氛让歌手果然又接着唱了一首,这一曲倒是大伙耳熟能详的微甜风的小情歌,节奏轻松明快,台下的小年轻们都忍不住跟着点头轻哼……
“谢谢,谢谢大家……”
第二曲唱罢,年轻姑娘鞠躬退场,换了另外的歌手上台。
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这位男歌手也是运气略差,恰好排在年轻姑娘后面出场,眼瞅着围拢来的听众们又一个个地散开,就算是心里伸出几百只尔康手,也不能将他们给拉住……
他发誓,以后再也不跟着唐萌萌一起来演出了!
年轻姑娘从洗手间里出来,换上了身更不起眼的裙子,脸上的淡妆也被洗掉了,猛一打眼,就是刚从学校里出来的女学生。
这女学生就是今年大三的唐萌萌了。
这不是趁着周末假期,唐萌萌出来打工挣点零用钱嘛,正好这种唱现场,也特别能锻炼歌手随机应变的能力。
其实学声乐的学生,赚钱打工的地方挺多的。
比如说带学生做家教啦,去酒吧夜店驻唱啦,或者就去做司仪什么的也行,这种开业表演什么的,累人不说,挣得也不多……她们同学都不大爱接这种活儿。
不过唐萌萌将来的理想是当一个歌星啊,如果把这种活儿当做锻炼,也就可以接受啦。
“小唐,辛苦了……”
演出的联系人王姐将一个红包塞给唐萌萌,满脸带笑。
她就喜欢找唐萌萌这样的打工的,没那么多乱七八糟的事儿,来唱歌就好好的唱,也不介意环境什么的,而且这小姑娘神啊!
不管开始唱的时候,台下有多冷清,多没有观众,只要一开口,那总是能变成了小型演唱会的现场,而且往出一首歌钱能唱两三首,这小姑娘也不是那爱计较的,将来一定是个当歌星的料儿!
唐萌萌道了声谢,接过红包也没拆开看,就塞进了自己的包包里。
她跟王姐也打过好几回交道了,王姐这人做事靠谱儿,给的钱只有多的没有少的。
这回说好了是五百,那就应该最少是五百了。
她打了一段时间的工了,就是想攒点钱,给姥姥买个生日礼物。
正好这家商场开业做活动,她来的时候好像瞥见商场二场有个XX专卖店,她就打算去看看最新款的平板电脑。
别人家同年纪的爷奶辈,现在能学会用老年机都很不容易了。
但她家姥姥,就是那么的与时俱进,时髦新潮,电脑都玩得很溜呢,甚至比她这个小年轻还潮,居然在XX论坛上还有个顶有名的大号,甚至发的热贴还出版了小说,又卖了影视。
所以说,要送姥姥礼物,就得送个最新款的平板,这样,姥姥再上网看贴,就不用老坐在电脑跟前了。
她的预算大概是一万出头吧,打零工的钱,加上平时省了一两千,应该是够的了。
“唐同学……”
正在脑海里算计着要买个什么颜色,皮套配成什么样的唐萌萌,就被一个人给拦住了。
“嗯?您有什么事?”
唐萌萌眨了下眼,望着这个拦路的男人。
个头不高,一身乌漆抹黑的西装,看样子年纪大概有三十了,脸上的表情似笑非笑的,不大招人喜欢,不过看对方这个个头,再加上这里是人来人往的商场,唐萌萌也不是很害怕对方来者不善。
拦路的男人如果有读心术的话,肯定得吐出一口老血来。
在他自己眼里,西装革履,衣冠楚楚,风度翩翩,二十八岁半的年纪正好是男人最有魅力的时段,而他面带微笑的神情,据交往过的几任女友说,是文雅中带着点不羁风,特别有男人味儿……
所以说无知就是福啊!
男人嘴角微勾,微笑着递过去一张名片,“唐同学你好,这是我的名片,我刚刚看过你的演出,你很有天赋……我跟王女士聊了聊,之前跟她有过合作,所以才知道你姓唐,是音乐学院的学生。”
唐萌萌有点心不在焉,“嗯,嗯您好,是有什么事吗?”
听说那款平板挺抢手的,要是去晚了不知道还有没有啊。
“唐同学,有这么好的天赋,尤其是你的歌声,在你这个年纪来说,真的是前途无限的,正好我名下有家会所,需要驻唱歌手,不知道唐同学有没有意向?”
哦,唐萌萌明白了。
原来是想招工啊!
“嗯,嗯,好的,谢谢您的赏识,我回去想想啊,如果想去的话,就跟您联系可以吗!”
唐萌萌这串话说得就很不走心,嘴上说着,脚下已经开始往前走了。
嘿嘿,她们这个专业的,能接触到的机会其实很多。
以唐萌萌的水平,想去酒吧夜店唱歌,那肯定容易得很。
唐国歌坛从二十年前开始慢慢发展起来,就有好多知名的歌星,最早就是在酒吧驻唱的,特别是那些唱摇滚和民谣的,在酒吧驻唱,一个是有了生活来源,二是特别容易在那儿被业内星探发掘。
比如说唐萌萌她们宿舍的两个比较胆大的女生,就在京城一家知名的酒吧打工驻唱。
但唐萌萌从来没想过去那样的地方锻炼自己的唱功和台风。
也不是说去了那种地方,就一定会沾染到坏习气或是碰到不好的事,而是就像她姥姥说的那样,既然能有轻松模式,为什么要去选hard模式呢?
她姥姥一个老太太,都能挣到钱供她上了大学了,从来也没让她有自己家很穷需要节衣缩食的意识,当然也不必要辛苦自己去那种有些杂乱,安全不能保证的地方打夜工了。ωωω.χΙυΜЬ.Cǒm
“呃……”
眼瞅着这年轻女生走得飞快,头也不带回的,搭讪男人不由面露愕然。
是他搭讪的方式不对吗?还是说,这个小女生,眼光不够犀利,看不出来他手上的腕表,身上的高订价值足够她在这种商场开业演出中唱几百首歌?
唐萌萌脚步如风地上了二楼的扶梯,等到了二楼,她看了眼拿在手里的名片。
“之华会所?没听过!”
唐萌萌经过垃圾箱,就想把名片给丢进去,不过想了想,又塞进了包包外侧的小口袋里。
拿回去给同学吧,说不定他们感兴趣呢!
她们班有几个男生,虽然学的是美声,可却特别爱去夜店里唱摇滚。
“小姐姐,这一款平板是最新出的,配置也好……现在市面上算是顶配啦!今天开业优惠,可以打个九八折,还可以送一个皮套呢!”
“好吧,就这个!”
“好来!小姐姐刷卡还是付现?皮套喜欢什么颜色的?”
“就要这个土豪金的吧!”
唐萌萌刷了卡,看着几个颜色各异的皮套,毫不犹豫地选了土豪金色。
“这个颜色很少有女生喜欢的,小姐姐的眼光就是与众不同。”
店员小哥一个劲儿地吹捧着唐萌萌。
这么漂亮,声音好听又出手大方迅速给他充业绩的顾客,也不是天天都能碰上的啊!碰上了就要珍惜啊!
“这是送我姥姥的啊,我姥姥就喜欢这么炫酷的颜色……”
店员小哥瞬间表情石化。
姥,姥……这是什么神仙姥姥?
在大部分年轻人想要一个平板而舍不得钱包的时候,这顶配款的居然是要送给个老太太的,他真的很怀疑,这位小姐姐真不是说来逗他玩的?
唐萌萌把包装好的平板盒子装进包包里,有点恶趣味地冲着店员小哥挥了挥手,脚步轻快地离开了。
没什么急事,不赶时间的唐萌萌一路公交转地铁再转公交,回到了校园内。
“萌萌打工回来啦?”
“嗯,今天还挺顺的,哦,对了,Jack,这个给你,路上碰到了个人,他说他家里有会所,要招驻唱歌手,你看看靠不靠谱……”
正好在校园里碰上个长发及肩的男生,唐萌萌本着资源不能随便浪费的原则,把名片给了对方。
这位男生可不一般,据他自己说,打小就是他们胡同的小霸王,率领着一帮小弟差点组建帮派的那种,幸好后来兴趣转移到了充满激情的摇滚乐上……因为家里有矿,爹妈花了大钱送他来学美声,但这位主儿却把时间都花在了酒吧驻唱上……他可是要做摇滚天王的男人!
“嗯,那人该不会是想泡妞的骗子吧?萌萌可别信他,还是让Jack大哥我先来把把关再说!”
开玩笑,唐萌萌可是他们这一届的系花了!怎么能被个来历不明的老男人就骗了去!
都是同学,说话也比较随意,Jack拿起名片眯着眼睛看了两眼。
“咦?之华会所?这地方我还真知道,就在酒吧一条街,档次还行呢……”
会所老板的话,这老男人大概还是挺有钱的。
像有些眼皮子浅的女生,还真有可能被哄上手了。
不过唐萌萌么,嘿!老男人算是踢到铁板了。
“哦,这样啊,那你有兴趣就留着,没兴趣就扔了吧……”
唐萌萌一甩马尾利落地走了。
她还得赶紧回去练乐器呢。这两天忙打工,练乐器的时间都不够了。
回到宿舍,只有一个女生在。
周末大家都有各自的活动。
“萌萌回来了?来来来,尝尝我买的荔枝。”
舍友这么热情,唐萌萌就尝了一个。
“萌萌你一会儿去哪儿?电脑能不借我用用?”
唐萌萌正把平板盒子往自己柜子里放,“你的电脑呢?”
“不知道怎么回事,开不了机了。”
唐萌萌想了想,“那你等一下哦。”
看到唐萌萌打开电脑,拷贝了一些文件出来,然后把原文件都删掉,女生撇了撇嘴,“这是干嘛啊?我就是用用,不会动你磁盘里的东西的!”
干嘛防贼似的啊?
唐萌萌很认真地答,“我姥姥说,像电脑这种私人用品,如果外借的话,要保证里头没有不能丢的重要东西,不然如果出了事会很麻烦的……”
唐萌萌在电脑里存了十几首自己写的歌。歌词曲谱还有清唱的小样都在,这些可是她毕业以后最重要的资产,将来能不能顺利成为知名歌手,可就靠它们了。
女生目光闪闪,不高兴地摆了摆手,“算了算了,这么麻烦,我不借你的了,去借别人的吧。”
小气鬼,整天神神叨叨的,想沾到她的便宜可是真不容易。
“那好吧!”
唐萌萌把自己的电脑关机,然后放进上锁的柜子里。
虽然说是舍友,但分到一个宿舍是随机分配的,并不是志同道合特别谈得来才在一起的,如果能交到朋友当然好,交不到也不用遗憾。
一个宿舍里四个人,要让唐萌萌看,值得交往的也就只有一位而已。
舍友瞪着眼睛坐在那儿,好气哦!
这个唐萌萌真是太讨厌了!
唐萌萌却是拿起自己的笛盒,准备去操场练习去……
忽然就听到手机响了。
唐萌萌接到手机的时候,整个小脸都亮了。
“姥姥?什么?你来京城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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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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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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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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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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