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从云南边境回来后,就一直没有怎么动手过,表现出来的也只不过是普通人的冲动,唯一的一次出手,还是在夜猫酒吧对付那些保安的时候,可那时候有赵叔对付夜猫,所以并没有太多人在意我,可以说到现在为止,不管是杨鹏还是杨程,亦或是陈辉他们,都不知道我的实力如何,更不用说马成了。
如果他清楚的知道我的实力,恐怕就不会这么轻易露面了。
我的举动,也把吴老板他们几个吓了一跳,没想到我会这么冲动,居然敢在马成的地盘上直接动手,可他们现在算是跟我坐在一条船上,所以他们除了震惊之外,也只能硬着头皮上。
带着几个酒吧老板打架,还别说,这种滋味还挺不错的,只不过我也用不着他们,今天我来一是为了报仇,二也算是把计划继续推行下去,三爷当年能够从一个小混混发展到如今的高度,再联想到当初青姐跟我说的那番话,我心里也隐隐有了目标,我不仅要替代三爷的位置,成功作用杨氏集团,我还要把地下势力一把抓!
夜猫只是被我杀鸡儆猴的一个小人物,既然一个夜猫不够,那现在就再加上一个马成!
保安头子看起来有点实力,至少比一般的花拳绣腿强上一些,听说马成就是给人看场子出身的,看来这话不假,被我打了一拳之后,立即爬起来狰狞着脸跟保安头子一起动手,出手力道凌厉,的确很有几分威势。
只不过在我眼里,依旧构不成威胁,我现在真的非常庆幸大胡子把我带去了云南边境,否则我肯定没有这么大的底气跟自信,有句话叫一切的自信都来源于自身的底蕴,看来这句话一点都没错。
上次第一次用刀扎夜猫,心境不稳的我跑到江边去睹物思人,正好秦玉也来了电话,尽管我们从头到尾都没有说几句话,但我心里的不平静却依旧消失得无影无踪,也许这种精神上的安慰,只有秦玉能够给我吧。
一心两用的我游刃有余的应对着马成跟那一干保安的围攻,跟我的游刃有余不一样,马成跟那个保安头子是越交手越心惊,到最后马成的脸上已经出现惊惧之色。
那些围观的人也都一个个发出惊呼,脸上写满了不敢置信。
“算了,一群废物,玩下去也没意思。”我冷笑一声,摸清楚他们的实力底细之后,不再跟他们耗下去,一脚踹飞旁边一个打算偷袭的保安,同时掠至那保安头子身旁,硬接了他一拳之后,迅速一记肘击打在他的脖颈上,直接把他给击昏了过去。
马成此时已经有了退意,趁我跟保安头子交手之际往后退去,我眯了眯眼,这个时候才想着逃跑,会不会太晚了点?
不顾另外几个惊得愣神的保安,我果断冲到马成身前,嘴角勾起了一抹对他来说仿佛来自地狱的冷笑,在他根本毫无反抗之力下,轻而易举的就被我伸手扼住了喉咙。
我想,马成估计到这一刻都想不明白,我为什么会突然变得这么勇猛无敌吧。
如果连他们这些人我都收拾不了,我也没脸面对大胡子了,在云南边境那种地狱里生存下来的人,无一不是精英中的精英,在普通人眼里,基本上就是无敌的存在。
没有那一次次在死亡边缘挣扎的经历付出,哪里会有现在的丰厚回报?危险跟机遇总是像一对双胞胎一样相伴相生,能撑得住危险,就能抓得住机遇。
被我扼住喉咙的马成,眼睛猛地瞪得老大,一脸惊恐加不可思议的瞪着我,仿佛我此刻化身成了最邪恶的死神,要他命的死神。
事实也的确如此,只要我用力一扭,就能轻而易举的扭断马成的脖子,只要他还有求生的欲望,就肯定会怕死。
“你…你不能杀我!我是钱家的人!呃!”马成惊恐大叫,却被我陡然加大力道,发出痛苦的惨叫。
只不过他的话也让我下意识眯了眯眼,钱家?
我听过钱家,也是那次在三爷寿宴上听过的,相比于被很多人熟知的杨家,钱家要显得低调很多,当然,如果你知道这个钱家有三分之一的人在系统里面工作的话,就会觉得他们的低调是理所当然却又那么虚情假意。
每个城市总有一些站在金字塔顶尖的人物,这一小撮人被人称之为上流社会,有一些会通过媒体被人所熟知但却又远在天边,有一些则根本就极少有人知道。
杨家的三爷,钱家的钱兵,都是处于金字塔顶尖的人,想到这,我莫名想到了另外一个以低调著称的家族式企业,宋家,不同于钱家装出来的表面低调内里猖狂,宋家是从头至尾从内到外都低调得不行,至少我除了那次在三爷的寿宴上见过宋家人之外到目前为止不管是现实还是新闻就都没见过了。
或许是见我一直没说话,马成继续双手用力掰着我的手腕说道:“我要是出了事,钱家不会放过你的!”
看来我的沉默落在他眼里成了忌惮的意思。
我眯眼盯着他,看着他眼里闪过的一丝庆幸,我咧嘴笑道:“你不说我还真不知道钱家居然会跟你这种人为伍,你觉得如果我把这件事抖出去,对钱家的影响是大还是小?”
马成原本稍微庆幸的表情瞬间变得惊恐无比,看来人在死亡的威胁下总是会短暂的失去理智,钱家的性质跟杨家还有宋家都不一样,而钱兵更是坐到了武汉市第三把交椅的位置,如果这件事传出去,对钱兵的影响可想而知。
一个是武汉市的父母官,一个是看场子出身的混混,两者会产生牵连这本身就是一件值得八卦的事儿,马成在死亡的威胁下失口说出这个消息,本意当然是想要让我因此而忌惮再放了他,可他这么做只不过是弄巧成拙罢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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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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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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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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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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