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觉得我儿子表现怎么样?”
“当然是这个了。”
黄金竖起了大拇指:
“简直成精了。”
“那你觉得他有当搜救犬的实力吗?”
“那可不,天底下有几条狗像他这般聪明?”
“那他就是搜救犬!”
老人自豪的说着。
黄金明白了,合着这搜救犬并非官方,而是老人自己训练出来的。
黄金来了兴趣,问道:
“老爷子有什么特殊的训狗方法不成?”
“你想学?”
“是的,我觉得这也算是一个不错的手艺。”
“没那么厉害,但你要是想学的话老实说我也不知道该怎么教。
反正我就是平时多跟它说说话,然后经常让它做一些事情。
如果它做了我喜欢的事,做对了,就给它一点奖励。
久而久之,它便渐渐的能听懂一些我的要求了。”
“嗯……听君一席话,如听一席话啊。”
“哈哈哈,这方面不是那么简单的,等你养了狗,而且愿意花时间和对方玩耍相处就明白了。”
“希望我能有那个天赋吧。”
叹气,然后又聊了一些有的没的。
尤其是说到土狗问题的时候,黄老爷子的话匣子一下子就打开了。
他说:
“我喜欢土狗,跟我挺配的,也不贵,俗话说的好,龙配凤,山鸡配土狗。”
“前者我听过,后者倒是没有。”
“我编的,反正意思就是那么个意思,但实际上,我觉得山鸡是配不上土狗的。”
“为什么?”
“你想啊,山鸡有多少优点,土狗又有多少?
首先,土狗不挑食好养活对吧?而且还懂规矩、懂事,更是能帮主人家看家护院。
不嫌家贫,任劳任怨,也不丑,价格还便宜。
你说世上到哪去找这种好狗?
就这些优点,山鸡有吗?
那玩意除了能炖汤还能干啥?”
“但那玩意儿补啊,山鸡肉好像还挺贵的,而且挺少见。”
“是啊……感情有时候敌不过利益,新鲜感在某些人眼里就非得那么重要。”
“额……我不太明白您的意思,咱不是在聊土狗吗?”
“是,也不是。”
老爷子只是在笑,但笑的并不纯粹。
他不知怎的,开始了聊起了自己的过往。
“我家一开始是种地的,我小时候也种地,那时也没个什么好志向,就想着能吃饱饭,娶个媳妇,过上好日子。
平平安安就好。
但后来村里的风气变了,大伙儿说种地不挣钱,年轻人也都去城里打工了。
因为所有年轻人都去了,留下来的年轻人反而被人说没脑子,图安逸。
所以我也就跟着去了。
开始的时候做过饭店的服务员,但因为从小没上过几年学,菜单上的好多字都看不懂。
就被安排去打扫卫生了。
但因为不小心撞见了老板和他的情人在厕所偷情,所以事后就被开了。”
“开了?不应该啊。”
黄金不解:
“按理说老板不该给你封口费让你别乱说吗?”
“正常情况是这样,老板也的确给我加了几块钱的工资,算是封口费。
可问题在于最后他和情人的事还是暴露了。
导致老板娘直接闹到了店里。
事后老板以为是我告的密,就把我给开了。
我拼了命的解释,可他却根本不信。
还说什么:
〔我早就看你这个乡下来的不顺眼了,也就你这种死穷鬼喜欢打小报告,没素质的东西〕。
现在回想起来,那大概是我第一次感受到城里人的恶意。”
“只是运气不好吧,个体不能代表全部。”
“但即便只占少数,在城市里待的久了,久而久之也能遇到不少这类人。
这还是在当时的背景下。
我记得那时的国家口号是:农民万岁,劳动光荣。”
“现在这类人应该少了。”
“是少了,却仍有不少,而且更会伪装了。”
“咱还是聊聊那之后的事吧老爷子,不快乐的事就随他过去好了。
从饭店离职之后呢?你又干什么去了。”
“我想想……哦……那时候我还挺年轻,有膀子力气,就去矿场干了十年。
但那之后身体就出了各种各样的毛病,再加上活太累,所以后来被迫辞职了。
那之后又去了工地,工地还好,活轻松很多。
而且工地和矿洞的工作氛围一样,因为大家都是底层人,所以相处起来倒也相安无事,不存在谁歧视谁的情况。
就是最后一年老板跑路了有点难受。
那一年算是彻底白干了。
虽说最后政府下场帮忙了。
但那老板却移民国外去了,政府也没法子。
再加上当地的财政不景气,媒体也不太愿意报道这事,所以咱就只能自认倒霉了。
当时是建国初期嘛,啥事都有,这不奇怪。”
“那后来呢?”
“后来?后来就换了个工地呗,又接着干,这次的老板还好,是个好人,没拖欠过我们工资。
我在那老板手头干了整整二十年,但后来还是走了。
原因是年纪大了,身体渐渐跟不上,老板亲自把我劝退了。
他是个好人,结账的时候多给了我两万。
而且之后的扫大街工作也是他帮我找的。
后来我才知道,原来平时和我很聊得来的保安老弟是他爸。
我说他怎么这么照顾我呢。
至于再后来……也就一直在干清洁工了。
直到后来的丧尸爆发,也就是现在。”
黄老爷子的一生差不多就是如此。
但他并没有提及自己过世的儿子和离婚的妻子,看来是不想提。
不过值得一提的是,当时的a国正处于快速发展的阶段,需要大量能吃苦的工人建设城市。
而黄老爷子毫无疑问就是那时官方媒体所赞扬的“建国功臣。”
所谓的“最美劳动者”。
他这一生大部分时间都花在了建设祖国上。
——
“小伙子,你喜欢土狗吗?”老人望向黄金。
“喜欢啊,土狗性价比极好,哪有讨厌的道理?”
“是啊,土狗老实勤奋,吃苦耐劳,任劳任怨,毫无疑问是很不错的狗。”
老人的欣慰的点了点头。
又道:
“所以我特别不理解,为什么现在的很多人反而看不起土狗,且一个劲的表现出外国狗高人一等的风气呢?”
“还是有不少人喜欢土狗的。”
“可市场的狗价就已经说明了一切,说句再直白点的,你见过有几个有钱人养土狗的?
可能有,但绝对不会多。”琇書蛧
“大概……只是图个新鲜感吧。”
“但即便是新鲜感也足以伤人了。”
“……”
老人说着,喝了一口茶。
随后,他望着黄金,笑问道:
“小伙子,你觉得我,或者我们这种人是什么?”
“什么?”
“是土狗啊,咱们不是一直在聊狗的事吗?哈哈哈……”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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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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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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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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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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