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真的很像,像太子哥哥送给瑾娘的那只。”
“我上次送你的兔子还活着吗?”
飞儿惊奇的看着瑾娘,他上次之所以送给瑾娘一直小兔子,完全是因为那只兔子的眼睛像瑾娘,湿漉漉的。
他记得有一次自己不小心将瑾娘惹生气了,他哭起来以后眼睛就是那个样子的,湿漉漉的,看着就想保护她。
“太子殿下送的东西,自当好好养着才是。”
一旁一个身穿绛红色衣衫的少年微笑着看着飞儿跟瑾娘。
这少年名叫杜轩之,是礼部侍郎家的儿子,听着名字可是不错,但是飞儿却一点儿都不喜欢这个人。
瑾娘听了以后认真的看着杜轩之点了点头,她也赞同这句话,那可是太子哥哥送给自己的,自然要好生照料了。
飞儿却是转头淡淡的看了杜轩之一眼,心里对他真的是讨厌至极。
飞儿如今虽然还不到十一岁,但是自小培养起来的帝王之气可是不能小觑的。
平时龙天琪也会有事没事就将这一帮子官家子弟叫在一起跟飞儿玩,除了想要培养一下他们的感情之外,另外一个就是想要让飞儿今早养起自己在这群孩子之间的威仪。
因为这群孩子都是官家子弟,不出意外的话最后也会走上官途,早早让飞儿接触他们,也能给飞儿的未来做准备。
还别说,经过几次接触下来,飞儿真就有几个比较好的之交伙伴。(((
比如说魏钊跟单元词收养的义子单威,侍郎将邓将军的大儿子邓乘风,七七八八算下来也有差不多五、六个。
当然其中也有飞儿不喜欢的,这个杜轩之就是第一个。
其实飞儿不喜欢杜轩之的原因也很简单,因为他总是没事就盯着瑾娘看。
你可以看天看地看别人,但就是不能看瑾娘!
这是飞儿心里的底线。
飞儿轻笑一声低头对着身前的瑾娘道:“咱们出来这么久,想来你爹爹跟娘亲也担心了,咱们回去吧?”
虽然瑾娘还没有玩够,但是她也知道,自己出来确实有一段时间了,不能让爹爹跟娘亲担心,于是乖巧的点了点头。
飞儿勒紧手里的缰绳,双脚轻磕马腹,马儿不紧不慢的向着宿营地跑去。
既然太子殿下都打道回府了,身边跟着的一群少年也立刻调转马头,跟着向前跑去。
杜轩之本来想巴结飞儿的,但是没想到竟然吃了个闭门羹,这让他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立刻就感觉到脸面上有些挂不住。
另一个身穿宝蓝色衣衫,十五、六岁的少年看到跟在最后边的杜轩之,嘴角不禁勾了勾,故意放慢速度跟他走在一处。
“杜公子不必在意,太子殿下跟咱们这些个凡夫俗子是不能比的,清冷高傲许多也是应该的。”
杜轩之听到声音转头看了一下,轻笑道:“我道是谁,原来是翰林院学士赵大人家的六公子。怎么?这次春猎赵大人也将你带上了?”
这位赵公子原来就是上午跟王小姐斗嘴的那位赵小姐的弟弟,他是赵大人家四姨太生的小儿子,平时为人比较平和,因为母亲出身低微,所以遇到什么人都礼让三分。
听到杜轩之这样说也不生气,毕竟比杜轩之大上几岁,性子也沉稳许多。
他只是微笑了下,道:“我本不愿意来的,但是父亲偏要带上,所以也就跟着来了。”
杜轩之听了以后却只是嗤笑一声,用力一磕马肚,快速的跑远了。
赵公子看了看跑远的杜轩之,嘴角扬起一抹微笑,不紧不慢的走在最后边。
其实他人看自己什么眼光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以后自己一定会出人头地,到时候自己定叫那些瞧不起自己得人仰头望着自己。
………
飞儿带着瑾娘回来时辛歌已经准备好了晚饭,看着两个孩子一起骑着马回来,辛歌嘴角边荡起了一抹柔和的微笑。
“瑾娘这丫头平时疯的很,没给太子殿下惹麻烦吧?”
辛歌一边将瑾娘从马背上抱下来,一边微笑着跟飞儿说着话。因为飞儿几乎是辛歌家里的常客,所以辛歌跟他说话也就没有那么多的生疏与规矩。
飞儿跳下马背微笑着看着辛歌道:“瑾娘乖巧的很,怎么会给本宫惹麻烦呢?”
飞儿如今已经快要十一岁了,也许是因为练武的原因,身子骨长的正是快的时候,去年还只到辛歌的胸口,如今已经快要到她肩膀的位置了。
辛歌微笑着捋了捋瑾娘被风吹乱的发丝,拉着两个孩子走进帐篷洗手准备吃饭了。
这时候修哲从外边走了进来,手里还用端着一盘子鹿肉,这是刚才他死皮赖脸从龙天悌那里要来的,没想到他刚一掀帘子就看到飞儿也在。
脸上原本的笑容立刻就没了,转而变成了一副阴沉的脸色不悦的看着飞儿,“你怎么在这里?”
辛歌听到修哲语气不好,连忙上前拉了他一把,有些责备的道:“你怎么这样说话,太子殿下刚才送瑾娘回来,我留他在这里吃完饭的。”
“在这里吃?难道他没地方吃饭吗?”
修哲瞪着眼睛看着飞儿,戒备的将原本还站在飞儿身旁的瑾娘拉倒自己身边,将手里的鹿肉递给她道:“去,放在桌子上跟你娘一起吃。”
瑾娘端着一盘子肉转头用乌溜溜的大眼睛担心的看了飞儿一眼,飞儿回给她知道安心的微笑,她这才跟着辛歌一起坐到桌子旁。
辛歌只是轻声叮嘱修哲不要太过分便转身去照顾瑾娘了,再怎么说飞儿的身份也是太子,他虽然是太子太傅,但是说话也不能太过火。
辛歌之所以这样放心,完全是因为这样的事发生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往常飞儿来太傅府时修哲都像防贼一般防着他,就是因为看出来飞儿对瑾娘的感情不一样。
不过想想这也怪不得修哲,任谁自己得女儿被惦记上了,也都得像他这样,更何况女儿还没长大呢。
其实修哲也不是不愿意瑾娘跟飞儿在一起,只是飞儿毕竟是未来的储君,以后若是真的继承那个位置,只怕身边的女人不会少,修哲不想看到瑾娘跟那些女人争风吃醋,这才是他反对飞儿接近瑾娘的原因。
m.χIùmЬ.CǒM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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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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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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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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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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