冥魅一看见他就识趣地走了,枉顾嫂子在后面喊她,她就只说要给风清医病,把那个木头人也带走了。
李锦妍愤愤地走进屋关上门不理他,可男人却厚着脸皮跟进来了。
“阿锦,我们回去吧。”
他一脸柔色地立在花厅里哄她,似是带了十足的诚意。
“谁要跟你回去,我以后就住在这儿了,你就跟你的小侍婢住在旁边好了,咱们谁也别给谁添麻烦,就只在外人面前装装样子。”
“我托人给你找了一只差不多的瓶子,你看看喜不喜欢?”从带来的锦盒里把东西拿出来,连带着那块碎片,他就是想叫人照着做个一模一样的。
“我才不要,碎了就是碎了,永远也粘不好了。”言毕又觉得不解恨,加了一句,“粘好了也没用!”wWW.ΧìǔΜЬ.CǒΜ
两人就这么僵持着,她不理他,他也不走,到了晚饭时分依然一直赖在屋子里。
咕噜噜,咕噜噜。
锦妍的肚子不停地叫着,她饿得要命却又硬撑着不肯去吃饭,仿佛那样就输了。
“你快还我钱,月白七七八八打碎了我好多东西,你十倍赔给我!”
笑了一下,明七厚着脸皮道,“我明日就打发了她好不好,至于钱,我以后的俸禄都归你管,反正也是靠你爹才入仕的。”
“呸!不要脸!”拿起枕头想要砸他,搬起来觉得太重了,最终又放了回去,“你爱怎么样就怎么样,谁管你,我要去吃饭。”
“金澜苑的古董羹很好吃,你要不要跟我去尝尝?”
一句话就就把她定在了原地,她确实很想吃古董羹。
“可以喝酒,你要是喝多了,我就带你回来。”
“谁用你,我有风清。”
“他在医病,治嗓子的时候怎么能喝酒呢。”明七的眼底似有星光,亮闪闪的,毫不掩饰,“新制的葡萄酒,据说是西域的舞姬做的,我不敢一个人去尝,不如,一起吧。”
最终还是败在了美食之下,李锦妍哼了一声,“一起就一起,那就叫上你夫子妹妹,咱们一块儿,还有你那个不着调的弟弟,他,他到底什么时候娶我姐姐?”
“我回头骂他两句,叫他对万安公主好些,行么?”
露出一个这还差不多的表情,锦妍终是应了下来。
金澜苑里,几个人刚上了二楼,便见一个锦衣华服的男人被簇拥着走进了大厅。
“那不是盛王么?”
盛王李沐是玄宗的第二十一子,也是武惠妃最小的儿子,自幼受尽宠爱,是锦绣堆儿里长大的翩翩少年郎。武惠妃一心想为他寻一门好亲事,只是这位王爷最是不羁,帝都一众贵女他全都瞧不上,偏喜欢一个误入风尘的,这一点犯了玄宗的大忌,索性一不做二不休,将人生生打死了。
自此这位殿下便自暴自弃,武惠妃替他议亲议了几次都没成,本想妥协,反正长子地位稳固,自己对这个小儿子要求便没那么多,只要是身家清白的姑娘,凭他愿意娶谁都行。
可他就这么耗着,日日流连勾栏瓦舍,寻欢作乐。
销金窟的相好一抓一大把,宅院里却常年空置,连个侍妾都没有。
崔钰和冥魅相视一眼,都盯上了这个盛王。他本想亲自去,可是碍于妻子有孕,就只好叫明九跟上,虽然老七办事更为稳妥,但谁叫人家有了家室,小夫妻刚刚和好,他这个做夫子的总不好惹人嫌。
直至今日明九才体会到娶妻也有娶妻的好处。
男人左拥右抱地进了厢房吃酒,一直到夜半时分才醉醺醺地回到府邸,一路跟在他身后,明九一袭黑衣飞檐走壁,轻巧如燕般落在了瓦顶上。
李沐似是累极了,洗澡洗了一半儿便睡了过去,躲在暗处的人觉得无趣儿,谁要大半夜的看一个男人沐浴?
明九正打算走,忽见一双柔弱无骨的手按在了李沐的肩上,女子身形一点一点显现出来,没想到他还金屋藏娇,可当对方完全走进烛光里他才发现不对。
这女子不是人。
明九急忙屏气,鬼跟人可不一样,能够察觉周遭环境中的异常,若是叫她发现自己那就糟了。
即便不被盛王府的护卫射成筛子,也要露出行踪。
摸上了她的手,男人一直没有睁眼,只笑道,“怎么,想我了?”
“干嘛总去喝酒,你不知道喝酒伤身么?”
“存心,我存心气父王和母妃,谁叫他们伤了你。”
“你本来有大好前程的,何必为了我,总不能叫冤魂做王妃.......”
“我王兄其实该感谢你,若不是为了你,我还想与他争争皇位的,”他知道勾栏女子即便娶回去也只能做个妾,所以从没奢望过太多,可他的嫡兄却连这点希望都不肯给他,非要向父皇告密,以为这样就能叫他被厌弃,继而削弱他夺权的可能。
“只是他杀了你,即使我做不了皇帝,他也休想。”
“何必呢,李沐,我已经死了,帝姬给我的任务没有完成,李唐的基业还要延续,你这么好,你应该做王,我可以帮你,为万民谋福祉。”女子的声音很哀婉,无奈之余更多的是心疼。
“你能为了我背叛主人,我为何不能为了你负万民,你们那个帝姬的诅咒很好,你做不成,我就帮你,他们杀了你,我就毁了这江山替你出气。”
“李沐,你到底要做什么?”
“我要让我的父兄反目,让那个诅咒成为现实。”
一把将她拉进了水里,他每日都盼着晚上,只有晚上她才能出来,如往昔一般陪着自己,所以他夜夜饮酒,只希望白日里醉着时间能过得快些。
“李沐,你不能这样,与鬼交合是损阳气的。”
“死都不怕,还怕损什么阳气,只要能活到把该做的事做完,我就下去陪你。”
后面的场面明九没敢再看,这一幕的信息量太大,他得赶紧回去告诉夫子才行。只是他才到门口,还未来得及出去,便叫人拦下了。
对方来势汹汹,招招狠辣,两个人打得难解难分,明九本想用术法遁去,却发现对方也会。
“该死的。”
明家九爷第一次遇上一个硬茬,扇子在夜色里闪出一片银光。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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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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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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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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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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