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来是这明媚的春景着实令人动心,太宗在这一日忽然来了兴致,叫了几位世家子和宫中的皇子陪他打马球。嫔妃们自少不了要去给自己的丈夫儿子捧场,韦氏也带着临川和汝南,一同到马场看球赛。
城中的几位贵女亦受邀前来,正值豆蔻的少女们看见场上英姿勃勃的少年郎皆是一脸喜色,孟姜更是开心极了,与冥魅一道坐着聊天。
只有长孙蓉嫣一脸凝重。自她母亲从承欢殿回来后,宫中便再未过问她和崔钰的婚事,两人的婚期像是被遗忘了一般,就此搁浅。
崔钰仍旧每日按时到礼部当差,刚开始还有人向他讨喜酒喝,可是渐渐的,众人也就不问了。
大家同朝为官,自然都不是傻子,崔钰这样,而宫中又只字不提,作为同僚何必自讨没趣呢。
故而,一切如常。
可就是这如常,深深刺痛了长孙蓉嫣。
抬眼望了一下不远处的女子,二八芳华,正是一个女子最俏丽的时候。汝南公主穿着一袭藕荷色的齐胸襦裙,外面罩了一件缎绣罗衫,衣裙上绣满了粉青色的海棠纹,那样素雅清丽的颜色穿在她身上竟也生出一种夺目的美来,引得人挪不开眼睛。
同是女人,长孙蓉嫣心中的妒火越烧越旺。她承认,李字儿确实好看,可她恨得是,这好看与那女人的好看一模一样,刺眼更刺心。
犹记得当年,她带着李淳风去崔府的时候,崔钰看她时那陌生又冷漠的眸光。直到听她絮絮说完那一切,男人的脸上才闪过一丝震惊。
可是随即,他便平静了下来,握着那把佩剑不慌不忙地将她带到了后院。
他对她说,别怕。
那是她唯一一次从他脸上看见温柔的神色。她以为,只要过了那夜,他们还能继续履行婚约,还能再续前缘。
可是,她错了,当她见到内室里那个被他们惊醒的女人的时候,她便知道,自己和崔钰,此生都不可能了。
饶是披头散发,饶是未施粉黛,可那绝色的容颜还是深深印在了脑海里。同为女人,她知道那样的美貌意味着什么。哪怕崔钰不是一个肤浅的人,哪怕他当着她的面杀了那个女人,却也在那之后斩断了两人之间的一切。
“长孙姑娘,你我既已错过,便是命中无缘。无论崔某之前娶的是谁,都是崔某的亡妻。这件事中,她纵然有错,可也承担了相应的后果,还请长孙姑娘高抬贵手,莫再追究。”
“从此以后,你我二人桥归桥,路归路,再无瓜葛。”
他说的决绝,脸上没有半分犹疑的神色。长孙蓉嫣一颗心沉到了底,她的梦碎了。
可是,她不甘心,所以她等了十年,求了他一次又一次。直到上巳节,她将陛下搬了出来,她以为这一次,她赢定了。
却没想到,到头来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陛下是赐了婚,可崔钰就这么晾着她,陛下还能把刀架在他脖子上不成?
进退维谷,她把自己的路也堵死了。
长孙蓉嫣气的攥紧了拳头,掌心早已压出一排月牙印。死死盯着那个女人,她不能就这样坐以待毙。
那个女人,分明就是个祸害,害了她一次不行,还要再害她第二次。
这回,就算不能将敌手除之后快,她也一定要逼崔钰就范。
似是察觉有人盯着自己看,冥魅回了下头,却刚好碰到长孙蓉嫣那双怨毒的眼。想都没想就移开了目光,她才不屑与那个蠢女人去怄气。琇書網
继续看着球赛,着蓝色骑装的男子刚从对方杆下抢回了球,扬手一挥,便将那拳头大小的马球传给了自己的队友。饶是红队的人追上来也是晚了,接过球的人径直将马球打进了球门,蓝队瞬时一片欢呼。
孟姜拽了拽冥魅的衣角道,“姐姐,你看,尉迟宝琳了。”
抬眼又看了夺球成功的那人一眼,虽隔得远看不太清,可那俊朗的侧脸轮廓还是能大致分辨出来。男人上身挺直地骑在马上,双腿夹了下马肚子,便拽着缰绳跑回了中场。
那是鄂国公尉迟恭家的嫡长子。年纪轻轻便作了卫尉少卿,从四品。
点了点头,冥魅掩面笑道,“是生得相貌堂堂,怎么,动心了?”
“哎呀,姐姐。”孟姜红着脸嗔了一声,冥魅便也不再说什么。
她没有看过孟姜的姻缘,但估摸着,韦氏舍不得将女儿许给一个武将。尉迟家世代骁勇,万一以后有什么战事,定是要到前线奋勇杀敌,保家卫国的。
即便孟姜喜欢,韦贵妃也断不会让她冒这个险。至少只要陛下活着,只要她还统御后宫,孟姜与尉迟宝琳便不会有什么瓜葛。
何况以她对孟姜的了解,小姑娘现在还不知情为何物呢。冥魅饮了口茶,再抬头时却看到了站在场边的崔钰。
男人身姿颀长,即便只是一个背影,冥魅也一眼就认了出来。她有些疑惑为何他只是站在一边看着,却不亲自上场打上一局。
虽是书生,可崔钰并非手无缚鸡之力。遥记得两人在一起的时候,他时不时也会与人打球赛马,比武射箭。崔府也养着几匹宝驹,那些马儿生得威猛,性子也烈,可还是让崔钰驯得服服帖帖。
那时他还教过她骑马,她坐在马上,崔钰便拉着缰绳,一圈一圈带着她走。
可学了许久她还是不会,回到家后,冥魅便泄气地坐在软塌上,垂着头问他,“崔钰,你会嫌我笨么?”
她是泰山府的帝姬,能御风腾云,能驭龙而行,可那都是依靠仙家术法,若是没了法力,她甚至还不及一个凡人会的多。
“就为了不会骑马?”男人挑眉,笑容中透着几分无奈。
“不止骑马,刺绣我也不会,做饭也不行。”掰着手指头一个一个数给他听,她甚至忘了自己是以长孙蓉嫣的身份嫁给他的,世家的小姐怎么可能不会女红。
一把将她抱在怀里,崔钰轻点了下她的鼻尖,“会那么多做什么,我娶你是要娇养着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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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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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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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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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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