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嫁妆这一日,村里的大小伙儿们聚集到顾家,把嫁妆抬上山。

  第一抬就是那张显眼的拔步床,前后一共二十四抬,村里人从来没见过这些新鲜样子,嫁妆又多,有人说:“顾先生怕是把家底都陪嫁进去了。”

  便有人道:“顾家就这一个女儿,不给她给谁?”

  “就是便宜了那个和尚。”

  “什么和尚,人家是俗家弟子,算不得出家人。”

  “就是,我姐夫有头发的!”乱哄哄的人群里,冯阿福像一条小泥鳅,钻来钻去。

  他跟着送嫁妆的人去了新房里,冯小兰追不上他,只能气呼呼的回到了顾家。她跟她娘告状:“阿福又跑了。”

  她娘在招呼客人,随口说:“他半大个小子,随他去。”

  小兰跺了跺脚,去找顾樱。

  顾樱也在招呼同村的姑娘们,她们问起了那张拔步床。

  “听说是新婿自己打造的,樱樱,你可真有福气,嫁了这么个有本事的人。”

  顾樱腼腆的笑笑,正准备谦虚两句,就听一声冷哼:“会做床算什么有本事?要没有那回事,说不定樱樱就是孝廉娘子了呢!樱樱,你说是不是啊?”

  说这话的是同村李木匠的女儿李翠娥,她一直都嫉妒顾惜樱,这次顾樱的嫁妆比她的丰厚,而她爹身为一个木匠,竟说不会做那样的床,她早就在肚子里冒酸水了。xiumb.com

  顾樱也不恼,只笑笑说:“是我没福气,翠娥你以后若有福气,就争做个孝廉娘子。”

  她是没福气做什么孝廉娘子,她只有福气做权臣夫人,哼!

  其他姑娘都对李翠娥没个好脸色,顾樱成婚的大喜日子,你就是肚子里再酸也忍一忍吧!李翠娥也没想到顾樱会这么回答,加上众人的态度,她顿时面红耳赤,找了个借口出去。恰好冯小兰进来,屋里顿时又热闹起来。

  这一日,就等着嫁妆送过去,把新房布置好,还要在新房的西南角搭建好青庐。

  青庐就是用青布撘成的帐篷,新人举行婚礼,洞房花烛的地方。

  那罗延天看着在自己的新居忙碌的人们,这些人大多是平邑村的村民,原本他和他们并不熟识,但他们现在热情、欢快,仿佛真的把他当成是自己村里的一员,让他本来平淡枯燥的佛寺生涯,多了一份色彩。

  而这一切的改变,都是因为一个女孩子。

  那个女孩子即将成为他的妻子,他本以为自己会伴佛一生,没想到他也会娶妻。

  他想到那个女孩子明亮的眼眸,还有脖子上的淤痕……

  忙碌了一天,新居已经似模似样了,那罗延天招待村民们吃过晚饭,然后送他们下山。明日,就是他的大婚之日了,他的心绪没来由有些烦躁,于是,他便上山去见智仙禅师。

  而此时的顾家,顾樱目瞪口呆的看着冯氏塞给她的欢喜娃娃。

  这是一对……嗯……那种娃娃,顾樱惊叹于古人的智慧和审美,没想到会有这样的娃娃,而且色彩鲜艳,做工精细。

  “明晚洞房,你就按照这个娃娃来。”冯氏也有些不好意思,硬着头皮讲解了一遍,最后把欢喜娃娃塞进顾樱的怀里就走了。

  顾樱望着欢喜娃娃皱了皱眉,虽然这桩婚事是她自愿的,但明晚的洞房,她却不愿意。

  拜托,这具身体才十五岁,虽然在这个年代算成年了,可以结婚了,可她经历了二十多年的现代教育,她实在不想……况且,过早的那什么,会增加hpv感染几率的。

  古代医疗条件这么差,万一呢?

  她只想活着,好好活着。

  明天,要用什么借口让那罗延天既不反感自己,又能接受自己的提议呢?

  她就这么胡思乱想着过了一夜,第二天一早,她就被冯氏叫醒,准备婚礼。

  “婚”这个字,左边是个“女”,右边是个“昏”。按照现代人的解释,女人发了昏才会结婚。但在古代,却是因为结婚的时辰是黄昏。

  虽是黄昏,但这一天,也足够顾樱忙碌的。她几乎都不知道自己这一天都忙了什么,大约也就沐浴更衣,梳头匀面,穿上嫁衣之后没多久,就恍惚到了黄昏时分。

  两辈子加起来第一次结婚,顾樱还是很紧张的。

  媒人在她耳边不停的说些婚礼的礼节,她愣是一句没听清,只听到外面闹哄哄的。不知笑闹了多久,就听有人高喊一声:“新婿来了!”

  顾樱不由自主的抬头往外看,媒人连忙把纨扇塞到她手里,让她挡着脸,然后出门迎接去了。

  纨扇,没错,这个时代结婚没有大红盖头,只有一把堪堪能遮住脸的纨扇。

  据说,南梁的达官贵人家成婚,男傧相还要帮新婿做“催妆诗”“却扇诗”呢!

  顾樱是听不到这些了,只听到外头迎亲的人齐声高喊:“新妇子,催出来!新妇子,催出来!”

  屋内两位舅母便扶着顾樱走到正堂,顾樱又忍不住,偷偷透过纨扇看那罗延天。

  那罗延天穿着一身玄色婚服,面容端肃,虽只有十八岁,却在整个人群里显得格外不同。他周身似乎自带贵气,又因他身姿比一般人要挺拔,居高临下时,眉眼竟有一股睥睨天下的气势。

  顾樱微微一惊,连忙垂下眼睑。

  顾先生也在端详着那罗延天,看到这样的女婿,他满意的点点头。要是他有分身术,恨不得分出另一个自己来,拍拍他的肩膀冲他竖起大拇指:“老顾,真有你的,眼光不错!”

  太过满意的顾先生说了几句勉励新人的话,就催着他们快点儿出门,冯氏却忍不住哭得像个泪人。

  顾樱的鼻子也酸了,虽然她来这里的时间不长,可冯氏对她就和自己的亲生妈妈一样好。她占了顾惜樱的身体,就该好好孝顺二老。

  “阿娘……”她回过头,眼泪流了出来。

  如果上辈子,妈妈也能亲眼看到自己出嫁该多好啊!

  “时辰不早了,快登车吧!”冯氏止住泪,挤出一丝笑容说道。

  周围的人簇拥着新婚夫妇登上辂车,送亲队伍燃起松明火把,浩浩荡荡的往半山腰而去。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顾樱抵达半山腰的新居时,天已经完全黑了。

  她和那罗延天一起被送进青庐,吃过同牢饭,喝过合卺酒,就算礼成。

  等到青庐内只剩下他们夫妇二人时,顾樱才长长的松了口气。

  “累吗?”那罗延天问她。

  顾樱转头看他,笑了笑,说:“有一点。”

  青庐内只有一对红烛在燃烧,昏暗的灯光将此间增添了几分旖旎。

  顾樱心道:他倒是长了一副好相貌,不愧是男主。

  那罗延天不知在想些什么,过了半晌后方道:“你若是累了,就早些休息。”

  顾樱立马清醒了许多,她环顾四周,踟蹰道:“我们……就睡在这里吗?”

  她要找个什么理由,才能和他分房睡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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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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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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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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