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生于永宁寺大火之中,本是国公府世子,却阴差阳错长于禅师之手。”
“她,本是异世之魂,意外来到这个时空。能歌善舞、吟诗作对,收获了一众优秀男子的青睐。”
“当他遇上她,他不再是冷面金刚,唯愿倾注所有温柔。”
“当她爱上他,她不顾世俗礼法,哪怕与天下为敌,也要与他在一起、”
看文案的时候,顾樱琢磨着:你谁啊?你要和天下为敌,天下知道你贵姓么!
这会儿她可不敢这么想了,因为倒霉催的顾樱连这个“她”都不配,她是这小说里那个“他”的前任。啊,就是顾惜樱,心不甘情不愿的嫁给了男主之后,作天作地把日子过得一团糟,最后还把自己给作死了。
要不怎么说男人成功三件事——升官发财死老婆呢!
这不,老婆一死,男主立刻成了权臣,娶了白富美女主,从此走上了人生巅峰。
当时看小说的时候,顾樱就发现自己的名字和顾惜樱很像,还在章节留言了呢!书友们纷纷回复她,让她背诵全文,谨防穿书。
没想到真的穿了!
“呵呵,早知道真的会穿书,我怎么也要看到大结局啊!”顾樱苦笑。
是的,这本小说顾樱还没看完,根本不知道大结局。
虽然没看到小说结局,不过评论里的剧透告诉她,男主对女主宠的没边儿了,最后还当了皇帝,后宫只有女主一位皇后。
敢情顾惜樱连个女配都算不上,就是个炮灰。
顾惜樱的存在,就是用自己的任性衬托女主的懂事,用她的造作衬托男主的隐忍,用她的死,铺就女主的宠后之路。
“现在好好过日子,应该还来得及吧?”顾樱自言自语,只要自己不作死,抱好男主的大腿,活下去,占住男主正妻的位置,是不是就可以寿终正寝了?
打定主意,她立马挣扎着爬起来,跌跌撞撞的走到外面,喊住冯氏:“娘,别去找爹了,我嫁!我嫁!”
话一出口,她就傻眼了,院子里站着的可不止她爹娘,还有一个少年。
少年一身青衣,身姿颀长,剑眉星目,闻声而来时,目光落在顾樱脖子上的淤青,顾樱竟不由自主的后退了一步。
“恩?恩公?”顾樱直愣愣的走到少年面前,“噗通”一声给跪了,顺势抱住了少年的大腿。“金大腿,让我抱一下。”
“樱樱,你这是做什么?”冯氏大惊失色的过来扶起她,“你魔怔了是不是?你要真不想嫁就不嫁了,何苦轻贱自己!”
顾樱站起来对冯氏说:“娘,谁说我不嫁了,我愿意嫁给他。”
说完,她还看了少年一眼。哎呀,金大腿恩公,几日不见,你又帅了几分!
冯氏不安的看着她,生怕她是在骗自己,等自己放松警惕了,她再做出出格的事。
顾樱叹了口气,认真的说:“娘,我已是死过一次的人了,现在对我来说,没什么比活着更重要。”
这番话说得冯氏又红了眼眶,她紧紧攥住女儿的手,点头说道:“好好好,你能想通就好。”
顾先生也松了口气,对少年道:“小女并非任性之人,既已定下婚约,就不会再反悔。”
少年一派宠辱不惊,淡声道:“先生误会了,小子前来,是送聘书的。”说着,他将怀中的聘书双手呈上。
原来,那罗延天并不知道顾惜樱上吊的事,是顾家夫妇二人心虚,见他这个节骨眼上前来,以为不愿这门婚事。
毕竟缔结婚约,本就是结两姓之好,是结婚不是结仇。
如果婚前就寻死觅活,就算勉强结婚,那以后的日子对双方来说都不好过。
顾先生面色尴尬,接下了他手中的聘书,做了个“请”的手势,道:“咱们进去说话。”又吩咐冯氏,“夫人请准备些酪桨果子来。”
冯氏便推顾樱进房间休息,自己去准备了当季的石榴饮和荷花酥来招待客人。
顾樱哪还有闲心休息啊!她垫着脚躲到了正堂的屏风后面,想偷听顾先生和这位未来夫婿的对话。
就听顾先生问道:“智仙禅师可好?”
那罗延天回道:“师傅一向都好。”
十八年前,素有名望的智仙禅师从洛阳而来,一同来的还有他襁褓里的婴儿。据他所说,这名婴儿出生在战火之中,父母都已无踪迹,他便养在身边,住进了平邑山上的般若寺中。
这个孩子三岁时,智仙禅师为他取法号那罗延天,那罗延天是梵语金刚力士之意,是佛教中的大力之神。村里人因他是顾先生的女婿才认识他,称呼他时觉得那罗延天太过拗口,就都叫他大力了。
顾樱嘴角直抽抽,这简直是把“慕容吹雪”这么高大上的名字叫成了“二狗子”,要是没看过原小说,谁能想到前期出现的叫“大力”的人,会是男主呢!
正堂里的翁婿二人闲聊几句,说到了婚期。
原本顾先生怕女儿不愿嫁,为免夜长梦多,婚期定得很急。如今女儿愿意嫁了,不免就想多留女儿些日子。
这一点,那罗延天也同意,并说:“小子前来,正是为了此事。俗语道:女子有家方可嫁。小子原先住在寺中,倒也方便。如今既要成家,还需有个像样的婚房才行。”琇書網
顾先生满意的颔首:“正是。”
“小子已在寺旁勘察了地形,山腰处有块空地可建房屋,还能开垦出田地来,不知先生意下如何。”
“你看得好就是了,至于建房的人力倒也不怕,我有几个舅兄,都是建房的好手,只是这石材和木料……”
“石材木料这些,师傅说了,从寺中出。”
那罗延天越是对这桩婚事表现得看重,顾先生越是满意,就连冯氏也频频点头。
顾樱记得,原小说里虽然没有仔细阐述男主和女配成婚的场景,但因为女配不愿嫁,婚期定得很是仓促,应该没有建房这一段的。
作为一个古人,那罗延天能说出“女子有家方可嫁”的话来,就比现代很多男人强多了。
顾樱摸了摸脖子上的痕迹,又蹑手蹑脚的回到了自己房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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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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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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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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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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