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嫂,算我求你了,不要说出真相。要不然,我……我就,我就死在你面前!”
“好呀,你死吧,我吃饱了赶紧工作去,多挣点钱给你烧纸。”
顾斐才不相信霍歆悦有勇气寻死,她转身就走。
霍歆悦耷拉着一张脸,用力掐住顾斐的胳膊:“二嫂,你还真狠心啊。我好歹是你亲小姑子,从小没妈,现在爹也没了,嫂子比母,你不知道啊!”
顾斐板起脸,正色道:“歆悦,我是为了你好。”
“周元河和你不合适!”
霍歆悦反问:“怎么不合适了?”
“程希瑶怀的是他第二个孩子了,歆悦,你傻啊?而且,他可不止程希瑶一个女人!”
霍歆悦垂泪:“这些我都知道,可我就喜欢他,怎么办?二嫂,你说我能怎么办啊?”
“呜呜,我能怎么办啊?”
一向刁蛮任性的霍歆悦哭起来,就跟变了个人似的,楚楚可怜。
顾斐于心不忍,将她揽在怀里,安慰:“好了,不哭了,我不训斥你了,不哭了好吧。”
霍歆悦哽咽着问:“那你不告诉伯父伯母怀孕的不是我,而是程希瑶了?”(((
顾斐无奈回道:“好吧,我不告诉。”
霍歆悦眨眼功夫阴转晴,一蹦一跳跑得飞快。
顾斐瞅着她的背影,摇头叹气说不出话来。
她们两个一前一后坐回餐桌边,沈婉云马上问:“你们两个说什么去了?还不能当着我们的面讲。”
霍歆悦笑嘻嘻地回答:“伯母,也没什么,女孩子之间的悄悄话。”
沈婉云打量着霍歆悦的脸色,看出她刚哭过,疑问:“那歆悦你怎么哭了?”
“我……”
霍歆悦吞吐片刻,解释说:“刚才二嫂想吐,我以为她生病了,吓哭了。然后她告诉我说她没有其他不舒服,我就不哭了,嘿嘿。”
沈婉云一听,随即问:“小斐,这是希希要做哥哥了吧?”
顾斐怒气冲冲地看向霍歆悦,望见她可怜兮兮的皱巴脸,于心不忍揭穿她,只得红着脸说:“应该不是吧,我过几天去医院检查下。”
沈婉云站起身:“别过几天啊,现在就去,走,舅母陪你去。”
“你说你妈也真是的,这么大的事她一点都没觉察到,还允许你坐飞机来海市,万一路上有什么事怎么办。”
沈婉云小心翼翼地去拉顾斐的手臂:“走,跟舅母去医院,妇产科主任是我老同学,我让她给你瞧瞧。”
顾斐狠狠剜了霍歆悦一眼,无奈地跟着沈婉云去医院检查。
……
星巴克。
晚上人不少,申玉颖去的时候,看见江风面前两个空杯子,连连道歉:“不好意思,我下班有点饿,和同事一起吃了个简餐,来得有点晚。”
“不怪你,我今天口渴,两杯咖啡灌进去,服务员估计觉得我暴殄天物,气得不愿意来收杯子。”
江风开着玩笑站起来,伸长胳膊从她头顶拾过一片银杏叶,捏在手里,他看来看去:“真快,又到了一年银杏叶落时。”
申玉颖接话:“是啊,真快,我们都认识十年了。”
坐到卡座上,把包放在身侧,她继续感慨:“刚认识你的时候,你还是个流鼻涕的小男孩,一晃十年过去,你都成了翩翩公子了。”
江风微笑,道:“我认识你的时候,你是校花,男生们心目中的女神,现在还是我。”
“女神经还差不多。”没等江风说完,申玉颖就插话道。
江风抿了口咖啡,笑叹:“哪有,你那时候那么文静,要说女神经,当属顾家那丫头。”
“我记忆犹新,那次咱们班上体育课,她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扔到我头上一只大马蜂,咬得我脖子肿了十多天呢。”
申玉颖惊问:“不至于吧,小斐读书的时候,有那么调皮吗?”
“调皮二字不足以形容她,我一个哥们儿当时给她起外号,叫小巫婆,那家伙,分分钟能把你气抽。”
江风说得声情并茂,申玉颖听得笑声不止。
“哎,你知道我是怎么注意到你的吧?”
申玉颖问:“咱怎么注意到的?”
“是顾斐,她模仿你的笔迹给我写了一封情书。你都不知道,我当时收到后,心脏砰砰直跳,都快要爆出来了。”
江风口气很是惋惜:“然而,不到半个小时,我就知道了,她不仅给我送了情书,全班三十多个男生,她一人给写了一封。”
“被老师叫到办公室去,人家说那是为了激励我们大家好好学习,早日娶到女神!”
申玉颖不敢置信:“不会吧,小斐读书时成绩虽然不是最拔尖的,但也不算差,她怎么有那么多功夫胡闹腾啊?”
“估计你忘了,顾大小姐还带领一众同学,去校长办公室抗议假期补课呢。咱们上高中那会儿,全学校你和顾斐顶出名了,你是大家心目中的文艺女神,而顾斐则是鼎鼎有名的巫婆大人!”
“哈哈,哈哈哈。”
申玉颖笑得前仰后合。
她上高中的时候,只顾着好好学习了,竟然都不知道顾斐背着她做了那么多“坏事”。
时间真快,一眨眼就过去那么多年了。
读书的时候多好,只需要一心一意地学习,两耳不闻窗外事,单纯又简单的日子,申玉颖多么怀念啊。
她最怀念的,是那个时候的自己。
想要考最好的学校,就认准一个目标,不断地努力,终于如愿以偿。
现在她长大了,远不如读书的时候有毅力。连一段感情,她都不敢勇往直前去争取。
真可悲。
申玉颖后悔了,霍天明想要见她,她为何不见呢。
他和程希瑶只是手牵手,她又没有亲眼看见他们两个同居,为什么不见呢!
刹那间,申玉颖的思路豁然开朗。wWW.ΧìǔΜЬ.CǒΜ
既然还爱着霍天明,她为何要放弃?
哪怕有一线机会,她都应该再努力一点,再加油试试,难道不是吗?
感情这种东西,勉强不得,如果不爱,就算结了婚有了孩子,也不会幸福。所以,她如果答应了江风,那是对他的不负责任,更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
她清晰地知道,自己爱的人是霍天明。
从始至终,她爱的人一直是霍天明,她的心全然被他占满,容不下其他任何人。
她虽然表面上看上去温温柔柔的,但骨子里其实是很挑剔的。
不喜欢吃的东西,她从来都一口也不碰。如果和自己不喜欢的人结婚了,婚后的日子,没有爱情,日复一日该有多么悲哀啊。
她现在还不到三十岁,何必像处理即将过期的食品那样,急慌慌地把自己嫁出去呢。
她爱的人是霍天明,哪怕他伤了她的心,她还是爱他。
爱是一种很奇怪的东西,根本不由人心。
缺少爱的婚姻,是不会幸福的。
就像她爸爸和她妈妈,父母之命商业联姻,从记事起,她妈妈就没给过她爸爸好脸色,而她爸爸每次回家都沉着张臭脸。
她妈妈和她爸爸经常吵架吵得鸡飞狗跳,却因为商业联姻,因为利益结合在一起,因为一儿一女,即使这辈子相看再厌,也没法离婚。
多么悲哀。
申玉颖深切地感受到,她的家,虽然父母皆在,但根本就没有过家的温暖。
大概就因为这样,她哥才会离家出走,跑到江城去自立门户创业吧。
想明白之后,她站起来,想要与江风告辞。
谁知,她还没开口,江风就抢先道:“玉颖,我这次来见你,是想和你道个别的。”
“道别?你要去哪里?”
申玉颖一时反应不过来江风的意思。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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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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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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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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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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