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臣遵旨!”
陈佑高声应下,接过这份手谕,立刻叫来录事参军事梁关山,将手谕递到他手中:“誊抄几份,传阅府内诸县。”
“是。”梁关山没有多停留,捧着手谕立刻就朝司录书厅走去。
官面上最重要的事情做完,陈佑没有多留李仁信他们,毕竟急急忙忙赶过来,车马劳顿急需休息,陈佑一边派人送他们回驿馆,一边令人安排今晚的接风宴。
一次性任命八位,不,加上金长顺总共是九位官员。而且这些人上任,就意味着原本占了这个职事的官员要被罢免,在府衙这些官吏看来着实是一个大事件,哪怕人已经散了,府衙内的吏员们仍然三三两两地讨论着这件事。
在这种氛围中,陈佑把金长顺叫到了自己的书厅中。
金长顺很激动。
陈使君刚来的时候就暗示会让他从幕职转向民政官,他是真的信了,接过一等就是一个多月,什么动静都没有!没想到就在他差不多失望的时候,来了这么一个惊喜。
县令啊,百里侯啊!这是陈使君的一小步,但却是他金长顺的一大步。
在乱世之中,只要不像富平县原来的县令那样同实际掌权者对着干,这个县令的位置就是稳的。注意这个实际掌权者是谁要看力量对比,有时候眼光不行选错了边还一直充当斗争的急先锋那就没办法了,活该去死。
刚走进府尹书厅,金长顺的目光就被陈佑桌上那薄薄的一叠文书吸引了。
注意到他的目光,陈佑挂上赞许的笑容,伸手将那叠文书朝前一推:“要恭喜金县令了。”
金长顺就知道这是自己的任命公文,连忙上前拿起文书,咧开嘴无声大笑,正要翻开仔细看,突然想起来使君就在面前,顿时停住动作,分明是孟夏之际却感到一股凉意自脊背升起。
反应过来之后,连忙朝陈佑行礼,只是手里捏着文书不放,动作间十分别扭。
这点小小的失礼,陈佑没有放在心上,示意金长顺坐下,然后笑着问道:“你就要去富平县了,县里面可不比府衙这般,你可有什么打算?”
听起来就好像是老领导关心下属一般,金长顺立刻表忠心:“回使君的话,下官去了富平,一定紧跟使君的脚步,严格按照使君的命令治理富平县,绝对不让富平出问题!”
“呵呵,富平毕竟离长安有些远,不能事事照搬我的话,要因地制宜,我虽然把控全府,但也希望你们能充分挥自己的能力,为官一任造福一方。”
陈佑脸色认真,摆手拦住金长顺的恭维。
既然金长顺没能想到这方面,陈佑也只好自己开口提醒他了:“富平有个雨金堡你可知晓?”
听到这个问题,金长顺一愣,有些不太确定地回答:“下官听说这个雨金堡堡主姓张,乃是当地有名的豪强。”
说到这里,他突然脸色煞白,他总算是想起来了,原先的富平令正是雨金堡张家的人!
反应慢了点,但也不傻。
陈佑见状微微点头,这个金长顺好歹还可以用一用。
“富平县匪患比较严重,前次还生府兵被袭击的事件,你过去准备怎么办?”
怎么办?我投靠张家行不行?
原本升官的喜悦消失殆尽,金长顺嘴里苦,脸皮也不由自主地皱了起来。
本来今天开开心心,从幕职成了百里侯,没想到却是掉进了狼窝,难受,想哭。
他不回答,陈佑也没有追问,书厅内就这么安静下来。
好一会儿,他终于回过神来,心中忐忑小意试探着问道:“不知使君可有什么吩咐?”
陈佑双手交叉放在桌上,缓缓道:“我呢,只需要你把富平县稳定下来,别出什么篓子就好。那边靠近耀州,你也是京兆府的老人了,当知晓耀州一直想把富平拿回去,如果出了事,就是给他们借口。”
顿了顿,陈佑决定还是给金长顺打打气,免得他畏畏缩缩做不成事:“到了富平你放开手脚去干,有事我给你撑着,府兵也是要练兵的,你知道吧?”
金长顺听闻,连连点头。但他犹自不放心:“下官一定不叫使君失望,只是富平匪患严重,我这个孤身初到,恐怕......”
话说半截,他连忙解释:“我这倒不是贪生怕死,为了官家,为了使君,下官是不惜此身,这条命丢了也就丢了,可若是因为下官丢了命而累得官家和使君的安排出了错,那真的是百身莫赎之罪了!”
你看看,你看看,我老金可不是惜命的人,对朝廷对你陈使君那可是忠心耿耿,哪怕是死了都担心没完成任务,这么忠心的人,使君你舍得叫我白白死一次吗?
陈使君当然舍不得!
于是他当即温和笑道:“金县令还要留着有用之身报效朝廷,陈某自不会叫你陷入危险之中。这样,你去上任的时候,带两百府兵过去。今年的夏税不能少,而且得额外挪出一部分来做这两百人的粮饷。”
“定不叫使君失望!”
税再难收,为了保住小命也得收上来。这就是金长顺的决定。
目送金长顺离开,陈佑摇了摇头,此人能用,但不能大用。
本来还准备多提几句,叫他在富平布局配合肢解张家、剿灭山匪,可惜看起来是个不堪大用的,这样的计划自然不能叫他知道。
看来要想有什么动作,还得指望京中来的县丞主簿和县尉,说不得就得想办法帮他们架空金长顺。
晚上的接风宴风平浪静,大家都和和气气,觥筹交错倒也热闹。琇書蛧
宴席散了之后,李仁信跟着陈佑一同回到陈府,在他安排好住处之前,他都会住在陈府。至于其他七个人,则都住在驿馆之中,陈佑准备明天找每个人都单独谈一谈,然后再放他们离开长安到县中任职。
偏厅之中,陈李二人相对而坐,各自端着一碗醒酒汤。
喝完一碗,擦干净嘴角,开始谈正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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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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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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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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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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