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连霸进入凌霄的体内后,找到了凌霄的‘灵魂’,夺舍之法,得先灭掉被夺舍之人的灵魂,才能霸占被夺舍之人的身体。
然而,当赫连霸见到凌霄的‘灵魂’时,惊呆了。
“元,元神?这怎么可能,你怎么有元神?而且,你的元神怎么如此强大?”
赫连霸看着眼前凌霄的元神,惊讶的同时充满了恐惧。
人只有飞升灵界,灵魂才能演变成元神。
元神的模样和本人一样,不同的是,元神是纯净不含一丝杂质的能量体,修为越高,元神越凝实,传言修炼到至高境界,元神能进化到近乎实体。
可是凌霄只是个凡人,怎么会有元神?
而且,凌霄的元神竟然是实体的,这简直不可思议。
“惊不惊喜,意不意外?”凌霄的元神戏谑道:“你不是说要夺舍我嘛,来啊,我不反抗,任由你夺舍。”
赫连霸当时就呵呵了,如此强大凝实的元神,累死自己也灭不掉啊。
他疑惑的问:“你不是地球人,你到底是谁?”
“既然你来到了这里,我便告诉你一个秘密。”凌霄的的元神嘴角扬起一抹森寒:“我乃是天界生灭剑尊,穿梭时空300年,重生到了地球。”
“什么?”赫连霸惊呼,对于天界,他是知道的,那是灵界之上的世界,据说天界最强者就是至尊。
凌霄竟然是天界最强者重生?
难怪凌霄强大如此;
难怪凌霄拥有那么多稀奇古怪的能力;
所有人都以为凌霄是凤凰女帝或者四大护法的徒弟,没想到凌霄的身份比凤凰女帝更可怕,竟然是天界生灭剑尊。
“现在你可以安心去死了吗?”凌霄的元神冷声道。
赫连霸怅然:“我区区一个灵界修真者,能死在天界最强者手里,是我的荣幸,您请动手吧!”
赫连霸根本没想过要逃,他很清楚,面对如此凝实的元神,面对天界生灭剑尊,他根本逃不掉。
不过,即使他死了也没事,他下界之前,在灵界留下了一滴血,在这里死了,灵界的那滴血就会复活。
“哼!”
凌霄冷哼一声,元神中激射出一道豪光,裹住一缕黑烟形态的赫连霸,直接拉进了他的元神中,禁锢了起来。
赫连霸:“??”
不是说好了杀我吗?
你把我禁锢了,我留在灵界的那滴血就永远无法复活了。
其实凌霄早就猜到了赫连霸的心思,这段时间他也一直在琢磨灭掉赫连霸的方法,思来想去,赫连霸这种诡异的能力实在是没办法杀掉,因为他根本不知道赫连霸在多少地方留下了鲜血,只要有一滴鲜血存在,赫连霸就不算真正死亡。
没办法,凌霄只能用禁锢这种办法,阻止赫连霸重生,其实把赫连霸禁锢,和杀掉赫连霸没什么区别,当然了,如果凌霄死了,赫连霸还是有机会复活的。
……
另一边,战无极追杀黑衣人,他的修为远高于黑衣人,速度比黑衣人快无数倍,可是黑袍人比较调皮,一会儿遁入地下,一会儿冒出来,任他修为高速度快,愣是一时半会儿追不上。
然而几分钟之后,狂奔的黑袍人忽然自己停了下来,转身面对着战无极,摘下口罩,咧嘴一笑,然后竟然化作土黄色能量消散了。
“这……”
战无极大吃一惊:“这是土属性能量体?”
特么的自己竟然追了一个能量体好几分钟?
“不好,是声东击西。”
战无极忽然想明白了,敌人的目标是赫连霸,所以才用能量体引走了他。
就在这时,他的手机响了起来。
是微信美女发来的信息:“战无极,地球不是你该来的地方,立即滚回灵界去,否则你的下场会和赫连霸一样。”
战无极叹息,看来赫连霸已经死了,回复道:“你到底是谁?”
凌霄:“我是一棵会说话的树,我来自一片小森林,那儿满是绿色,茵茵绿草软绵绵的,一簇簇五彩缤纷的花拥挤着我……”
战无极:“??”
这特么是个神经病吧?
……
凌霄回复完战无极的微信,就遁地全速赶到了‘石蛤蟆’餐厅,这是他和卡洛儿约定的地方。
然而他刚到石蛤蟆餐厅门口,却看到一个浑身脏兮兮,正坐在门口旁边啃馒头吃榨菜的人。
“大表哥,是你吗?”凌霄试探着问。
正在闷头啃馒头吃榨菜的人,闻言抬起头,先是愣了一下,接着满脸欣喜的站起身来:
“凌霄,是你啊,好久不见,你和表妹还好吗?”
“真的是你啊,你为什么蹲在这里吃饭?”凌霄惊喜道。
此人名叫王天杰,是江惜月大姨家的大儿子,也是江惜月的所有亲戚中,凌霄最有好感的人。
江惜月的亲戚们都是一些势力小人,一直以来都看不起江惜月家。
凌霄和江惜月结婚的时候,亲戚朋友中,只有王天杰一个人来参加了他们的婚礼。
有一次江惜月病的很严重,家里又没钱治病,甚至没钱买补品,江惜月的亲戚们,依然只有王天杰一人来看望江惜月。
凌霄清楚的记得,王连杰带着家里唯一下蛋的母鸡,和五斤土鸡蛋,徒步走了将近一百里路来绕城看望江惜月。
那时候凌霄还是脑残,很自私的把鸡和鸡蛋全吃了,只留给了江惜月一些鸡汤。
为此凌霄自责内疚了很久,同时也对大表哥王天杰这个人心存好感。
“天龙在里边吃饭,我在外边等着他。”王天杰憨笑道。
凌霄大怒:“他在里边吃大餐,让你这个哥哥在外边吃馒头啃咸菜?”琇書蛧
王家两兄弟,王天龙是王天杰的弟弟。
“没事,天龙现在是老板,我只是个司机,上不了台面。”王天杰笑呵呵道,笑声中满是心酸。
凌霄当时就气炸了。
江惜月的大姨夫死的早,大姨身体不好,而王天杰作为家里的大儿子,就担起了照顾妈妈和弟弟的责任。
因为家里穷,王天杰小学毕业就辍学了,四处打工,养着妈妈和供弟弟读书,直到现在,弟弟大学毕业并且结婚生子了,可王天杰因为把赚来的钱全都给了弟弟,以及给妈妈治病,所以到现在三十多岁了,还是个老光棍。
可是……
现在王天龙混的好了,非但没有报答从小把他养大的大哥王天杰,反而吃饭的时候自己吃大餐,让大哥王天杰在外边吃馒头啃咸菜。
禽兽不如!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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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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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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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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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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