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七零娇妻要逆袭,糙汉紧追宠上天>第121章 回村发现端倪
  沈佩佩前世本就是高材生,经过后世三年高考、五年模拟的摧残,基本功本就扎实,再加上暑假期间,还仔细阅读了高中课本和做了杜飞跃给她带回来的习题,所以一开学便是学霸般的存在。

  此次一开学摸底测试,沈佩佩的成绩甩了第二名几条街,很快在学校便出名了!

  尽管在特殊年代,学生比老师还拽,但是作为老师都还是比较欣赏刻苦学习的学生,由于有着沈佩佩这个神一样的战友,赖小兰也受了影响,变得十分努力!而反观其他学生,上课一条虫,趴在桌上睡大觉,问啥啥不会!

  下课却成一条龙,串门吵闹、打架找茬的,一样没落下!

  而班主任马老师也是头疼不已,只是偶尔会在上课的时候会委婉的骂几句学生,要求学生们好好学习,毕竟建设社会主义的需要的是知识分子,然而底下学生却不识好歹,甚至会针锋相对,导致马老师被气得天灵盖发麻。

  学生们的想法很简单,上高中就等于混日子,最喜欢被老师骂,因为一旦开骂后马老师便刹不住车,从上课骂到下课,很快就会放学了。怀揣着这样的小心思嚣张的惹怒老师,所以这也是为什么老三届时候的高考题很简单,但是考中的比例也不高的原因之一了。

  除了不少学生田间地头劳动远离课堂外,最主要的原因则是思想的抛锚,成天不思学习,与老师对着干,能学好才怪!

  沈佩佩如此努力则是有着自己的小心思,明年就要开放高考了,目前自己还是高一,所以必须今年期末考试考好后向学校申请跳级,而后明年才能顺利参加高考,绝不浪费时间!沈佩佩很有信心!

  放学后,准备去供销社买点花布,毕竟赚钱也是一等一的大事,上次已经说好了画几个花样子要让秀云这个裁缝试试,结果因为搬家、学习等各种事情耽误了!

  赚钱这事儿从某种程度上来讲,就是得要有“造反”精神,不是揭竿起义闹革命那种造反,而是要有不同常人的“逆反”心理!这年头人人都得过且过,顺其自然,但是为啥后世都说在七八十甚至九十年代是遍地黄金的年代?哪怕大街上卖一坨屎也能赚钱呢?

  那便是敢于走常人不走的路,有着一定的“造反”心理!

  沈佩佩揣着兜里的布票和钱,很快选了三种不同颜色的布,排队买好后,突然在成衣铺那边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好巧不巧,每次都在供销社这边撞见!

  不就是暑假时跟她唱反调抢同一条连衣裙的唇红齿白吗?

  而此刻跟在她旁边的却不是她那不讲道理的母亲,反而是一个有些谢顶的微胖男子,虽然隔得远远的,可惜两人动作频率保持一致,很难不让人发现这是一对!

  唇红齿白选了一件的确良衬衣,然后再仔细的挑选纱巾,不时的回头瞧瞧征求谢顶男子的意见,瞧这阵仗难不成真让她这嘴说中了,这唇红齿白还真的是个三儿?

  虽然看不起男人的具体长相,但是瞧这像个发面馒头一样的背影,年纪绝对大这姑娘三十岁,啧啧啧,口味真重!看来哪个时代都不缺这种败类,别以为这个时代的人就思想淳朴,越穷才越多精怪!

  拿着买好的布料,揣好此前画好的花样子,沈佩佩骑着自行车再次回到了四方生产队小河村,推开自己的院门后,院子里种的金菊开了,满院子飘香。

  很快隔壁听到动静的福婶和小豆子也跟着过来了,瞧见沈佩佩也是一阵高兴!

  福婶是越看沈佩佩越喜欢,现在沈佩佩成为生产队的读书代表,杜飞跃据说在农场也是当了领导,这小日子是越过越旺,滋润得不行!往后要是再考上了工农兵大学,这沈佩佩就是四方生产队第一个大学生,第一只金凤凰!

  福婶笑眯眯的点了点小豆子的头道:

  “小豆子,你看看,要向你佩佩姨学习,以后好好读书,别成天去芦苇荡摸野鸭蛋、山坡上打滚的!”

  小豆子不满的嘀咕了一阵:

  “我才不要读书呢,我要像杜二军杜三富那样,就钻山洞挖地道,也能赚钱!”

  福婶越听越气,这大孙子太不懂事了,半大小子气死老子,十岁的孩童啥也不懂,成天打野心思也学歪了,不好好读书,指不定到头来也像杜二军那样成了个偷鸡摸狗没良心的,到时候连畜生都不如!

  “都说了不准你跟着这俩流氓混,你咋老跟着人家啊?等会我非告诉你阿爷不可,看不打断你的腿!”

  小豆子听到一阵后怕,赶忙藏在沈佩佩身后,拉着沈佩佩的衣角睁着大大的眼睛哀求道:

  “佩佩姐,你跟我奶说说,别打我~~~”

  “你个小兔崽子,没大没小的,要喊姨!”

  沈佩佩瞅着这一幕,心里直犯嘀咕,这杜二军和杜三富难道不仅仅是倒卖,还参与盗墓了吗?xǐυmь.℃òm

  “小豆子,你给我说说,这俩人经常去哪些地方?挖什么地道?”

  说罢,还掏出了一颗奶糖,小豆子接过奶糖后,倒豆子一般的全倒了出来:

  “杜二军还有杜三富还招了村里好些人跟着去转山呢,我们也跟着去过,诺~就在山背后那边,拿着一根铁棍子挖地洞,然后钻进去,让我们跳进去把土背出来,每次给两毛钱哩!”

  说完还舔了舔糖纸,意犹未尽。

  沈佩佩吃了一惊,这不是洛阳铲、挖盗洞吗?

  福婶也有些狐疑道:

  “这杜二军就是个流氓头子,现在也不去生产队上工,反而日子越过越好,王菊花还在村里显摆,说他们家杜二军和杜三富出息了,又是买了收音机又是买自行车等,也不知道咋回事,如果热火朝天的还打算盖房子,生产队里好些人都羡慕!”

  说完还摇了摇头,人啊,过得都是命,峰回路转的都说不清楚!

  但是直觉觉得杜二军不是个好人,然后也一脸严肃的正告小豆子,少跟着瞎混!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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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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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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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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