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异界之喜剧为王>第八十四章亮剑
  “师兄先请。”江半月竟然不愿意先出剑。

  “嗯。”慕容云端皱起了眉头,这是一出恃强凌弱的戏码,演反派的自己招黑那是肯定的了,他只希望不要黑的太厉害。

  “哈哈哈这个孩子竟然让慕容师兄先出剑,师兄如果出剑她还有出手的机会吗?”剑门弟子甲突然笑着说道。

  “她才来剑门几天?不要说剑法你问她会不会写个剑字,听说很多平民都是不识字的。”

  剑门弟子乙面带不屑,在他看来这两个人打就好像藏獒vs吉娃娃,当然慕容云端是藏獒。

  “慕容云端我来和你斗。”陈长乐还想阻拦可是一只有力的胳膊拉住了她。

  “修一鹤。”从少女六岁开始就没有再直呼过对方的名字,可见陈长乐现在的心情是如何的愤怒。

  真的把两个孩子当成了手足,二小取剑的时候少女为了他们差点和父亲翻脸,到现在也再没给陈亘好脸子看,修一鹤虽然在她的心里很重,可是也重不过江半月的安危。

  “你信不信我?”修一鹤的目光平淡如水,少女和其对视,最后还是被他的目光软化了。

  “那我就多谢师妹承让了。”没有了陈长乐的阻拦慕容云端继续向前,短短的时间少年已经想明白了一个道理,无耻和很无耻其实并没有什么区别,既然如此自己就出剑。

  “刹。”慕容云端亮剑,他的飞廉是一把长剑,少年喜欢长剑,一般的剑也就是三尺多长,飞廉却有五尺长,一寸长一寸强,怪蟒一样的剑身发出幽幽的寒光,慕容云端的剑很长,所以他很强。

  “你会后悔的。”少年在陈长乐的怒喝声中出剑,拔剑无悔慕容云端在这一点上比陈长乐更接近真正的剑门弟子。

  “第一剑立春。”人品或许不那么磊落,慕容云端的剑却是很光明正大,立春不是杀招,攻三面留一面,君子之剑出手必然留有余地。

  春风正拂面,满树桃花开,飞廉划出的剑气化为一朵朵桃花在江半月的面前盛开,这花开的很慢,慢到便是普通人选择退后也不会被剑气伤到。

  退后弃剑认输,自己不受伤也让对方赢的漂亮,这无疑是一件两全其美的事情,可惜江半月看不见慕容云端的好意,不是因为她眼睛瞎了,而是战斗从来就不是一件很美的事情。

  “噌。”又是一声剑器出鞘的声音,小盲女也亮剑,剑鞘很长剑却很短,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掩饰宝剑的锋芒。

  慕容云端等小女孩退后等的花都谢了,左右前方都有剑气,除了以更强的剑气突围就只能退后,便是少年自己面对也不可能有什么别的选择,慕容云端以为一加一必然等于二,他没想到江半月真的有第三种选择,这个选择就是光。

  小女孩拔出的剑就是一道白光,不是温柔的月光而是最炽烈的阳光,慕容云端的眼睛几乎在她出剑的瞬间就已经瞎了,突然的黑暗让少年放下飞廉无助的叫了起来。xǐυmь.℃òm

  “啊。”慕容云端放弃了手中的剑也放弃了生的希望,一抹寒光从少年的脖子上划过,他的人头飞了起来。

  出剑的是修一鹤,他施展的也是立春,春天里来百花开,作为剑门这一代最有天赋的弟子修一鹤却只抖出一朵剑花,不是桃花是雪花,冬尽春才来,剑出自带三分寒意,周围还有很多剑门弟子和慕容云端一样瞎了眼,雪花到处他们的人头也都飞了起来。

  “修一鹤!”李慕白的修为毕竟要高一些,闭眼的速度比其他人快,眼睛没瞎只是周围的声音让他不敢睁眼,已经到了了然中期的修为,视力对青年来说更多的只是些习惯,李慕白凭感知飞快的向一个方向出剑,那里是陈长乐站的位置。

  生已非凡更有凌云之志,李慕白的智商当然不低,今天的事情明摆着是套路,自己这边的人死的差不多了,现在想要扭转乾坤唯一的希望就是这个门主之女,青年要把陈长乐抓在手里当人质。

  少女的脑袋现在还是混沌的,在江半月出剑的前一刻,修一鹤突然让她闭上眼睛不要动,习惯了听对方的话,所以陈长乐的眼睛就闭上了,但她的耳朵能听见。

  慕容云端的惨叫,青云剑的出鞘声,同门流血倒地的声音,还有李慕白的怒吼。

  陈长乐的感知没有李慕白强大,可还是能够觉察到临近气息的敌意,被逼无奈她也亮剑。

  “惊蛰。”当初楚白在清河湖上以凡剑挥剑便已招来雷霆,少女已到了然手中的只影剑又是上品阴器,剑下的雷声当然更大。

  “轰轰轰。”无数雷电击破屋宇的阻碍向李慕白击去。

  “处暑。”李幕白敢看不起剑十三这一剑就是他的倚仗,阳气消阴气长,处暑是主管阴阳平衡的一剑,身前的空间被硬生生的切下来一块隔绝了那些雷光,陈长乐的身体瞬间被冰封在李慕白的剑下。

  “放我走,不然。”青年闭着眼睛站在冰块前面,他没有说不然会怎么样,言下之意在场的人都应该明白。

  “呵呵。”修一鹤的笑声还是那么刻薄,难道他根本不在意陈长乐的生死?

  “喳。”又一个人的亮剑回答了李慕白的疑问,杨豆豆用自己仅有的一臂出了一剑,男孩背上的剑就是斩断他手臂的那把飞剑,剑名天残谁碰谁残。

  李慕白的剑是齐天剑,和只影一样也是上品的阴器,可是这剑和天残只是一个交错就断了。

  断的不只是剑,大唐二皇子的头也飞了起来,时间太短杨豆豆只学会了一剑,男孩施展的还是立春,他抖的不是桃花也不是雪花而是血,李慕白倒下了,一腔热血撒在地上。

  “好。”叫好声从洗剑池边传来,叫好的老者头戴金冠,陈亘站在离他不远的地方。

  “哪里好?”剑门之主苦笑着收回了自己的手掌,那池水本来和大屏幕一样放映着瀑布后的一切,现在又变成了一片浅蓝。

  “你好我也好。”金冠老者拿出一瓶汇源肾宝。

  不放过任何一个打广告的机会,陈亘摇摇头:“徒弟死的差不多了,我怎么可能好,倒是你儿子死了当老子的还那么开心?”

  “至人无己,作为慕白的父皇我不开心,为了大唐的子民我不能不开心。”

  金冠老者指了指自己两鬓的白发:“每过一段时间就有人想要靠近那把椅子,我的头发就是这么白的。”

  “这些孩子都很好,剑门就算是没有了我也还会是剑门。”眼前之人轻易不出望京,陈亘和他十年一见,有些话当然要说清楚。

  “你要走!真的能走吗?”金冠老者的表情有些吃惊,他口中的两个走字显然不是一个意思。

  “卧龙已入南天门,仙石选中之人又没有迎到,我不能不走。”陈亘语如金石,其心也如金石一样不可回转。

  “你什么时候走?”两人也是知己,金冠老者没有劝他,不过作为大宋之主老者必须多问一句。

  “大约在冬季。”陈亘的目光向天上望去,那里有日月还有漫天星光。

  “臣以为此事必有蹊跷,田间府自陈驸马以下二十一名官员都丧于犬齿之下,此事如何堵天下人悠悠众口?”

  国之将亡必有妖孽也必有良臣,大宋金銮殿上一身穿紫袍的官员正和余闲遥遥对峙,两边文武也随着两人的脚步移动,气氛剑拔弩张。

  “有什么说不清楚的吗?”太常侍淡淡地说道。

  “人被狗咬死了!”那紫袍官员是个美髯公,不过他的胡子现在已经气的翘起来了。

  “寻常。”余闲还是很平淡。

  “很多人被一只狗咬死了。”紫袍官员加重了语气。

  “好狗。”余闲突然笑了,他开口喝采,后面还有一大群人跟上。

  “总管威武。”太常侍是三品可是现在很多朱衣官员都拜倒在余闲的脚下,其中几人还朝紫袍男冷笑,看上去就像一群恶犬。

  “臣万死。”一条狗就可以咬死二十一名官员何况是一群,美髯公只能跪了,当然他跪的不是余闲而是龙椅上的男人。

  “你们都要逼死朕吗?咳咳咳。”赵颉的龙体本来就虚弱,现在一动气立刻咳嗽起来。

  “小玄子。”余闲一挥手龙椅后面就出来一个篮球队的太监,捶背的捶背,揉肩的揉肩,上次那个笔趣阁的太监也在,他手里还是拿着那个金痰盂,赵颉喘了一阵朝里面吐出一口血痰来。

  “官家,陈驸马死后接任田间郡守的是观天监举荐的梁上,此人是梁老相国的独子,不过并无什么过人功绩,之前只是一个五品司长,而且。”

  做了一轮大保健宋主的脸好一些了,官家挺抗揍,于是又一个紫袍官员出来继续吐槽,这个人没有大胡子,他的面孔很白。

  “孙珈你有话就说,不用给朕留面子,也不用给朝廷脸面。”

  赵颉厌恶的看了白脸官员一眼,孙珈是御史中书,美髯公毛晏亮是开封府尹,这两个人都是余闲的政敌。

  “听说这个新上任的梁郡守和安庆公主多有暧昧,坊间还把他们的故事写成了书。”白面官员表示这是你让我说的,

  “什么书?”赵颉的脸红了,病态的潮红,宋主无子只有一女,这女儿就是安庆公主李元芳,要是她。。。

  “就是这本。”孙珈从袖中掏出一书,美人封面,书名是大宋红杏。

  “这书卖的好吗?”小太监把书呈上来,宋主翻看了几页,他的脸越来越红。

  “现在在畅销榜的首位。”白脸官员实话实说。

  “扑。”赵颉突然站起来,一口血喷到了龙椅上。

  “官家!快请御医。”宋主被手忙脚乱的太监们拖下去抢救了,那把染血的龙椅本是黄金所筑,此时却突然闪起了一丝妖异的银色,这银色似曾相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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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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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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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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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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