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科幻小说>大唐之贵妃快跑>第一百一十四章 吟得一两首好诗
  闻听李白要吟诗一首,吴天浪很是期待。

  李白干掉了碗里的酒,站起身来,目光炯炯,呈四十五度左上角仰视

  天若不爱酒,酒星不在天。

  地若不爱酒,地应无酒泉。

  天地既爱酒,爱酒不愧天。

  已闻清比圣,复道浊如贤。

  贤圣既已饮,何必求神仙。

  三杯通大道,一斗合自然。

  但得酒中趣,勿为醒者传。

  吴天浪真是叹为观止

  想当年曹植被威逼之下,曾经在走了几步的时间做了七步诗。

  可是,现在吴天浪却是亲眼看到李白喝一碗酒的功夫做了一首诗。

  而且,这首诗相比来说要复杂得多

  真不愧是大诗人李白呀

  “好诗好诗老人家真是吟得一手好诗”吴天浪喜笑颜开,赶紧给李白斟满酒。

  李白不作声,没有坐下,又一口干了这碗酒

  “真是好久没有喝这么痛快了”李白感慨道

  “这一喝酒,我就感觉到腹中才思泉涌,堵也堵不住呀”李白的脸上有种略微痛苦的表情,就像是内急一样。

  吴天浪见状忙问“老人家,是不是内急呀是不是要去茅厕呀”

  李白摆摆手,轻轻瞪了吴天浪一眼,说道“不是不是,我这人呀,一喝酒就是这样,喝高了,就会一肚子的诗句,要是不吟诵出来,就会憋得很难受”

  吴天浪一听,居然还有这等操作

  这可是天大的好事呀

  有的人好酒,喝完了酒别的不会,就会耍酒疯,会没事找事骂大街

  有的人,喝多了,则会酒壮怂人胆,会去那种地方找女人。

  有的人喝多了,则是非得拉着一个人倾诉衷肠,说到半夜都不带打哈欠的。

  有的人喝多了,则是好睡觉,或者干脆趴在酒桌上酒一睡不起。

  可是,眼前的这个老头,真不愧是诗仙

  一喝高了,居然文思泉涌,不吐不快

  “老人家,你想要吟诗就吟诗,我们洗耳恭听”吴天浪笑着说道。

  “你们当真不嫌烦”李白有些犹豫。

  嫌烦这怎么会呢吴天浪心想,李白大概是身处荒野时间久了,这里的村人都把他当成疯癫之人了,所以他才有所顾忌

  可是,他可是大诗人呀

  怎么能这样不尊重知识尊重文化呢

  要是在后世,像是这样文采通天的人,随便一首诗,都会赚很多钱的。

  难道这就是生不逢时吗

  “老人家,你想吟诗就吟吧,没有嫌你的”吴天浪说道。

  李白还是有些犹豫,似乎有些不相信,他扭头看了看一旁的夏荷。

  夏荷也是赞同地使劲点了点头。

  李白轻叹一声,又开始了自己的表演

  穷愁千万端,美酒三百杯。

  愁多酒虽少,酒倾愁不来。

  所以知酒圣,酒酣心自开。

  辞粟卧首阳,屡空饥颜回。

  当代不乐饮,虚名安用哉。

  蟹螯即金液,糟丘是蓬莱。

  且须饮美酒,乘月醉高台。

  “好诗”吴天浪是听过这首诗的,所以理解起来并不难。

  到底是刚喝过酒,作的诗都是首首带酒。

  吴天浪喝的酒倒是没有感觉,可是听着李白的诗,倒是有了几分醉意

  这样千古第一的诗人,居然跟着自己对饮,吴天浪感到无比的荣幸

  听着李白的诗句,吴天浪也是有些几分骚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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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家,我记得您还有一首诗是这样写的吧”吴天浪说着,就吟唱了出来,”昨日像那东流水,离我远去不可留,近日乱我心,多烦忧”

  李白听了,有些不悦,连连摇头,“肯定是那些青楼女子翻唱的,把词儿都改编得不像样子了”

  “这原诗是这样子的”李白的表情变得严肃起来

  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琇書網

  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

  长风万里送秋雁,对此可以酣高楼。

  蓬莱文章建安骨,中间小谢又清发。

  俱怀逸兴壮思飞,欲上青天览明月。

  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销愁愁更愁。

  人生在世不称意,明朝散发弄扁舟。

  酒配上诗,诗和上酒。

  三人围坐陋桌旁,倒是喝得淋漓尽致。

  两坛子酒都喝光了,李白也是醉意浓浓。

  “没有酒了”李白提起空空的酒坛子,晃了晃,眼里有些失望。

  吴天浪趁机说道“老人家,我从不远的寨子来的,久闻您的大名,今天是特地接您到我们那里的”

  李白摇摇头,“我哪也不去这杏花峪的酒最好喝了我走了这么多的地方,除了兰陵的酒,就数这里的酒好喝,甚至比长安的酒还要好喝”李白半醉半醒地说。

  “老人家,我们寨子里也是有好酒的”夏荷也说道。

  李白还是摇头,“我就是喜欢这里的酒,所以才赖在这里不肯走的,你们的好意我李白心领了”

  吴天浪没有想到李白会是这样的态度,自己的钱都给了豆腐店老板,这李白怎么还不愿意走了呢

  一时间,吴天浪心里着急起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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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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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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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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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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