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再也没有见过凤春山。
说没有见过,可能不太恰当。那一日她拂袖离开,留凤春山一人在那个院落里。从此再未打过照面。一路无话。
她们终于顺利抵达京城。但命运的嚆矢已经离弦,谁也不知会在何方抵达终点。
进城的时候,斯夭下车受检。只是走个过场,百无聊赖地一抬头,望见城门上血迹斑斑,挂着几十个木笼,森然腥气,细细一看,里头都是或狰狞或腐烂的人头。她一挑眉,道:“阳副使,这些是什么?为什么要挂在这里?”
阳宇虹家学渊醇,精通博物,他闻着腐败臭气,颦眉道:“斯使节,这些恐怕是强盗贼人首级。”
斯夭道:“原来这地方这么不太平。怎么没有不长眼的强盗贼人,过来袭击我们一下?话本里是怎么说的来着?‘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想从此路过,留下买路财’……”
阳宇虹认真道:“那些盗贼不过流民等乌合之众,一向看碟下菜,专挑商旅之类的软柿子捏。就是借他们一百个胆子,也不会敢来袭击我国使团。更何况……”
他的目光缓缓流转。漫漫街衢,北风往复几寒凉,疏木摇空半绿黄。以城门为中心,人头攒动,摩肩接踵,熙熙攘攘,缕缕行行。
阳宇虹挺了挺腰板,自豪道:“护送我们的可是凤将军。”
本该车水马龙人声鼎沸的时刻,却异常安静,每个人都大睁着一双好奇而敬畏的眼,隔着很远,又不自主地窥视着使团的一角。
丰颐妙目,正大仙容。
她的气势太过强大。身在何处,便立时会成为她的地盘。
“家父曾经说过,他年轻时教导诸学生,背的背的最多的一首诗,就是《出塞纪》:‘芥子山便是戎疆,此去萧关路几荒。无限城池非月界,几多人物在他乡。诸侯持节望吾土,男子生身负我皇。回望风光成异域,谁能献计复边疆。’”阳宇虹侃侃而谈,“当时池台威逼,四方不稳。国人远在边疆千里之外,亦惶惶不安。谁敢想有今日——月辉照耀四海,马头行处即我堪舆。此乃千古霸业!”
斯夭无声而笑。千古霸业。她轻声道:“‘名师大将莫自伤,千兵万马避凤凰。’话说得漂亮。不过我真好奇,她手上血债满满,这么大摇大摆地进了敌国中枢,就不怕这些民人血气方刚,怒不可遏,数百人一拥而上,将这只凤凰踩成了一滩鸡水?”
阳宇虹一惊,道:“斯使令,你在说什么?”
斯夭道:“开个玩笑而已。她要是在方棫的地盘死了,我们大概一个也跑不掉。”
阳宇虹肃穆道:“我等同朝为官,又身负出使重任,扬我国威。斯使令身为一团正使,不可不谨言慎行。家父曾有言……”
阳宇虹之父是司天监算术官之首阳昭博。通晓学术,书无不览,兼善天文、风角、太一、卜相、兵法、释老之说,是皇帝及诸皇子的教席。皇帝每于天道有疑,折简相问,即对皇使挥笔,答之不停手。
皇帝雷霆之性,反复无常。阳昭博能够深受倚重,显然不是一般埋头典籍的老学究。他这个儿子虽然官至礼部侍郎,偏偏一板一眼,十足十的傻文人做派。斯夭无奈摇一摇头,道:“阳副令,是我口角轻薄了,还请见谅。”
过了城门,斯夭在车上不时向外张望,碎嘴道:“这个我觉得不行,腰太粗了;那个背影还算可以,正脸……哎哟,我还是别看正脸了;啊,这个白胖的,感觉在哪里见过……”
皇甫思凝道:“斯使令难道来过我朝京城?”
斯夭摆首道:“我又不是某人,来这里发疯。”她一指车外,“你看看,那个穿紫袍的,是不是有些眼熟。”
皇甫思凝定睛,道:“这里是京兆府了。”
斯夭恍然大悟,道:“所以那个是京兆府尹?是那个苏修撰的爹?”
一听到苏画被斯夭惦记,皇甫思凝就有些心情复杂,道:“正是他。”
斯夭倒没说什么难听话,点一点头,道:“你不必这么如临大敌。他是你的朋友,我又不会把他拿来烤了吃。”她头一歪,“对了,那个谯楼高挂的是什么,旗子?靴子?”
皇甫思凝望过去,道:“那确实是旗靴。”
斯夭啧啧称奇,道:“你们这里风土还真古怪。强盗京观挂在京城门上也就算了,京兆府还挂着强盗脚。”
皇甫思凝顿时失笑,道:“斯使令有所不知。我朝官宦拔擢调任或官满荣归,告老还乡时,惯例要脱靴留念,叫‘遗爱之靴’;百姓若是感激其恩德,也会集资制旗,写下名字,作为献礼,叫做‘万名旗’。”
斯夭道:“所以说,你朋友爹要升迁了?升到哪里去?”
皇甫思凝摇头道:“我并不知晓。”
斯夭嘻嘻一笑,道:“你确实没必要知道。反正他再升迁,也没有你爹大。”
皇甫云来已经位极人臣,升无可升,赏无可赏。皇甫思凝淡淡一笑,此事就此揭过。
总算到达驻地。恭迎仪仗已经等候多时。鸣钟击鼓,香花灯烛,幢幡宝盖,结彩连绵。虽说是两国修好,氛围却大相径庭。斯夭作为正使,列在首先,还是一贯张扬做派,就差拖霓旌靡云旗、前皮轩后道游了。
方棫这边则十分凝重。人人屏息静气,严肃冷对,甚至不乏怒目相视,满脸悲愤者。
其间缘由也无需说明——倘若视线能化为实体的刀剑,凤春山早就被戳成了一个筛子。
皇甫思凝并未下车,只掀开帘帐,从车窗探出视线。凤春山依旧端坐马上,全副铠甲,背脊挺直如出鞘的利剑。金红色的凤凰徽纹在阳光下闪着冰凉的光泽,冷漠得拒人于千里之外。
一步步烦琐的迎宾仪式走完,斯夭总算重新上车,朝皇甫思凝眨了眨眼睛,道:“冷落你这么长时间,难不难过?”
皇甫思凝笑道:“斯使令职责所在,我怎敢……”
斯夭打断了她,认真道:“你知道我在说什么,你也别和我装傻。接下来我得办点无聊的事情,回头我们再来办正经事。”
她们之间这些儿女情长鸡毛蒜皮,斯夭如此郑重其事;互通国书这样的大事,反而漫不经心。皇甫思凝不由想起夏秦宜那一鞠躬,思绪漫漶,只好继续微笑以对。
斯夭望着她疏离有礼的神情,不自觉皱了一皱眉,道:“按照我们之前的约定,你要走了,对不对?”
皇甫思凝一直没有主动提出,正是等着斯夭开口。她颔首道:“我也是时候该回家了。”
斯夭道:“回什么家,那里算你家?这么长时间,你那个世兄啊婢女啊,都眼巴巴地一路跟在我们车马之后,跟屁虫似的,甩也甩不掉。你的父亲倒好,明明是一国之相,连个屁都不放,连个口信都没有。”
父亲,这个词陌生而无稽。
她和柔欢去蓝山祭奠舅舅令花塍,他听之任之;她被斯夭劫持,他冷眼漠然;如今她随着使团浩浩荡荡回京,他也并无一言半语。
这就是皇甫云来一贯以来的态度。他并不视她为自己的至亲骨肉,不过是一个依附着他盛名的蠹虫。父非父,女非女。那个偌大的府邸,纵然满目锦绣,于她也不过雪窟冰窖。
但还有一点不同。
皇甫思凝坦然道:“我要回去看女儿。”
她们的霜留——曾经。
但那是她的女儿。是她在火焰里侥幸逃出生天的孩子。纯洁,无辜,可爱稚嫩如花骨朵。是她最珍贵的牵挂。
斯夭轻笑了一声,不以为意道:“什么女儿,不过就是路边随便捡来的一个孤女。想要做善事,送到什么慈善堂济世馆就是了,哪有你这样,还真的带回家了。你这人就是软心肠,喜欢拿捡来的破烂东西当宝贝。”她笑眯眯地托腮,意有所指,“那些东西,无根无凭,没心没肺,不知感恩,不识好歹,你小心到时候又被反咬一口。”
皇甫思凝平静道:“斯使令,你口中的‘破烂东西’,是我的女儿。”
斯夭的笑脸一僵,咬了咬唇,道:“你知道,我不是这个意思。”
皇甫思凝微一翕目,道:“斯使令,让我回家罢。”
斯夭颔首道:“是我送你回府,还是让你的跟屁虫来接你?”
皇甫思凝道:“那就不劳烦斯使令了。”
她的声音很温柔,也有一种再确凿不过的拒绝。斯夭莫名烦躁,但无从发泄,也不敢再说凤春山的坏话,只好含混道:“等我这边安置好了,我会去拜访的。”
皇甫思凝有些诧然,旋即嫣然一笑,道:“那我就恭候斯使令大驾了。”
***
待到斯夭放她离开,已是夜深时分。回府的马车上,绿酒一直拽着皇甫思凝的衣袖,仿佛生怕她丢了一样,不断絮叨道:“……都怪我,都怪我,不对,都怪那些混蛋儊月人,欺男霸女,仗势欺人……”
“娘子你瘦了好多,我摸了一摸,这里的骨头都突出来了,是不是吃不饱喝不足?儊月人的饭菜,你是不是不习惯,一定很难吃吧……”
“还有那个不要脸的大色魔,没有对你作甚么吧……”
皇甫思凝听着这些发自肺腑的关心唠叨,展颜道:“绿酒,你放心,我很好。”
这些时日以来的所有苦痛纠葛,都在这些熟悉的言语中烟消云散。人生不过如此罢。失去的永不再来,拥有的总会离开。已去之事不可留,已逝之情不可恋,不留不恋,总有一天会新生。毕竟都过去了。Χiυmъ.cοΜ
绿酒抹了抹眼睛,道:“那当然。娘子的一切都很好。”
天低绀滑风静止,月澹星渟。夜色清寂,万籁俱寂。隐约有箫声隔墙飘来,月映波心,风来水上。断肠只凭千里梦,更无情。
皇甫思凝举首,牌匾上的皇甫二字硕大耀目。那是她的姓氏,她一身血肉之源。无法选择,也无法逃避。
她终于回到了这里,恍如隔世。
大门缓缓打开。并非为了迎接她们,而是送客。
一个雪白的身影缓缓踱步而出。
自古以来,争奇斗妍者不过姹紫嫣红,此时素极始知花更艳。熟稔而陌生的女子,不妆不束,未点铅华,巫山洛水,宛不争些。
那一身雪白,不是铠甲,而是缟素。
凤春山垂眸,看向台阶下的皇甫思凝,眼比黑夜更幽邃深黯,仿佛两堆阴燃的煤,环绕只有余烬。但只要稍一拨弄,重新呼吸,就会再度熊熊燃烧,永不止息。
月色如水色。她们都在河流里。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
人世多艰。她们俱在这世间无处可去,无可依恋。直到同时看见了岸上的彼此。
追逐,试探,抓紧,从此眼中只有对方。溯洄从之,道阻且长。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央。命运就是这样奇异,万水千山挡不了,刀山火海拦不住。晓看天色暮看云,从此行也思君,坐也思君。
终究是幻象。
凤春山步步走下。她的怀里似乎抱着什么东西,小小的,很安静,不知是睡了还是死了。
她们擦肩而过,彼此无言。
风与竹叶沙沙作响,如垂死的凤鸣,便是世间唯一的叹息。原来过去的并不会过去。和她遇见的那个春夜,仿佛共工氏触不周山的那一刻,天柱折,地维绝,天倾西北,日月星辰移焉。她的生命自此被一剖两半,并强硬地和后半生牢牢绑定。
人世未知,从此以后的每一步,都是那山倾的印记。
不知过了多久,绿酒才恢复自己发声的能力。她牵了一牵皇甫思凝的衣袖,低低得近乎啜泣,道:“娘子,霜留她……”
皇甫思凝回首,娉婷秀质,神色俱清,没有一丝泪意,道:“绿酒,我们走罢。”
冷凝的黑暗喷薄而出,瞬间便将她们吞噬。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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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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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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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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